何谓色?何谓好色?翻翻新华字典,对于“色”有一种解释是:指妇女美貌,那么好色,自然是指喜欢美丽的女子了。
俗话说得好,自古英雄难过美人关,自古英雄皆好色,若不好色非英雄。既然英雄都难以抵抗美人的诱惑,连李自成、吕布这类大英雄都是拜倒在美人的脚下,那美艳的海伦引发十年战争,那温莎公爵爱美人不爱江山,看来美色的力量足以颠倒乾坤,更何况芸芸众生的凡夫俗子,于是男人好色,成了天经地义的事情。
既然如此,男人好色便无可厚非了,喜欢哪个MM你尽管去追,看上了酒吧里的哪个美女你尽管去泡。即便是钟情于电影杂志上的哪个女星虽然是遥不可及,你也可以把她的大幅照片挂在床头上饭桌前,美色当前最起码秀色可餐助你入眠也好,只要你情我愿,只要不妨碍他人不违背法律道义,一切都不是问题。可是,如果很不幸,你成了一个已婚男人,那可要收敛点了,一不留神害人害己,可是得不偿失啊。因为你没幸运的生在古代,可以名正言顺的三妻四妾,你更不是皇帝可以肆意天下美色;你也不是那当红男星,好色后的后果最多只是多个提升人气的绯闻,添些人们茶余饭后的笑料;你更不是坐怀不乱的柳下惠,可以把女人抱在怀里一直到坐到天明。那么就把那“好色”停留在一定尺度为妙。
但是,试问美色当前,有哪个男人可以坐怀不乱,管我是已婚还是未婚,何况柳下惠的故事多少让人不太信服,最起码让男人们不太相信,根本没有第三人在场,谁知道坐怀一夜后是真的没乱还是心乱身没乱还是……也说不清无从考证了,即便是真的,那在现代人眼里柳下惠先生不是个天生愚钝的白痴就是个性无能。
哈,什么时候男人不好色反而变得不正常了。
这不,听说最近美国有心理学家进行了一项调查,得出让全天下男人欢欣鼓舞的结论,就是从已婚男性出轨的频繁程度,断定男性好色乃出于天性,纯粹是体内基因促成,是一种生理现象。
这下可好了,这男人好色,不仅是英雄本色,还有了科学的论断,难怪同屋坐的男同事看到此消息后眉飞色舞、大言不惭的宣称,说什么好色不是他们的错,都是基因惹得祸。
我呸!那美国心理学家一定也是男人,要不费心劳力的作什么全球调查,非要给自己的好色找个冠冕堂皇的理由,这现代男人怎么了,连承认自己好色滥情的勇气都丧失殆尽了吗?只好找一个科学的幌子来作为一块维护“自尊”的遮羞布。说到这儿,不禁想起前些日子看的一个香港肥皂剧,里面的丈夫有了外遇,去和安心在家做家庭主妇的老婆谈离婚,说什么不是不爱她也不是故意要变心,是家里的那本杂志上讲的最新科学验证男人结婚七年后身体内会分泌一种特殊物质,使男人变得喜新厌旧,失去控制得去寻找新的激情,那个已经变成了黄脸婆一样的女人听了傻乎乎的回家抱着杂志找那篇文章,我当时恨不得在电视里把那个男人揪出来给她一记耳光。这个傻女人,哪有什么狗屁文章,还不如照照镜子,看看自己满脸的憔悴和从上到下的邋遢,“色”没了,老公当然要去寻找新美色,什么分泌特殊物质,我看是分泌雄性荷尔蒙过多了,骨子里喜欢厌旧是男人亘古不变的德行,干脆就大大方方的承认的了,连大才子李敖都坦言:搞政治与搞女人为世上最肮脏的事,也是男人最喜欢的事。所以他从年轻便孜孜不倦,到六十多岁的年纪不还娶了个美花似玉的美娇娘吗?我们的成龙大哥在评价克林顿性丑闻时说:“他不过犯了世界上大多数男人都会犯的错误。”是啊,天下男人既然都会犯的错误,为什么就不准许克林顿犯,言下之意我成龙也是男人当然也不能例外,先不说他们的行为如何、错在汝在吾,至少人家贪图好色之意昭然若揭不遮遮掩掩,最看不惯那些为自己的好色滥情找出一千个理由的伪君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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