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于2017年2月分别出资50万元、30万元、20万元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6月查实甲的机器设备50万元在出资时将仅值20万元,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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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丙于2017年2月分别出资50万元、30万元、20万元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6月查实甲的机器设备50万元在出资时将仅值20万元,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甲的行为属于出资不实
B.甲应补交其差额30万元
C.如果甲的财产不足补交差额的,必须退出有限责任公司。
D.如果甲的财产不足补交差额的,由乙和丙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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