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花村甲、乙、丙三人各出资5万元、8万元、10万元修建了一栋三层别墅,建房前三人约定建成后甲、乙、丙分别住在一楼、二楼、三楼,但对所有权的归属未明确约定。别墅建好后,三人对别墅的所有权归属发生争议。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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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花村甲、乙、丙三人各出资5万元、8万元、10万元修建了一栋三层别墅,建房前三人约定建成后甲、乙、丙分别住在一楼、二楼、三楼,但对所有权的归属未明确约定。别墅建好后,三人对别墅的所有权归属发生争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享有一楼的所有权,乙享有二楼的所有权,丙享有三楼的所有权

B.丙享有别墅的所有权,甲乙享有别墅的使用权

C.若三人无法协商一致,则视为共同共有

D.若三人无法协商一致,则视为按份共有

参考答案:

答案:若三人无法协商一致,则视为按份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