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兼营免税项目或简易计税项目,对不能准确划分进项税额的,按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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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兼营免税项目或简易计税项目,对不能准确划分进项税额的,按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A.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月全部进项税额×(当月免税项目销售额、当月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销售额)÷当月全部销售额

B.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月全部进项税额+(当月免税项目销售额、当月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销售额)×当月全部销售额

C.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月全部进项税额—(当月免税项目销售额、当月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销售额)÷当月全部销售额

D.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月全部进项税额×(当月免税项目销售额、当月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销售额)×当月全部销售额

参考答案:

答案: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月全部进项税额×(当月免税项目销售额、当月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销售额)÷当月全部销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