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识的秩序是由特殊到一般,又由一般到特殊的辩证过程。在实际运用过程中,归纳和演绎还是()、()、()、()的。

7 查阅

认识的秩序是由特殊到一般,又由一般到特殊的辩证过程。在实际运用过程中,归纳和演绎还是()、()、()、()的。

A.互相联系

B.互为条件

C.互为补充

D.互相转化

参考答案:

答案:AB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