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机组成员和飞行签派员的训练管理,根据飞机动力装置将飞机划分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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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飞全重在5700kg以下为组类I
起飞全重在7000kg至136000kg组类II
飞行高度在6600m以上为组类I,6600m以下为组类II
以螺旋桨包括活塞式和涡轮螺旋桨为动力的飞机为组类I,以涡轮喷气为动力的飞机为组类II
参考答案:
起飞全重在5700kg以下为组类I
起飞全重在7000kg至136000kg组类II
飞行高度在6600m以上为组类I,6600m以下为组类II
以螺旋桨包括活塞式和涡轮螺旋桨为动力的飞机为组类I,以涡轮喷气为动力的飞机为组类II
参考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