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公安局与第三人某供销社产销公司对刘某废品收购点进行清理整顿时,认定刘某的行为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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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县公安局与第三人某供销社产销公司对刘某废品收购点进行清理整顿时,认定刘某的行为超越经营范围,遂将8000公斤旧金属扣押,并交第三人保管,后口头通知刘某,扣押的6000公斤旧金属已移交总公司收购,其余予以退还。刘某向法院起诉,一审法院审查认为刘某的行为违反了国务院文件规定的收购范围,对刘某的行为应由工商机关处理,公安机关超越职权,故应判决(  )。

A、判令工商局处理

B、撤销公安局决定

C、判令第三人返还财产

D、驳回起诉

参考答案:

B

《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以下判决,(一)具体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判决维持。(二)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①主要证据不足的;②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③违反法定程序的;④超越职权的;⑤滥用职权的。本题中公安机关超越职权,应判决撤销公安局决定。故选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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