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不构成犯罪
B、构成抢劫罪(预备)
C、构成抢劫罪(未遂)
D、构成强奸罪(既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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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A,B,C
钱、孟二人的最初犯意是抢劫,但在蹲守时犯意发生了改变,继而实施了强奸的行为。在刑法实践中,犯意并不能作为定罪的依据,因而两人的行为并不构成抢劫罪。该案例的迷惑点在于,钱某实际强奸的对象是其妻子,这一错误认识是否影响钱某强奸犯罪的成立。这种情况属于刑法理论中的对象认识错误,对于对象认识错误的,并不影响犯罪的成立。钱某主观上有实施强奸的故意,客观上实施强奸的行为,完全符合强奸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因此构成强奸罪既遂。故本题答案为A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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