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车(家庭自用五座客车)于2012年2月3日在我司投保车损险、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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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车(家庭自用五座客车)于2012年2月3日在我司投保车损险、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保额50万元)。3月4日,发生与乙车(无保险)相撞事故,造成两车受损,本车上1人受伤的事故。该车受损严重,经我司与被保险人协商,同意按推定全损处理,该车新车购置价15万元足额投保,已使用52个月,扣除残值2万元,车上人员医疗费8000元,误工费3000元,第三者车损5000元。该事故经交警部门处理,本车主责,先按交强险规定处理,余承担70%。请分险种计算我司应赔偿金额。

参考答案:

车损险:(150000*(1-52*0.6%)-20000-2000)*70%*(1-10%)=51156元交强险:2000元第三者责任险:(5000-2000)*70%*(1-15%)=1785元本案合计应赔付:5494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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