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答案:
(1)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2)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3)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级别,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配置了残疾辅助器的,一般不予赔偿定残后的护理费。配置残疾辅助器后仍需护理的,最高护理级别不得超过二级。定残后按照特别护理或一级护理赔偿护理费的,不再支付残疾辅助器费。(4)护理人数认定:一般应为1人,医疗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参照办理,但不得超过2人。(5)康复期间的护理费,属责任免除,不予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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