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性质为出租的轿车,在公司投保,出险时该车的新车购置价为25万,初登日期200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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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性质为出租的轿车,在公司投保,出险时该车的新车购置价为25万,初登日期2007年6月18日,2011年6月投保,盗抢险保险金额为15万元,2012年2月24日丢失,索赔时提供材料有县级以上公安部门出据的车辆盗抢立案证明,车辆报停手续,行驶证原件,驾驶证复印件,购车发票原件、车钥匙1把,无其他材料,请计算如何赔付。

参考答案:

车辆出险时的实际价值为:250000*(1-1.1%*56月)=96000元,盗抢险保额为15万,车辆出险时的实际价值小于保额,按实际价值赔偿。客户提交的材料中缺机动车登记证及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每项扣免赔1%,则盗抢险应赔偿金额为:96000*(1-20%-2%)=748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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