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26日,北京交通大学市政环境工程系学生在学校东校区2号楼环境工程实验室,进行垃圾渗滤液污水处理科研实验期间,实验现场发生爆炸,事故造成3名参与实验的学生死亡。事故调查表面:实验使用搅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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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26日,北京交通大学市政环境工程系学生在学校东校区2号楼环境工程实验室,进行垃圾渗滤液污水处理科研实验期间,实验现场发生爆炸,事故造成3名参与实验的学生死亡。事故调查表面:实验使用搅拌机对镁粉和磷酸搅拌,反应过程中,料斗内产生的氢气被搅拌机转轴处金属摩擦、碰撞产生的火花点燃爆炸,继而引发镁粉粉尘云爆炸,爆炸引起周边镁粉和其他可燃物燃烧,造成现场3名学生烧死。根据刑法修正案,以下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是()。
A.3名死亡学生
B.科研项目负责老师及实验室安全责任人
C.校长、书记
D.以上人员均不满足入刑条件
参考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