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双方签订买卖合同,约定甲支付货款一周后乙交付货物。甲未在约定日期付款,却请求乙交货。根据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对于甲的请求,乙可行使的抗辩权是()。

8 查阅

甲、乙双方签订买卖合同,约定甲支付货款一周后乙交付货物。甲未在约定日期付款,却请求乙交货。根据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对于甲的请求,乙可行使的抗辩权是()。

A.不安抗辩权

B.先诉抗辩权

C.不履行抗辩权

D.先履行抗辩权

参考答案:

答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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