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得知你怀孕的那一刻,你的父母、公婆或者其他长辈可能就在考虑给宝宝起名了。你或许觉得给宝宝起名是自己的权利,而不是长辈的,因为毕竟那是你的孩子。如果是这样,建议你尽早委婉但是清楚地向长辈说明,你们想自己给宝宝起名字。他们开始可能会有些不快,但通常情况下也会尊重你的建议。不要开始不好意思说,等他们绞尽脑汁提出建议后,你们最后又不想用长辈给宝宝起的名字,那样引起的不愉快会更大。如果长辈希望按照家谱排序给宝宝起名字,而你也同意这种安排,那么你还可以保留部分自己给宝宝起名字的权利,那就是给宝宝起名字的最后一个字(如果宝宝的名字是三个字的话)。
如果你不想让宝宝根据家谱起名,但又不愿意为此顶撞长辈,或许你可以折衷一下,选择一个与家谱同音的字来代替。不管你最终的决定是什么,尽量和长辈协商解决,毕竟你们都是为了一个共同的宝宝。当然了,如果你很喜欢长辈给宝宝起的名字,那自然是欣然接受了。
为什么不能和长辈同名?
大家知道姓氏的发展对于规范人类繁殖、社会伦理的发展。后来,人口的增加及文化的发展,同一氏族及区域同姓氏、同群类也很难划分,生产生活容易混乱。名字的加姓氏虽然能进一步规范人口流动、社会生产的组织等行为,但是,宗族之间如弱同名,已然会出现社会管理和伦理的混乱。同时,遗传与教育的发展,人类对天地的敬畏、对经济权利的改善,人类需要不断吸引前世的经验,规范后世的生产生活,敬畏权利、先人智慧体现在社会行为上,就要学习继承它,这种精神的发展必须有物质形式的表现,譬如崇尚政权、圣人,甚至代表权利的武器、名号。家族管理、文化继承,不得和祖宗同名、同字,这在姓名命名中就自然而然的继承下来。祖先的名字和长辈的名字都不能直呼不讳。对于长辈,也不敢直呼其名, 甚至不能把长辈的名字告诉别人,乱了礼仪,挑战伦理、权威,那么是很难行世立身的。这也是人类对自身发展的规范要求。汉族不论说写,都忌言及祖先、长辈的名字。司马迁写《史记》,因其父名"谈",所以 把"赵谈"改为"赵同",把"李谈"改为"李同";六朝时,有人为避家讳"桐"字,把梧桐树改称 作白铁树;清朝刘温叟,因其父名"岳",竟终身不听"乐"。可见历代家讳之严。直至现时, 子女仍然禁忌直呼长辈的名字, 更不能叫长辈的乳名, 与长辈名字相同或者同音的字也有所 避讳。尤其忌讳的是,晚辈的名字绝对不能与长辈的名字相同,或者有谐音字、同音字。否则,认为不尊长,是"欺祖"的行为。晚辈称呼长辈时,一般应以辈份称谓代替名字称谓,如 叫爷爷、奶奶、姥爷、姥姥、爸爸、妈妈等等。这类称谓可明示辈份关系,也含有尊敬的意思。不但家族内长幼辈之间是如此,师徒关系长幼辈之间也是如此。俗话说,"子不言父名, 徒不言师讳"。不但晚辈忌呼长辈名字,即使是同辈人之间,称呼时也有所忌讳。在人际交往中,往往出于对对方的尊敬,也不宜呼其名。一般常以兄、弟、姐、妹、先生、女士、 同志、师傅等等相称。在必须问到对方名字时,还要客气地说"请问尊讳","阁下名讳是什 么"等等。譬如陕西、山西、北京、山东一带,结婚后,别人就不再直呼其名,而是按其子女的名字,称为"某某他爹"、"某某他妈"。汉族也多数地方妻子叫丈夫"外头的"、"掌柜的"、"当家的";丈夫称妻子为" 屋里的"、"做饭的"、"内当家的"。现在也有"某某的男人"、"某某的女人","某某的老头"、"某某的老婆"。 虽然这样说着麻烦,而且也指出了另一个人的名字,但因为所说的不是其本人的名字,所以 也算是做到了没有直呼其名,因而是不犯忌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