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意见》明确,要建立分类科学、保护有力、管理有效的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同时,还要将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纳入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加强监督检查和强化考核问责。(9月9日《人民日报》)
在大力推进城乡建设的进程中,注重对历史文化的挖掘、保护与传承,已经成为很多地方吸引外来目光、振兴地方经济、提升区域影响力的有效手段。据统计,我国已划定历史文化保护街区970片,确定历史保护建筑4.27万处,规模之大、范围之广,足以证明国家对历史文化保护的重视与决心。历史文化作为优秀的传统文化资源,及时加以保护传承和利用,必定会给一个城市、一个村落带来生机与活力,同时也能满足众多旅游、文化爱好者的精神需求。
因此,在遵从实际的基础上,以城乡建设为依托,保护传承好历史文化,让历史文化“活”起来,有助于增进文化认同,增强文化自信。特别是对于推动各地文明互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积极的实践意义。
保护历史文化,不能机械复制粘贴,要重点突出“神韵”。保住优秀传统历史文化的根与魂,是一个城市、乡村精神文明建设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如何让传统历史文化血脉得以延续,各地正在不断探索实践,就目前情况来看,不同地方采取的方式不一样,导致的效果也不一样。有些地方重视程度高,花的心思多,投入力度大,历史文化元素得以充分显现。而有些地方创新不足,办法点子少,只能用“复制 粘贴”机械复原,导致形态零散、神韵欠佳。因此,保护传承历史文化,首先应把真正有价值的基本元素找出来,同时还不能急于求成、盲目展示,而要对资源进行适度分配、充分整合,再以立体、多元的形式呈现出来。
保护历史文化要实事求是,讲求真实性、科学性。有的地方为了让历史文化内涵显得厚重一点,通过“借用”或模仿的形式,增添一些原本不属于自己的文化元素,浮于表面的文化元素,很难经得起深入考究。要知道,一个地方真正的历史文化必定经过数十年、数百年甚至数千年的时间积淀,其特有气质“借”不来,也“学”不来。故而,此次《意见》明确,保护传承历史文化,要遵循历史文脉,实施科学修复工程,确保真实性和完整性。也就是说,对历史文化的保护传承,一定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原本应有的历史文化,要尽可能挖掘,最大限度实施保护;若原本没有的历史文化,则不能无中生有、虚张声势。
让历史文化大放光彩,保护是一种手段,关键在于传承,还需久久为功。《意见》特别要求,对历史文化保护工作要加强监督检查和强化考核问责。可见,若对历史文化保护不力,必将受到严格问责。这就可能导致一些地方把保护历史文化当成硬性任务来完成,而没有用心去保护,用情去传承。其表现为:把区域内应有的历史文化遗产按照要求保护好、修复好后,就放手不管了,至于作用发挥得如何,则不再过多研究,这是一种不负责任的态度。应该说,任何一段富有内涵的历史文化,都是一个时代文明与进步的标志,也可以说,没有历史文化的影响,也就没有一切美好的传承。所以,把历史文化保护好只是基础工作,进一步传承好、利用好,才应是长久之计。(王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