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村落作为中华文明的鲜活载体,维系着历史记忆,寄托着浓郁乡愁。半月谈记者在辽宁葫芦岛、锦州等地调研了解到,当地一些村庄已被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加以保护,但部分传统村落保护现状仍不容乐观。比如辽宁省葫芦岛市建昌县西碱厂乡和喇嘛洞镇3个有着近600年历史的村庄,这里的传统民居逐渐减少,村庄文化传统日渐消亡。(据11月9日“半月谈”微信公号)
传统村落传承着中华民族的历史记忆、生产生活智慧、文化艺术结晶和民族地域特色,维系着中华文明的根,寄托着中华各族儿女的乡愁。在乡愁已经成为公众普遍心理诉求的语境下,保护传统古村落,让公众有一个凭吊乡愁的地方,早已成为社会的共识。
然而,一个令人忧心和尴尬的现实普遍存在着:尽管2014年住建部、文化部、国家文物局和财政部联合出台了《关于切实加强中国传统村落保护的指导意见》,在各地努力和文化专家的介入下,中国传统村落保护名录已经有了“名分”,但各地一些传统村落逐渐凋零、批量减少、文化传统消亡的现象还是屡屡进入媒体的视野,令公众为之忧心。
就像半月谈记者采访中遇到的,葫芦岛、锦州等地的一些传统村落和历史民居大多年久失修、破败不堪,而且因为宅基地的限制等原因,个别民居极可能被拆除。而那些进入保护名录的村庄即便利用保护资金进行了修复、维护,但也由于缺乏专业人才,缺乏先进理念,想让传统村落成为乡村旅游景点,继而推动经济发展和村民生活富裕,也力不从心。
在农村许多传统建筑面临“拆旧建新”等难题面前,如果我们不及时进行抢救性保护,这些承载着传统文化和乡愁的老建筑被拆掉后,乡村的历史记忆会面临灭失的风险,这也许不是危言耸听。
《关于切实加强中国传统村落保护的指导意见》提到:要保持传统村落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延续性;要保护村落的传统选址、格局、风貌以及自然和田园景观等整体空间形态与环境;并挖掘古村落的社会、情感价值,延续和拓展使用功能等。应该说,政策方面已经给予了很好的顶层设计。让传统村落在现代社会里“大放异彩”,而不是在时代的洪流里“失魂落魄”,关键之关键在于政策的“落地有声”。
笔者希望各地当政者能深刻认识传统村落的文化价值,具备真正的文化情怀和乡愁情结,懂得舍与得的辩证关系,不要仅仅把其当成“税收聚宝盆”,不能一提到保护就是涂脂抹粉,在经济利益驱动下进行肆无忌惮开发。
同时,各地应该针对区域内的传统村落、历史民居进行摸底排查,组织文化专家和历史学者进行论证,在政府部门牵头下,动员社会力量加盟到传统村落的保护和利用上来。面对村民宅基地的需求,各地政府更应该真正重视起来,在土地资源整合上进行合理规划和整合,比如可以通过进行置换等方式,让村民从古民居里走出来,安置到新的地方。
传统村落的保护,人才很重要。既然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已经是箭在弦上,地方执政者的目光必须高于自己的头颅,要通过引进或者培育等方式强化传统村落人才的储备和利用,通过他们的才能和智慧,推动传统村落保护和乡村旅游发展。
最后,探索传统村落开发利用试点,积累更多可复制推广的经验。梳理总结试点的经验,可以让人们看到传统村落保护的前景,激活和增强社会各界对传统村落保护的积极性,也为传统村落和乡村振兴对接提供有益参考。
传统村落是孕育中华文明的沃土,也是当今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重要一环,真心希望各地能够精细谋划、精准施策、精致管理,把国家相关政策落到实处,切实去改变“有乡村没乡愁”的尴尬现状。(樊树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