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喜欢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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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书法,喜欢就是了

  没什么事可干的话,时间大都消耗在书法里了。这是我的爱好之一,已经在我的生命长河里,沉沦得太久矣。千万不要怎么地以为或理会,我所说的生命长河里之言语,有哗众取宠的况味;只不过呢,书法确实是我的喜好罢了。

  喜好书法,年轻时就有的喜好;时至今日,已近奔六矣。昨天看到的新词儿:低龄老人,大概就是我这样的年龄段吧?这个词,会不会上今年的“热搜”?

  事实上,这不重要;重要的是,我的书法确实不咋地。对照一些书法理论家的尺度,可能的话,我的字刚刚“及格”;呵呵,我已经很满足了——毕竟是我的喜好,且已经及格了。然而,对于书法上的诸多困惑,我却丝毫未有减少过!

  比如说吧,“丑书”就是一个非常突兀的关键问题——这个认识,在前些年的困扰更甚。现在,常常关注些书法大赛获奖作品,领略和揣摩那些金奖银奖的作品,境界或许就在这其中得到提升!所谓的这潜移默化,就是这个意思罢。

  与之相对应的就是:江湖体。符合极大多数人口味的书法,往往被呼之曰:江湖体;却被书法精英们所嘲笑乎?如同被判了“死刑”一般。包括我的书法爱好“启蒙者”的周体,也不能幸免之。

  江湖体与丑书,似乎是书法视界里众看官的一大视角!概括说起来也简单:没有什么书法功底的人,大都喜好所谓的“江湖体”,极其敝视那些“丑书”!而那些书法“大家”,则极端地轻视”江湖体“,压根儿就没有把这当回事:江湖体,浆糊也!

  “下里巴人阳春白雪”,没有统一的标准。所谓曲高和寡,也是合理地存在!那些诅咒中国文化“牛逼哄哄”的,都不是什么好鸟!毕竟,书法艺术是中国独有的吧?!这和中医一样,这是中华民族上下五千年文明史上璀灿的明珠,不容民族败类们冷嘲热讽!

  喜欢就好;毕竟是自己的民族所特有的珍宝;你不珍惜倒也罢了——千万别数典忘祖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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