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是普通人,他们来自各行各业,他们没有豪言壮语,他们默默奉献,他们热心助人……今年12月5日是第36个国际志愿者日,志愿者是那么的神圣与光荣,正是他们给我们的城市带来无限温暖,在这个特殊的日子让我们一起向真诚奉献、不辞劳苦的他们致敬。(12月5日《北京日报》)
在全国层面,目前,我国实名志愿者人数已达到1.92亿,志愿团体总数也有78万个,相当于每七个人当中有一个志愿者。这是一个相当庞大的群体,说明成为志愿者逐渐成为每个人的共同追求。正是这样,在我们身边总是有各种志愿者相伴,在最需要得到帮助的时候,那些志愿者也无处不在,让无数人在志愿者们无私的帮助下度过难关。
在疫情防控第一线,志愿者们昼夜兼程;在抗洪抢险的前线,志愿者们奋不顾身;在脱贫攻坚的最基层,志愿者们倾情奉献……在斑马线、在养老院、在福利院、在救助站,我们总能见到这些可敬可爱的人,他们用自己的无私付出和默默奉献,为他人和公共利益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用实际行动注解了志愿者精神的实质内涵。
志愿者是指不以物质报酬为目的,利用自己的时间、技能等资源,自愿为国家、社会和他人提供服务的人。志愿服务以“奉献、友爱、互助、进步”为宗旨,这一志愿者精神,既是志愿者开展志愿活动的行动指南,也是全社会应该弘扬的核心要义。用志愿者精神去激励人、鼓舞人和感召人,才能激励更多的人参与和投身到志愿服务活动中,成为志愿者精神的实践者。
作为一年一度的国际志愿者日,有其存在的独特意义,传递和弘扬志愿者精神,才能让节日的意义得到充分体现。每一个人都争取成为志愿者,让志愿者精神成为每一个人共同的追求,既是国际志愿者日承担的基本功能,也是全社会追求的共同目标。
在这个特殊的日子里,我们需要向那些献身志愿服务事业的志愿者致敬,学习他们可贵的精神和高尚的人格;可以请志愿者中的杰出代表作先进事迹报告,发挥榜样的示范带动作用,也可以开展集中性宣传,进一步普及志愿者精神,在全社会凝聚更大共识;还可以组织志愿服务活动,让每一个参与者在实践中去领悟志愿者精神……还需要倡导全社会以先进为榜样不断深化自我认识,在深刻领悟志愿者精神的内涵基础上对照和反思,找到自身存在的不足,不断矫正认识偏差和规范行为,在比、超、赶、学中让志愿者精神得到更好体现,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志愿者精神的核心是肩负公共责任,具有社会担当,在奉献社会的过程**同构建和谐,在实现个人价值的同时创造更加美好的明天。因而,不妨以国际志愿者日为契机,重温志愿者精神,让每个人立志成为志愿者,让志愿者精神深入全社会,成为全民共同追求的价值导向,如此,我们才不会辜负这个美好的时代,形成人人向善、人人行善的良好社会风气。(唐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