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为了增加经营利润,诱导客人超量点餐,聚餐结束还剩四五个菜基本没动筷……记者昨日了解到,通州区平潮镇一家饭店因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造成明显浪费,被市场监管部门依据《反食品浪费法》立案处罚。据悉,这也是我市开出的首张“反食品浪费罚单”。(11月23日《南通日报》)
强监管是倒逼餐饮企业履行反食品浪费主体责任的关键,只有让不履行反食品浪费主体责任的餐饮企业付出代价,才能倒逼其履行责任,不敢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真正重视节约粮食、杜绝食品浪费。
餐饮企业是“反食品浪费”的市场主体,发挥着无可替代的重要作用。餐饮企业的食品浪费是一直存在的普遍现实,无节制地浪费食品,不仅是一种不文明现象,更是违法行为。反食品浪费法对餐饮服务经营者提出了明晰具体的要求,比如要按照标准规范制作食品,明示分量数量,尽到提醒义务,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也可以对“光盘行动”参与者进行奖励等。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已经逾越了法律红线,市场监管部门依据《反食品浪费法》立案处罚,是对违法餐饮企业的震慑,也是对每一个餐饮企业的警醒:违法必究,处罚必严。
反对浪费、厉行节约,是包括餐饮企业经营者在内每一个公民的应尽之责。缺失这一责任意识,作为餐饮企业就会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作为个体不仅在外用餐不知节约,日常在家吃饭也会不自觉地浪费粮食。若想“光盘行动”成为每个人的习惯和自觉行为,必须强化“反对浪费、厉行节约”责任意识,这离不开宣传教育,更离不开相应的制度约束和规范,对食品浪费行为进行相应的惩戒。如此教育与约束并重,两手发力持之以恒地抓下去,才能让浪费食品可耻、节约粮食光荣的责任意识扎根人心。
“善除害者察其本,善理疾者绝其源。”消除与制止食品浪费,需从源头治理。形成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的浓厚氛围,消除各类浪费现象,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持之以恒,把“舌尖革命”进行到底,就能取得最终胜利。这个时代,奢侈浪费再也不是用来炫耀的荣誉,节制节俭才是更高贵的美德。主动反对浪费、厉行节约责任,将“吃不完的菜打包回家当晚餐”,自觉节约粮食,是文明素养,是公民责任,也是尊法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