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风中失落的血色馈赠读后感1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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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风中失落的血色馈赠》是一本由[加]阿利斯泰尔·麦克劳德著作,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42.00元,页数:,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海风中失落的血色馈赠》读后感(一):你当像鱼游往你的海

  麦克劳德的小说与门罗一样,关注点在普通人。布雷顿角是永恒的背景。最喜欢的是《秋》,说是写秋,其实是写马,说是写马,其实是写父亲。与舒尔茨的《鸟》有相通之处。另一篇《船》中的父亲与舒尔茨笔下的父亲更有精神气脉上的契合。都是活在自己精神世界的异类,书籍的狂热爱好者。舒尔茨的父亲不被理解,最后异化为非人类。《船》中的父亲为了儿子,牺牲了自己,被海风撕碎。为麦克劳德写了两篇随笔,待修改。

  《海风中失落的血色馈赠》读后感(二):不要忘记生命之外的海

  最强烈的感受是,对于其中的年轻人而言,无根感与自我认知的混乱感。当你穿着干净的西服,体内却流着矿汁、朗姆酒和碘液混合般的血液,那么,你究竟是谁? 对于其中的老一辈而言,他们无处可去,因为他们只能在那。他们对大海和煤矿有着深沉的感情,不能说是爱或者恨,只是一种纯粹而强烈的情感。复杂而细碎的感情编织成整个生命。 另外,总体而言有些故事缺乏一定逻辑链,譬如《海风中失落的血色馈赠》中,“我”的独子为何是“约翰”?“我”如何与这里的人产生联系?实在不是特别能够理解。 还有,抛却逻辑链不全的毛病,原始而细腻却不乏粗砺感的文字,总让我有种在咸咸的海风中一边被沙砾刮擦,一边喝着烈性朗姆酒的感觉。这也是对大海边的人们,对矿井下的世世代代,一曲深情的挽歌。 最后写给自己:不要忘记机场里跑向父亲索要东西的孩子和海边和伙伴垂钓,随时能吹英格兰调手风琴的约翰,别忘了在夜夜笙歌之时,声色犬马的生活之外,有一片大海,海边的矿井下有熟睡的,满脸漆黑的工人,海边的屋子里,有围着火炉的祖宗三代:爷爷,奶奶,或许,还有一个局外人,那就是正在看着的你。

  《海风中失落的血色馈赠》读后感(三):不要忘记生命之外的海

  最强烈的感受是,对于其中的年轻人而言,无根感与自我认知的混乱感。当你穿着干净的西服,体内却流着矿汁、朗姆酒和碘液混合般的血液,那么,你究竟是谁? 对于其中的老一辈而言,他们无处可去,因为他们只能在那。他们对大海和煤矿有着深沉的感情,不能说是爱或者恨,只是一种纯粹而强烈的情感。复杂而细碎的感情编织成整个生命。 另外,总体而言有些故事缺乏一定逻辑链,譬如《海风中失落的血色馈赠》中,“我”的独子为何是“约翰”?“我”如何与这里的人产生联系?实在不是特别能够理解。 还有,抛却逻辑链不全的毛病,原始而细腻却不乏粗砺感的文字,总让我有种在咸咸的海风中一边被沙砾刮擦,一边喝着烈性朗姆酒的感觉。这也是对大海边的人们,对矿井下的世世代代,一曲深情的挽歌。 最后写给自己:不要忘记机场里跑向父亲索要东西的孩子和海边和伙伴垂钓,随时能吹英格兰调手风琴的约翰,别忘了在夜夜笙歌之时,声色犬马的生活之外,有一片大海,海边的矿井下有熟睡的,满脸漆黑的工人,海边的屋子里,有围着火炉的祖宗三代:爷爷,奶奶,和约翰。或许,还有一个局外人,那就是正在看着的你。

  《海风中失落的血色馈赠》读后感(四):黑暗茫茫

  这位从布雷顿角走出来的短篇大师,不得不说,已经把传统叙事磨练到登峰造极,每句话都经过反复推敲,情感渲染恰到好处,饱满,却不煽情(看的译文,跟翻译者的文学造诣脱不了干系);你虽然感觉这人啰里吧嗦,比如这篇《黑暗茫茫》,写个少年离家出走,前部份却花五六千字写什么父亲怎么起床、家里各人睡哪儿、爷爷的往事……然而,你硬要挑毛病,想删掉一两段,却发现无从删起,没一句话是多余的。铺垫得恰到好处。他很高明,没提一句“我”为什么逃离这个破落的煤矿小镇,只对日常的家庭琐事进行叙述,但读完之后,你就懂了,这少年为什么非要离开。技巧高超到令人惊叹。 更高明的是,故事一边进行,一边追溯父辈往事,麦克劳德还能腾出手来,把布雷顿角的煤矿事故、风土人情拉进来,掺上一脚,且能游刃有余地使它们在一个狭小空间内“相处”自然、优雅,甚至跳起舞来。在他笔下,讲故事不再单纯是讲人的故事,布雷顿角和小说人物的生活经历融为一个整体,讲人就是讲布雷顿角,讲布雷顿角就是在讲人,读者读完小说,当地人的生活困境与布雷顿角岛的破落、偏远、凄凉一同涌入脑中。这也是大多数地域写作者想要达到的写作目的。短篇小说能写到这程度,只能说是老天爷赏饭吃。毕竟在这么短的篇幅里,能把故事讲完,讲好,已经相当困难,更何况麦克劳德要追求的是语言氛围、内容衔接、故事结构都要近乎完美。这又绕到短篇小说创作的技巧性话题上来了。显然,麦克劳德大师是这方面的高手。 其实我最早读到的是他的那篇《秋》,大概是去年五六月的时候,印象蛮深。说是写秋,从头到尾写都是写马,说是写马,其实是写父亲。与舒尔茨的名篇《鸟》有相通之处。这篇《黑暗茫茫》是最近才刚读到,在收假回来上班的动车上看完,因为路程远,时间足够,看得很慢,再听点歌,海风和煤矿味就出来了。故事本身非常简单,讲一个少年在十八岁生日这天要出门远行,一句话就能囊括。麦克劳德小说吸引人的地方就在于,他能把一件很平常的小事写得很迷人,他有那份功力。卡佛也擅长干这个,但两个人的写法大不相同。卡佛没这么唠叨,直接切入故事,展开,对话,留有悬念,制造危险感;与其事无巨细地陈述,他更喜欢省略掉一部分故事情节,让读者结合生活经验去猜、去体会。话说回来,相比之下,麦克劳德的写法则要老实得多,他只是平平淡淡地陈述。他要做的就是,使用传统技艺,老老实实一锤子一锤子抡下去,把每个句子锻造干净、完美。分开来读,你会发现,每个句子细腻而优雅,软绵无力,然而当它们凑到一块,力道就立马迸发出来了,且后劲十足。 《黑暗茫茫》这篇,上面也说了,故事十分简单,而且作者并没有刻意使绊子,读完了就能懂。说到底,这就是一篇“逃离”式的小说,可与其他逃离小说又有所不同,它的侧重点不是写逃离之途,其实当少年迈出小镇没多远,故事就已结束。麦克劳德的写作重心还是在写布雷顿角的困境。虽然说是写少年的一场逃离,其实是麦克劳德的一场回归,在小说里,他一直在回忆少年时期所生活的那个破落的煤矿小镇,追溯老一辈的往事。让更多人从自己的小说里了解,甚至记住布雷顿角岛上的人们的生活状况,这才是他的写作目的。

  《海风中失落的血色馈赠》读后感(五):与"血缘"的纠缠与割舍

  看完觉得意犹未尽,每一篇故事都是一席充满爱与失落之地,让人甘愿把血液奉献在这里,随霞光晚照,随潮落、又再经历潮起。

  01 《秋》

  老马之于“我”的父亲,让我觉得就像阿城的《树王》中的树王之于肖疙瘩——人与自然的无限融合,让我将他们联系在了一起。

  文章中有句话:"父亲和斯科特不论是分开看,还是作为一个整体,都不容置辩地活着!"在《树王》里,树王是由于对于人们没有价值而迫不得已被砍伐,麦克劳德笔下的老马也是如此,无从主宰自己的命运,它们只能跟随着人界的主人,与其一起度过繁荣和经历毁灭。

  在这里,自然界的生命和人类是和谐并且统一的,而都是由于迫不得已的外在压迫(主要都可以上升为人类某一集体的物质需要)激发出的矛盾使二者分离,但是由于整一已超越了物质性,他们的融合是一种无功利的精神上的融合。

  故事有三条线,一是母亲,典型的功利主义的象征,认为幸福是获得的最大利益给予的,因此她认为一日不如一日的老马比不上一只能够带来价值的肥鸡。二是父亲,他便是道德至上的代表,老马给予自己从未得到过的精神的慰藉,对父亲来说,情感上的共鸣比起实用性更重要。

  三是作者“多添一笔”的“我”的弟弟大卫,大卫在最后砍死了母亲的鸡,这究竟是一种对母亲的反抗、还仅仅是心中愤怒的发泄,我也不敢妄下定论。我觉得那是人类初始的“兽性”,对于一个孩子来说,他的取向一定是最直接的情感表达。可见,孩子选择的是具有灵性的马,而非带来商业价值的鸡。

  所以可以肯定的是,这种资本化的价值取向是后天形成的,而对自然界的怜悯是天生具有的。以母亲为代表的当代人在当代的环境下,内心的欲望不断被异化,最终演化为了自然界的对抗物。而父亲则饱含作者的关怀——在社会的不断加速导致的人的“兽性”被掩埋的情况下,仍有内心安宁寻找慰藉的人的存在。

  但最终老马被卖,父亲的慰藉还是被母亲的以价值为上主义毁灭,激发了矛盾,引发了父亲和肖疙瘩这样看似个体,实则共世的悲哀。

  02《黑暗茫茫》 黑暗茫茫,你永远不知自己的下一个归宿究竟在何方。会与什么样的人有些微小的交集,又与什么人高傲地擦肩而过。

  这篇文章讲的是“我”在成年的第一天决定离开家乡,去寻找远方的自己。而在路途中遇见了形形色色的人,进行了深刻的思考,最后认为自己从前所期待的远方,其实也与过去无异,到哪里都是被茫茫的黑夜笼罩。前方无路可走,回头也无路可退,当代人的理想被隔绝在无边的黑暗中,其中只留下了名为精神困境的污秽。

  其实很多时候,挣脱困境的方法都是需要精神的解脱、灵魂的洗礼。而灵魂之间相遇永远只是一瞬间,恰好的契合可以让你有半刻的宁静去感受当下,但更多的只是常态的错过。作者说真正的过错在于不够坦诚。没有人做到真正的坦诚,而"不坦诚"已成为了现实世界的规则。每个人都包裹了一层不透明的外皮,却也正是这些一层层的外皮才建构了我们眼中所谓的"真相"。在这里,坦诚的反义词不是虚假,不是欺骗,而是未知。我们曾经历的一切不坦诚,都只是未知的过去和未来的影子,影子的另一种存在形式是光,它们光明下的名字叫"真相"。我们跟在真相后面追随,但深处是无边的黑暗。

  多少当代人像主人公一样,无法融入便想离开。总以为"离开"是使潜伏已久的灵魂得以喘息的摆渡车,但其实黑暗无处不在,隐藏在黑暗下,是生而为人的状态,而我们也终将被不尽的黑暗所庇护长存。

  这篇文章我很喜欢临近结尾的那一段内心独白,但是我好像又没真正读懂,所以写下的感受也很混乱。不知所云,也是一种困境罢了。 03《回乡》

  看了前四篇,其实作者想暗示的精神困境之一也包括一代人与一代人之间的隔阂。作者以《海风中失落的血色馈赠》为整部小说集的标题,我想大概是因为那个“Blood”。血统是一脉相承的,可悲的是在现实的浓雾中它却也不断迷失了。

  时间和空间的距离,让祖辈与孙辈在彼此眼里都只是"他者"的存在,在平行的接触时只有不可避免的告别,而丢失了互相坦诚的拥抱。

  生存在都市或乡下的人,在踏入对面的空间时,只觉自己像那只被落下的海鸥,再怎样像努力挤入合群的人海中,自己也总是被排挤在外,是海岸上永远孤单的存在。这也是为什么祖辈永远想坚守故乡,而已融入都市的母亲在回乡时总用异乡的眼光去排斥丈夫的故乡。而被夹在中间的父亲其实是真正的异乡人,他无法安宁地待在任何一处,他如同木偶一般,被两端同时拉扯牵引,却也在被两端同时孤立。

  他在都市无法被自己的父母承认,而回乡的欲望也被妻子鄙夷,他是这个现代社会里最无奈的一代,因此他把希望投射在自己的孩子——还未开化的下一代身上。其实从故事中可以看出,父亲是更接近自由的个体,他有了挣脱的自觉性。

  而父亲应是上一代与下一代的过渡。他虽想在都市发展,有着先进的观念,但骨子里还拥有乡下的"自由意识"。他并非从工业化孕育出的"机器",也并非以粗鄙为特征的不入流分子。相比之下,母亲已被都市的"自律"所桎梏,而祖辈也无法从泥土的浸润中解脱。父亲的理想应该并非使哪一方完全降服于哪一方,而是使二者结合,让下一代成为拥有更加独立的人格的人。

  而作为未开化的"我",在祖辈的执念、母亲的凝视和父亲的关怀下,不知是否能承担这迷惘的时代衍生出来的重任呢?

  「读后感」下

  布雷顿角,是加拿大新斯科特省的一个岛屿。麦克劳德的故事世界以它为中心,几乎再无别处盘踞其内。它孕育了祖祖辈辈的生命和理想,也吞噬了无数的血肉,埋葬了无数的骨尸。 大海在骤暖忽寒,送春迎夏的岁月更迭中仍旧与苍穹为伴,白天它思忖着让又一次踏浪而作的劳动人民通向哪条命运的归宿,而夜晚与波浪便一同沉寂在星河之下。好像这临海的村庄是世外桃源也是万丈深渊,因为这份独特的安宁,是用数不尽的生命陨落所浸染的血色换来的需要用一辈子去守护的“馈赠”。 说不出来最喜欢哪一篇故事,看到有人说《海风》与《都柏林人》很像,其实除了都是以叙述不同人生的方式去展示一座城市的这一目的之外,其他根本没有什么地方是像的。《都柏林人》的人们确实有着各不同的人生,无法说谁与谁经历相似,相似的只是在同样压抑的空间展现的瘫痪的精神困境。 而《海风》则不然,所有的故事都发生在与都市隔绝的村庄,看似平行无交集,但这样的平行人生其实是在同一条轨道行驶,他们所历经的生与死并无本质的差别。幼年生于海边,血液里流淌了海风的味道,青年开始拥有将经历一生的自然劳作,而在最后某个不经意的瞬间,会落得溺于海里、埋于巨石或坠落于悬崖的结局。而后在海风响起号角的某一天,他不完整的身体,带着支离破碎的记忆,也将随着飘荡的沙石,成为四海为家的旅客。 而完整的我们,实则也是风景下的旅人。现代人经历了漂泊,社会的加速状态让人与乡土的羁绊变得越来越淡,他们会往与诞生的摇篮相反的地方行得更远,浏览更多的风景,跟随着更加纷乱的生活去流浪,去获得与世无争的自由。 而布雷顿角的守护者们,一切给他们留下的岁月记号,都只与这一地有关。逼近死亡的人不会前往去“伤心的拐角”,习惯海腥味的弃子不会融入金碧辉煌的世界,顽固观念的枷锁捆绑使某个孩童不会再次迈进赢得三十一加元的乌烟瘴气之地,只有,下一代要么离去、要么重复被海洋和煤矿侵蚀的生命轮回的结局。 总有人喜欢把张爱玲的名句单独拎出来称赞:“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上面爬满了虱子。”我不懂,是因为用词的精妙,还是因为做到了感同身受?我真的不懂,我提出质疑。这样沾了虱子而仍华美的袍的比喻,对于有人用一辈子的艰辛换来的还只是普通人的一生,可以算是一种自上而下的嘲讽。有些角落的普通人,他们的生命只是缝缝补补的布,只能偶然在海浪的眷顾下捞到一颗贝壳,就足以刻骨铭心。 每个人看这些小说,都会悟出不一样的道理。也许关于人们之间隔膜的反思,也许关于生与死的感悟。而它们最深刻地给予我的是平凡的人用苦难去守护的一辈子。 他们的一辈子都是由土地和海风孕育的馈赠,有些即使失落了,也会永生永世流淌在与大海融为一体的无尽的血液里。 (真正想说,作者对情节发展的掌控太棒了!写的太好了!故事太妙了!译者也太绝了!能读到这么美的作品,我太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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