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时代”亟需涵养高速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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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安部交管局4日通报浙江“5·3”6车追尾致6死3伤、宁夏大货车与小客车追尾碰撞致4死3伤等2起交通事故调查情况。其中一起事故为小客车驾驶人马某远在驾车错过高速公路出口后违法在高速公路行车道停车并准备倒车,这成为引发事故的重要原因。(5月5日《潮州日报》)

  今年“五一”小长假之前,交警部门就已预测到高速公路会十分拥堵,所以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提醒公众在自驾出游过程中,一定要注意交通安全,避免发生交通事故。但多少令人感到有些遗憾的是,就在5月3日同一天,在不同的高速公路上,还是发生了两起严重的道路交通事故,一起事故造成6死3伤,一起事故造成4死3伤。

  随着近年来国家交通事业的大发展,我们已经正式进入“高速公路时代”,这对经济与社会的发展无疑带来了显著而积极的影响。尤其是随着私家车的普及,每年“五一”、国庆、春节期间,很多地方的高速公路都会“车满为患”。这样的交通现状,也就大大增加了发生交通事故的概率,同时,由于高速公路上的车辆速度往往比较快,一旦发生追尾、碰撞、剐蹭等,所造成的后果就会十分严重。

  越是这样,也就越需要我们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恪守交通文明。然而从很多事故发生的原因来看,在我们已经迈进“高速公路时代”以后,迫切需要公众涵养“高速文明”,也就是在高速公路行车期间应该遵守的交通文明规则。

  纵观今年“五一”假期这两起高速公路交通事故,不管是追尾他人多辆车的重型半挂货车,还是被别人追尾,造成车上人员伤亡的小客车,首先当然是存在严重的交通违法违规行为,比如半挂大货车车上的工字钢没有进行捆扎和固定,是造成前车人员死亡的重要原因;在另外一起事故中,直接原因则是小客车错过了高速路口,然后在高速公路行车道停车并准备倒车,最终被后车追尾。

  这些交通违法行为的背后,存在严重的违反交通文明的行径,尤其是在高速公路行车道随意停车,甚至是掉头、倒车等做法,简直形同于“自杀”。文明是比法律更高的要求,正是鉴于高速公路上车来车往,车速极快,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就会造成严重后果,所以更加迫切需要我们涵养“高速文明”。

  所谓的“高速文明”,应该包括很多方面的内容,有些是现行法律的强制规定,有些则需要依靠当事人的自觉自律,比如拒绝疲劳驾驶,在高速公路行车前最好对车辆状况进行检查、保养等;再比如严禁在高速公路随意停车、掉头、逆行,占用应急车道,等等。

  遵守法律,恪守文明,才能让高速公路更好地服务于经济与社会的发展,才能让我们更好地利用交通大动脉,去到我们想去的地方。(苑广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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