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富裕读后感锦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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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同富裕》是一本由黄奇帆 / 厉以宁 / 刘世锦著作,中信出版社出版的精装图书,本书定价:88,页数:416,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共同富裕》读后感(一):社会福利全覆盖均等化

  迈克尔·波特在《国家竞争优势》一书中讲道,经济增长会跨越四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要素驱动,依靠资源和劳动力;第二个阶段是投资驱动,配合资源大规模投入资本;第三个阶段是创新驱动,依靠技术和生产力的提高;第四个阶段是财富驱动。

  波特认为,在前三个阶段,经济增长都是上行的,而到了财富驱动阶段,经济增长是减速的,而且一不小心就会陷入停滞。中国经济发展已经跨过了要素驱动和投资驱动阶段,当下需要做的,是把创新驱动和财富驱动紧密结合。

  长期以来,特别是2012 年以来,制约中国经济增长速度的是供给侧,是潜在增长能力。但现在,随着中国人口趋近于零增长,需求侧的制约越发明显。这意味着,我国正面临双重制约。按照这个分类,中国需要把创新驱动和财富驱动这两个阶段和两类手段相结合,在供需两侧同时发力,既要保持必要速度,也要学会运用积累起的财富实现增长。

  在这个发展阶段,现代化不能回避的就是中国特色的福利国家建设。如果人均GDP 在1 万美元到2.5 万美元之间,政府的社会福利支出能够从26% 提高到36%,那么这10 个百分点的提高,就意味着能够基本建成福利国家。

  从现在到2035 年,中国正处在第三和第四个发展阶段,所以必须真正建立起福利制度。除此之外,建设福利国家也保证了人的基本需求,可以实现社会政策托底,支撑创造性破坏。否则,没有宏观层面的支撑就永远会在微观层面去保岗位、保产能、保企业、保产业,最后的结果就是旧的不能出去,低效率的企业不能退出。

  福利国家是国力发展到一定阶段必然要走的路。当然,我们有中国特色,就是七个“有所”: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是覆盖全生命周期的。

  因此,在这一阶段,我们既要关注供给侧,保持潜在增长能力,也要从需求侧、共同富裕入手,保障消费能力的提升,以提高潜在增长率。

  文丨蔡昉(选自中信出版社《共同富裕:科学内涵与实现路径》 )

  《共同富裕》读后感(二):以共同富裕为长远目标,扎实推动分配改革

  不久前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正确认识和把握实现共同富裕的战略目标和实践途径。最近,黄奇帆、厉以宁、刘世锦等国家智库专家新书《共同富裕:科学内涵与实现路径》(中信出版社2021年12月版),一经出版就引发了热议。

  共同富裕是一个长远的目标,一些发达国家发展了几百年,到现在共同富裕问题仍未解决,甚至一些国家贫富分化越来越严重,产生严重的社会问题。我国实现共同富裕也不可能一蹴而就,但是在迈向国家现代化的过程中必须重视社会分配问题。

  但是,当前存在一种误读,把近期为实现高质量发展而推动的经济结构调整、市场规则治理以及建立现代分配制度,理解为是人为加快“共同富裕”而采取的行动,这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人们的认识。

  中国经济目前处于转轨过程中,从重视增速与规模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建立现代化的治理体系。为实现高质量发展而调整经济结构过程中,一些主要依靠杠杆做大资产规模的领域会得到抑制,比如金融与地产部门,既有防范风险的必要,也是要素改革的一部分;此外,为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进行了反垄断(如互联网领域) 工作。这些结构调整与市场治理会影响到相关行业的收入以及发展等,出现收入降低等现象,这种变化是结构调整与市场治理的结果而非目的。

  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也会表现在社会分配机制的改善,也就是在做大蛋糕的同时分好蛋糕。这不是一种转向,而是对过去没有建立好基于法治的公平分配机制的纠正。新的分配机制兼顾效率和公平,既强调公平竞争也鼓励勤劳、创新等致富,依法保护合法收入,同时防止两极分化、消除分配不公。在过去,权钱交易、内幕交易、操纵股市、财务造假、偷税漏税等非法收入现象时有发生。现在要取缔非法收入,同时规范不合理收入,合理调节过高收入,建立一个公平和法治的收入分配体系。同时,加大税收、社保、转移支付等的调节力度,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应当说,这些是一个现代国家所需要的基本分配制度。

  我们要着眼未来发展,在做大蛋糕的同时分好蛋糕,在高质量发展阶段,如果不能分好蛋糕,也很难继续做大蛋糕,体现出了推动分配改革的战略价值。

  我们现在要着眼推动更多低收入人群迈入中等收入行列,形成中间大、两头小的橄榄型分配结构。要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须继续做大蛋糕、做好蛋糕以及分好蛋糕。高质量发展与做好社会分配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这也是为什么以共同富裕为长远目标的分配改革如此重要的原因。

  长期以来,中国经济结构投资比重较大,消费动力不足。虽有各种说法,如中国人有储蓄偏好或者说社会保障不完善,但主要是我国居民可支配收入占GDP比重较低,为42%左右,国际上一般为60%至70%。劳动者也是消费者,如果大量劳动者收入无法形成相应消费能力,就会出现消费不足的问题。因此,构建内需驱动的新发展格局,首先要推动低收入群体迈入中等收入行列,增强消费能力。

  中国正面临人口老龄化与出生率降低的压力,未来劳动力供给会逐步减少,短期内很难改变这个趋势。解决这个影响发展问题的唯一途径是加快农业劳动力向城市转移。目前,中国仍有23.4%的劳动力在农村,通过加速推动城镇化,吸收更多劳动力进入城镇能缓解劳动力短缺现象,并提升整个经济效率。农民工进城也是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的重要来源,因此,必须大力推动农民工市民化,解决好农业转移人口随迁子女教育等问题。

  提高人均收入要依靠高质量发展,而高质量发展需要高素质劳动者。高素质劳动者的培养需要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增强他们投资子女教育的能力,同时政府建立更加公平的教育体系,提高人民教育程度。这是一个收入、教育与发展相互支撑的螺旋式上升过程。如果广大低收入群体没有进入中等收入行列,他们就很难在教育上做更多投资,如果不能提升全社会人力资本和专业技能,也就很难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实现高质量发展。

  可以看出,中国要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因素是为更多农民工提供就业、提高收入并实现市民化,增加劳动力供给、促进消费、提升人力投资,是着眼于继续做大蛋糕。如果不能分好蛋糕,改善大多数中低收入者人群的境遇,那么,我们也很难继续做大做好蛋糕。

  中国既不会杀富济贫,也不能“杀鸡取卵”,而是要让劳动者通过共享发展成果实现国家整体的发展,转化为消费者。

  这是读完《共同富裕:科学内涵与实现路径》一书的初步体会,应当也是该书出版的价值所在。

  《共同富裕》读后感(三):用经济学棱镜透视共同富裕

  本文选自中信出版社《共同富裕:科学内涵与实现路径》

  来源:中信读书会

  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一个基本要求。走向共同富裕有“多途”,但和当前面临的挑战相关,可以通过以下三方面途径加快推进共同富裕的进程。

  做大蛋糕和分好蛋糕,需要做好以下三点。

  第一,要保持经济增长在合理区间。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到2035 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远景目标,其中包括人均GDP 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要实现这一目标,发展是解决一切问题的关键和基础。

  按照我国潜在增长能力预测,要想实现上述目标,需要在未来15 年里保持14.7%~14.9% 的年均增长速度。按照现在的发展趋势和生产要素资本、人力资本、生产力提高幅度等潜能推算,“十四五”结束时,我国人均GDP 可达13000 美元到14000 美元,能够进入高收入国家行列;到2035 年,人均GDP 接近23000 美元,将非常接近中等发达国家水平,但还差一点。

  如果通过一些必要的改革提高潜在增长率,到2025 年将人均GDP 提升到14000 美元,那么到2035 年人均GDP 就可以接近23000 美元,相当于今天葡萄牙的人均GDP 水平,从而进入中等发达国家行列。这是我们必须达到的目标,也是走向共同富裕的一个基础。

  第二,要保持经济增长与收入增长同步。历史上,GDP 的增长和居民收入的增长常常是分离的。但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GDP 增长和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的同步性非常强,这意味着人均GDP 的提高可以转化为居民收入的提高,居民能够共享发展成果。未来,还应继续调整国民收入结构,提高居民收入和劳动报酬份额。同时,也要进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缩小各种收入差距。

  第三,初次分配和再分配要叠加发力。党的十八大以来,居民收入差距,也就是基尼系数有所下降,但几年后又趋于平缓。基尼系数代表一个国家和地区的财富分配状况,数值越低,表明财富在社会成员之间的分配越均匀,反之亦然。基尼系数通常把0.4 作为收入分配差距的“警戒线”。

  目前,我国的基尼系数保持在0.46 左右,陷入徘徊状态。这说明我国的收入分配结构还不够合理。事实上,初次分配是有极限的,不太可能把收入差距降到0.4 以下。从OECD(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国家的经验来看,初次分配后的基尼系数多在0.4 以上,有些甚至超过0.5。之所以最终的分配结果都在0.4以下,有的甚至能达到0.3,是因为税收和转移支付实现了再分配。

  因此,要想把收入分配结构改善到合理水平,必须借助再分配。中国已经进入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发展阶段,再分配应该成为越来越重要的手段。而且,很多发达国家的经验也显示,虽然经济增长、技术变革、全球化可以做大蛋糕,但并没有自然而然分好蛋糕的机制,所以必须借助再分配手段。

  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要促进社会性流动。历史上的流动,主要是横向流动,比如农民工从原来务农转移到非农产业、小城镇、中等城市、大城市、沿海地区。但是,在横向流动中也有纵向流动,比如居民收入、身份、地位的提高,以及岗位提升等。这得益于两点:第一,教育水平改善速度非常快,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高校扩招,让更多的人进入教育序列当中;第二,经济增长非常快,蛋糕做得非常大。

  而现在,我国已经进入中高速或者中速的增长时期,劳动力的流动显著放慢。在这个时候,更应关注向上的纵向流动。如果没有切实的手段,社会性流动容易变成零和博弈,相当于挤一辆公共汽车,你挤上来我就掉下去,这种现象会发生,也会产生社会冲突。中央提出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核心就是加速社会流动。

  如果按收入将居民分为五组,从宏观看,每组的收入都在提高,这是今后必须保障的,如果不能做到这一点,就谈不上扩大中等收入群体。从微观看,每个家庭的收入也在不断增加,这是过去的一个重要特点,但今后可能会出现零和博弈的现象,一些家庭的收入改善速度或将明显慢于其他家庭。从中观看,很多家庭可以从低收入群体或次低收入群体不断跨越收入组,进入更高的等级中,这些群体是社会流动的关键,也是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的关键。

  因此我们提出,应该进入一个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的倍增计划,主要涉及以下三个群体。

  “倍增”之一,脱贫后低收入农村人口。党的十八大以来,大概有1 亿的农村绝对贫困人口脱贫,但他们仍是低收入群体。OECD 国家的相对贫困标准是居民收入中位数的50%。2019 年,我国农村居民收入的中位数是14389 元,它的50% 就是7195 元;2020 年有所提高。

  假设30% 的农村家庭符合这个标准,总人数至少为1.53 亿,数量非常可观。如果能够把这部分人培育为中等收入群体,将创造又一个共同富裕奇迹。

  “倍增”之二,进城农民工市民化。2020 年农民工的平均工资是4549 元,是中等收入群体下限水平。虽然农民工大部分也能算得上是中等收入群体,但他们仍面对一堵“无形的墙”,即得不到充分的社会保障,无法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因此,只有把他们变成城市居民,他们才能成为真正意义上的中等收入群体,否则是非常不稳定的。比如2020 年,因为新冠肺炎疫情的原因,外出农民工和住在城镇的农民工均减少了3%。

  2020 年,我国农民工总量28560 万人,其中,外出农民工16959 万人。如果能够把这些人变成中等收入群体,意义非常巨大,足以实现中等收入群体的倍增计划。

  “倍增”之三,让老年人过上中等收入生活。第七次人口普查结果显示,老年人口比原来想象的多,老龄化程度比原来想象的高。目前65 岁及以上人口高达1.9 亿人,60 岁以上人口高达2.6 亿人,这是一个庞大的中等收入群体后备军。如何让老年人达到中等收入生活水平,是我们老有所养的基本要求。同时,这也是共同富裕的需求,是扩大中等收入群体,保证消费需求能够继续支撑中国经济持续增长的一个基本条件。

  迈克尔·波特在《国家竞争优势》一书中讲道,经济增长会跨越四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要素驱动,依靠资源和劳动力;第二个阶段是投资驱动,配合资源大规模投入资本;第三个阶段是创新驱动,依靠技术和生产力的提高;第四个阶段是财富驱动。

  波特认为,在前三个阶段,经济增长都是上行的,而到了财富驱动阶段,经济增长是减速的,而且一不小心就会陷入停滞。中国经济发展已经跨过了要素驱动和投资驱动阶段,当下需要做的,是把创新驱动和财富驱动紧密结合。

  长期以来,特别是2012 年以来,制约中国经济增长速度的是供给侧,是潜在增长能力。但现在,随着中国人口趋近于零增长,需求侧的制约越发明显。这意味着,我国正面临双重制约。按照这个分类,中国需要把创新驱动和财富驱动这两个阶段和两类手段相结合,在供需两侧同时发力,既要保持必要速度,也要学会运用积累起的财富实现增长。

  在这个发展阶段,现代化不能回避的就是中国特色的福利国家建设。如果人均GDP 在1 万美元到2.5 万美元之间,政府的社会福利支出能够从26% 提高到36%,那么这10 个百分点的提高,就意味着能够基本建成福利国家。

  从现在到2035 年,中国正处在第三和第四个发展阶段,所以必须真正建立起福利制度。除此之外,建设福利国家也保证了人的基本需求,可以实现社会政策托底,支撑创造性破坏。否则,没有宏观层面的支撑就永远会在微观层面去保岗位、保产能、保企业、保产业,最后的结果就是旧的不能出去,低效率的企业不能退出。

  福利国家是国力发展到一定阶段必然要走的路。当然,我们有中国特色,就是七个“有所”: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是覆盖全生命周期的。

  因此,在这一阶段,我们既要关注供给侧,保持潜在增长能力,也要从需求侧、共同富裕入手,保障消费能力的提升,以提高潜在增长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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