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我从来都不相信一见钟情,因为我觉得爱情是一个神圣而又美丽的字眼。一见,不足以解释这个词语,直到我遇见一个人,我才知道什么是真正的一见钟情,我和他认识于一次舍友的恶搞,第一次见他的时候我没有太多的准备,只是觉得只是吃个饭而已,对于我来说,这不是第一次被人邀请吃饭,也不知道他是一个怎样的人,只是简单的理解为只是和朋友吃个饭而已,所以便匆匆而去。第一次见他的时候,他穿的一个灰色的衬衣,一个中长款的外套,头发稍长,看起来酷酷的感觉。我走在他的后面,看着他的背影,心里说不上的一种感觉,这便是我仰慕已久的类型,一直以来对于这样的男生毫无抵抗力。而现在,他就出现在我的面前,是高兴还是惊喜?是意外还是缘分?我高兴的不知所措。就这样,我们匆匆的结束了第一次见面的饭局。之后并无太多的联系,但是从此以后,他的形象定格在我的心里,我会偶尔的跟舍友说起他,我会毫不遮掩的和舍友说我喜欢他,他是我在大学里见过地唯一一个心动而且久久不能忘怀的人,但是这一切,他不知道。对于他来说我只是一个陌生人而已,对于我来说,他在我心中已经占有一定的分量,因为大学里我遇见的人很多,我也谈过一段短暂的恋情,这些都不足以他给我的感觉强烈,但是我对他的感觉就这样深深地埋藏在我的心中,没有曲筱绡的敢爱敢恨,没有郑微的青春不悔,亦没有箫默的无限勇气,就这样,我还是我,他还是他。
白驹过隙,他也似乎随着时间的在我的脑海里渐渐淡忘。如果不是在此遇见,说实话,我们的关系还是陌生人。可是老天给了我一次机会,我们在自习室再次遇见,我的心扑通一下,看着他进来,我好想好想和他说句话,哪怕打个招呼,但是我不敢。那一刻我断定,我是喜欢他的,这种感觉是好久好久都没有的,一种强烈的感觉,无法抗拒的感觉。后来我一直去那个教室希望遇见他,哪怕不说话,可是我是这么被动的人,我高傲,我自卑,我有太多太多的忧虑。后来我试着主动过,主动和他聊天,但他淡淡的话语浇灭了我的热情;我试图着想和他成为朋友,只是成为朋友而已,但是他好像一点机会都没给我。而我偏偏又是这么高傲而又自卑的人,不会死缠烂打、不会撒娇,只有真诚和直爽。但是我没有怨气他,我甚至可以理解成一个男生真正的担当就是不会一个女生任何希望的暗示,他很好的做到了这一点。我没有想过做他女朋友,因为对于自己喜欢的人心里的自卑是无法言语的;我也没有想过表白,因为我们不是朋友也不是同学,只是比陌生人更近一步。我们只见过两次,认识的途径也比较荒唐,这样的表白会不会觉得可笑?真的会一见钟情?真的会这么心动?我想的太多了,说白了,是太自卑了。比起表白失败的尴尬,我更怕成功后维系不了长久的爱情。凭我的感觉而言,他或许喜欢娇小可爱的女生,像我这种比较成熟老练的女生,一般是不招他喜欢的。
之后的之后,我每天会想起他,想起他甜甜的笑,像个孩子,又那么纯真。偶尔还会翻翻他的空间,看看他的照片会情不自禁的笑笑。有时我觉得爱情这个东西太过奇妙,仅仅见过几次就难以忘却,难道王菲的歌词真是来源于生活——“只为在人群中多看了你一眼,就再也没能忘记你容颜。”睡不着的时候会想起他,是思念还是幻想?心情不好的时候会想起他,是依赖还是喜欢?我无法解释我的内心世界,只是喜欢这些淡淡的忧伤的文字。用这些文字来独白,来宣泄内心的情感。大学匆匆度过了三年,期间也有好多男生追求过,可我就是一个不愿将就的人,单身有很多理由。可是遇见自己喜欢的,就不该错过了,这个我懂,但我没动。就这样,与自己的内心谈着一场没有知晓的恋爱,痛并快乐着。正所谓,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