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针对网民反映强烈的网络直播“打赏”严重冲击主流价值观等行业突出问题,近日,国家网信办、全国“扫黄打非”办会同最高人民法院、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监管总局、广电总局等部门启动为期半年的网络直播行业专项整治和规范管理行动。(6月6日《光明日报》)
近年来,网络直播行业发展迅猛,成为一大新兴产业。但是许多网络直播平台和网络主播过度追求经济利益,而忽略其社会教育功能,有的直播平台任由主播进行低俗表演,有的主播向网民兜售假冒伪劣商品,有的主播大肆散布谣言信息、发表负面言论,有的直播平台甚至公然招募从事*情直播从业人员,严重违反了公序良俗,既阻碍了网络直播行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又严重影响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弘扬和落地。因此,有关部门应以“零容忍”的态度治理网络直播乱象,让网络直播规范化运行。
要切实加强网络直播平台的管理。事实证明,网络直播蕴藏着很大的商机,以致许多人想上马网络直播平台。这就要求有关部门要严把入口关,严格有关资质审查,证照不全绝不允许从事直播行业,对无证运营者要依法惩处;同时要加强直播平台的日常监管,对传播涉淫秽*情、低俗庸俗内容的违法违规网络直播平台,采取约谈、下架、关停服务等处理,并严肃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决不能给违规平台留有任何发展空间,以此倒逼网络平台加强自身合规建设。
要切实加强网络主播的管理。可以说,现在是一个人人都可以当主播的时代,只要在直播平台注册一个账号,通过验证手机号码和上传身份证照片,就可申请建立自己的直播间,成为一名主播,而且一人可以在多个平台开展直播。如此低的门槛,使得直播行业鱼龙混杂,许多主播为博人眼球,直播内容存在侵犯他人隐私、打*情擦边球、传播低俗文化、宣扬封建迷信等乱象,给社会造成严重的不良影响。因此,有关部门要提高主播直播从业人员门槛,直播平台要切实担负起管理责任,引导网络直播从业人员遵守法律法规、公序良俗,积极传播正能量,要建立健全网络直播从业人员评价体系,建立健全评价不合格、违规主播退出、惩戒机制。同时,各直播平台要建立主播联合监管机制,防止在这个平台封号后再到其他平台“转世重生”。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每一名网络从业人员都要坚守法律和道德底线,自觉遵守公序良俗,依法依规参与网络直播活动。有关部门在开展专项整治的同时,要科学制定推动网络直播行业高质量发展的管理规则和政策导向,全力营造积极健康清朗的网络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