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每座古桥都能历经风雨见彩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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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7月8日,江西婺源网红景点、拥有800多年历史的廊桥“彩虹桥”桥面遭洪水部分冲毁引发关注。7月9日,为了寻找被冲走的彩虹桥木构件,婺源发布“彩虹令”,呼吁广大群众发现相关木构件线索及时向婺源县文物局反馈,捡到并归还的市民或游客将授予“彩虹之友”称号,并终身享受婺源旅游股份有限公司旗下景区免门票待遇。(7月11日《北京青年报》)

  廊桥,顾名思义就是有屋檐的桥,它不仅可让人们顺利过桥,还有遮阳避雨、保护桥梁,以及供人休憩、交流、聚会等功能。目前,古廊桥在我国尚存100余座。据介绍,婺源廊桥“彩虹桥”建于南宋,全长140米、桥面宽3米多,采用四墩五孔五亭六廊式结构,桥墩由青石砌筑,呈“半船形”,是全国迄今保存最为完整、设计最为科学的一座古廊桥。

  然而,如此完美的“彩虹桥”,部分桥面竟遭遇了洪水的冲毁,着实令人扼腕叹息。幸运的是,淹没在洪水中的桥墩无恙。期待婺源发布“彩虹令”之后,当地群众能尽数找到廊桥相关木构件并及时归还,专家们能够早日修复该桥,让风雨过后的“彩虹桥”重见“彩虹”。

  事实上,在持续暴雨的“摧残”下,受损的远不止婺源“彩虹桥”。据国家文物局不完全统计,截至7月7日16时,南方11省份有130余处不可移动文物因洪灾受损。比如,安徽黄山市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镇海桥、宣城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乐成桥,四川阿坝州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达维会师桥、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蒙古伸臂桥、哈尔桥、阿斯久桥等,也在当地洪水中受损严重。国家文物局也发文要求相关部门严阵以待,一旦发生文物损失,立即报告,并妥善做好后续保护工作,搜集、保存好文物构件或者部件,将文物损失降到最低。

  婺源发布“彩虹令”,最大意义在于增强民众的文物保护意识。尽管“彩虹令”声称,捡到并归还廊桥相关木构件的市民将授予“彩虹之友”称号,并终身享受相关景区免门票待遇,但对于当地市民来说,“彩虹桥”是婺源历史的见证,它承载着一代代婺源人的乡愁,而及时修复“彩虹桥”,让其常见“彩虹”,这不仅仅是政府的重要职责,也是民众的共同使命。从某种意义上说,国家文物局近日紧急向相关省份发文,要求全面加强汛期文物保护工作,也是一道“彩虹令”。

  当然,加强古桥保护,绝不能停留在汛期,而应形成制度化、常态化。古桥遭遇“劫难”,除了受自然灾害影响,还有人为因素破坏。不过,当前对古桥保护,多针对已被列为文保单位的古桥,而未成为文保单位的古桥,人们往往忽略了其价值,使得一些古桥遭受严重破坏;还有一些古桥在修缮中,过多使用现代材料和工艺,致使其文物价值减损甚至消亡。目前,浙江等地已将古桥保护纳入法制化轨道,其他各地不妨借鉴这些好做法,对古桥进行规范化、常态化保护,把功夫下在平时,让更多古桥常见“彩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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