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盲道意识”缺失是文明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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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一则视力障碍男童学习走盲道时,被占压盲道违停车辆阻挡的视频在网上引发热议,虽然事发地公安交管部门迅即对占压盲道的机动车驾驶人依法予以了处罚,并表示将持续加大对违法停车的治理工作。但此事并未就此划上句号,反而触发了更多的思考。

  “盲道”,顾名思义,是专门帮助盲人行走的道路设施,它以地砖表面凹凸不平的形状来区分行进盲道和提示盲道。

  1991年北京建成国内首条盲道。2001年8月1日《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在中国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城市主要道路的人行道,应当按照规划设置盲道。”2012年8月1日国务院颁布实施《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后,国内省、地市、县级已出台475个无障碍环境建设与管理法规、政府令和规范性文件,足以显示国家对残疾人的关爱,或者说,残疾人的权益,受到法律和制度的保护。

  按说,有法可依,无障碍设施应得到细致规划和全面维护,以确保残障人士尤其是盲人的安全出行,但现实与愿景往往难以简单地划上等号,盲道被占在大多数城市都带有普遍性。究其原因,“盲道意识”缺失是诸多问题产生的根源。

  现在我们的无障碍设施不论规划、设计还是施工建设,都是由正常健康的人完成的,本无可厚非,问题是这非常容易造成与最终使用者体验的脱节,在实用性、方便性、安全性等都无法达到要求。其实,从规划、设计到施工,所有参与无障碍设施建设的人员可以在某一段时间内人为蒙住双眼或坐上轮椅去亲自体验当残障人的生活,以找到最佳解决方案,这就是盲道意识,按照这个标准和模式做出来的无障碍设施才会受到残障人士的肯定和欢迎。

  我国的盲人数量众多,盲人的交通出行,是一项不容忽视的民生问题。虽然盲道于城市道路,似乎已经是不可或缺,但由于“盲道意识”的缺失,造成了现存的盲道相当一部分无法正常使用,即便能使用的,也会遭遇到维护不到位、残缺不全等诸多问题。

  无障碍环境是对弱势群体的爱护和宽容,“盲道意识”归根结底是一种文明意识,文明无时不在,它有时就是盲人的眼睛。当你明白了这个道理,就不会忍心为了一己方便再去损害身边弱势人群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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