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庆活动禁“公款追星”理所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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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规范节庆活动举办行为,加强节庆活动监督管理,促进节庆活动健康发展,日前,《四川省节庆活动管理实施细则》印发。《细则》对各类节庆活动的审批流程、举办方式、活动名称、规模、经费等做了细致严格的规定,其中规定,节庆活动不得使用各级财政资金邀请各类名人明星。(7月28日四川在线)

  不得使用财政资金邀请名人明星,此举是对节庆活动的必要规范。多年以来,节庆活动像一朵娇艳的花,开在各地城乡的土壤里,个别为“造势”而“造势”的节庆活动不经济、不划算,甚至赔本赚吆喝,另一些节庆活动,基本实现宣传地方优势资源,或获得旅游、会展等经济收入的目的,既有社会效益又有经济效益,既有近期效益又有远期效益。而使用财政资金邀请名人明星助阵,往往是地方搞节庆活动的标配,据说是为了扩大节庆活动的影响力、吸引力。

  节庆活动当然应该追求影响力、吸引力,但它们的影响力、吸引力,更多地来自于节庆活动本身,比如准确的定位、独特的类型、创新的策划、丰富的活动、到位的宣传等。如果文化内涵缺失,地方特色不鲜明,甚至千篇一律、盲目跟风、急功近利,过度追求政绩,那么,这样的节庆活动自然是没有多少影响力、吸引力的,即使动用一笔比较巨大的财政资金,邀请一系列名人明星助阵,恐怕也无济于事。名人明星不是提升节庆活动影响力与吸引力的灵丹妙药。

  更为重要的是,使用财政资金邀请名人明星,早就被指为浪费公款。举办节庆活动本是为增加地方经济收入的,然而,活动现场名人扎堆、星光熠熠,不管节庆活动是否成功,首先就要花去一大笔甚至堪称巨额的名人明星出场费,谁敢说不会得不偿失呢?这些年常有报道称,个别贫困县热衷于办节庆请明星,被指为“政府请客,百姓买单,明星发财”,是变相的“公款追星”甚至“领导追星”,却让百姓买单,钱花了不少,节庆活动却没办好,与初衷背道而驰。

  可见,节庆活动不得使用财政资金邀请名人明星,大有必要。早在2007年,国务院纠风办就要求,各地要对政府部门及其所属事业单位举办的节庆活动重金邀请演艺明星捧场的现象进行全面清理。2013年中宣部等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制止豪华铺张、提倡节俭办晚会。在这些时间节点之后,多地都有类似动作,四川此番是对过去要求的重申。在各级政府必须真正过紧日子的当下,节庆活动不得使用财政资金邀请名人明星,的确应不打折扣、不搞变通、不讲条件、不走过场地执行。(何勇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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