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广电总局专门下发通知,加强对网络秀场直播和电商直播的管理。通知要求,网络直播用户“打赏”需实名制,未成年用户不能打赏。备受争议的网络直播“打赏”终于被戴上了“紧箍”。
“9岁女童打赏主播花光家里10万彩礼”“少年两个月打赏女主播40万”“熊孩子看直播频现巨额打赏”……近年来,未成年人高额“打赏主播”的事件屡见不鲜。由于未成年人理性自控能力不强,金钱观、消费观还没有完全成型,在主播的各种诱导下,往往会“情不自禁”打赏。特别是很多直播平台上,用来充值、打赏的是游戏币、虚拟币,更让一些未成年人产生“花的钱不是钱”的错觉,大把打赏不心痛。
未成年人打赏,一直被社会诟病,更引起了家长的强烈不满,“未成年人巨款打赏主播,怎么退回”这样的问题还上了热搜。今年5月9日,最高法给出明确意见,规定未经其监护人同意,未成年人参与网络付费游戏或者网络直播平台“打赏”等方式支出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款项,监护人请求网络服务提供者返还该款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相比于“事后补救”,更重要的是事先做好防范工作。此次广电总局要求通过实名验证、人脸识别、人工审核等措施,把实名制要求落到实处,就是要从源头上遏制未成年人打赏乱象。
当然,未成年人打赏,也不能一封了之。据相关统计数据显示,2019年,我国未成年人使用网络的人数达到1.75亿,未成年人互联网普及率达到93.1%。这些网络“原住民”离不开网络,这是他们学习成长的重要载体。换句话说,可以封禁未成年人直播打赏,但不能封杀未成年人观看直播。
这一方面需要家长加强监管,给孩子多一些关爱,引导孩子学会甄别,自觉观看健康有益的直播;另一方面,网络直播要坚持社会效益优先的正确方向,积极传播正能量,展现**,让有品位、有意义、有意思、有温度的直播节目占据好位置。同时,还可以针对受众特点和年龄进行分层,比如专门推出针对未成年人的网络主播等。网络平台也应严格审核,及时屏蔽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不利的内容与留言。各方共同联手,建立多方共治的治理模式,方能确保未成年人网络权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