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微博网友“肖美腻”发帖称,自己和朋友在成都一家火锅店用餐时,邻桌有男顾客抽烟,她制止时对方态度激动,最后一穿白衬衣男子还用杯子朝他们泼液体,5人身上溅到了火锅油。此事瞬间在网上引发热议。(3月31日北京晚报网)
餐馆是室内公共场所,在此吸烟会将其他消费者置于“二手烟”的伤害之中。原卫生部制定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八条规定,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上述事件中的涉事女子劝阻邻桌男顾客吸烟,是对自身健康权益的维护,是对伤害自己身心健康的不当行为说“不”。但那几名吸烟顾客却与其发生争执,这其中的是非不难判断。
劝阻吸烟者的行为值得称赞。正是因为很多人对在室内公共场所吸烟的行为习以为常,劝阻、制止者少,才助长了室内公共场所吸烟者的嚣张气焰。所以,制止公共场所吸烟不能成为一个人或几个人的“战斗”。
目前,虽然有一些城市出台了室内公共场所全面禁烟的地方条例,但有专家介绍,多地(出台或拟出台的)控烟条例中,规定的全面禁烟场所,未包含餐厅等场所,而且,仍有一些地方没有出台相应条例,全国层面的控烟立法久未落地。拿成都来说,据报道,虽然早在1997年就实行了《成都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规定》,根据《规定》,托儿所、医疗机构的候诊区、各类学校的教室等公共场所禁止吸烟,但其中并没有明确餐馆这样的公共场所禁止吸烟。2019年,成都拟出台“最严禁烟令”,但一直没有正式实施。在这种情况下,成都推行室内公共场所禁烟,就没有强有力的法律支持,这也让在室内公共场所吸烟仍是一种常见现象,现实中鲜少有人因此被罚。
按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开展吸烟危害健康的宣传,并配备专(兼)职人员对吸烟者进行劝阻。但是,不管是餐厅、网吧、娱乐场所等,对于它们的经营者来说,消费者就是上帝,他们自然不敢对违规吸烟的消费者进行劝阻。所以,就算是在室内公共场所全面禁烟并抓得较严的个别地方,室内公共场所吸烟现象仍时有所见,并没有得到根绝。
所以,要能做好室内公共场所禁烟,一方面需要国家、地方政府都能尽快出台严格的“禁烟令”,填补室内公共场所禁烟的法律空白,全面禁烟场所包含得越广泛越好,以为室内公共场所禁烟撑腰;另一方面,也需要督促室内公共场所的管理者、经营者能够加大监督力度,履行好自身的管理责任,对于纵容消费者吸烟的管理者、经营者,则要加大惩戒力度。
监督、制止公共场所吸烟,也需要全民参与。这就需要调动社会监督的力量,要能鼓励公众举报吸烟者,要对举报者予以相应奖励。比如成都这一事件中的劝阻他人吸烟的女子,相关部门就有必要予以奖励,而对于不听劝阻甚至往劝阻者身上泼油的吸烟者,也要予以相应惩治。只有这样,才能鼓励更多人站出来劝阻在室内公共场所吸烟者。有了全民参与,在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则会成为全民共识,在室内公共场所吸烟的人,或许就不会出现了。(戴先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