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志愿服务成为一种生活新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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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我喜欢帮助别人,这让我感觉很充实、很快乐!”今年42岁的王永富,从2003年起就投身社会志愿服务——义务献血、义务理发。2012年6月,他牵头成立新昌红领巾协会,历经8年,协会志愿者从最初的1人发展到现在的400多人。(9月3日《绍兴日报》)

  志愿服务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近年来,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和学习雷锋、奉献他人、提升自己的志愿服务理念日益深入人心,像王永富一样乐于志愿服务的人越来越多。

  志愿服务并不是一种单纯的给予,而是在帮助别人、服务社会中自己也可以获得内在的愉悦感、幸福感。参与奉献自己的爱心,是一种幸福,也是一种奋斗。从某种程度上讲,志愿精神是一种对生命价值、社会责任的积极态度和奋斗精神。特别是今年疫情防控期间,正是无数的志愿者遍布城乡,用“志愿红”温暖着每个角落,体现了一种高度的责任担当和奉献奋斗精神。

  时代在发展,文明在进步,志愿服务也需与时俱进。比如,城乡社区存在的巨大志愿服务需求,客观上要求推动与民生诉求相吻合的社区志愿服务。疫情期间,无数普通志愿者舍小家顾大家,自发行动起来,为前线战士添补给,为后方群众送温暖,成为基层联防联控、群防群控的一支生力军。在各项重大活动中,在急难险重任务中,这些活跃在城乡的“红马甲”,尽管职业不同、年龄不同、口音各异,却共同用行动默默诠释着志愿精神,践行着“党委政府有需要,人民群众有需求,志愿服务勇担当”的承诺,让我们这个社会愈加文明、更有温度。

  “现在,有不少人像王永富一样,不仅自己当志愿者,还带动身边人一起做公益。”可以说,志愿服务正在从参与变成人们的一种行为习惯、一种生活方式。我们应充分挖掘和宣传志愿者先进事迹,加强志愿服务推广交流,把志愿服务融入文明城市、文明家庭等创建过程中,深入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形成“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生活新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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