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是一种人生的体验。而“体验”也就是感受。然而对幸福的诠释,由于愈来愈多地涉及了哲学、心理学、社会学、经济学、文化学等多个学科概念。突然使一个简单的问题,让人越来越看不懂,更弄不明白。
比如:
幸福,是指一个人的需求得到满足而产生喜悦快乐与稳定的心理状态。幸福感=R*满足感(R:幸福商)。
幸福,是在不幸之中解脱和以后与之形成对比才能感觉得到。
幸福,是一种持续时间较长的对生活的满足和感到生活有巨大乐趣并自然而然地希望持续久远的愉快心情。
幸福,是人的精神(意识)对自我进行觉知时的满意状态。
幸福,是在一定温饱和安全条件基础上,在社会生态环境下,拥有能产生幸福感的要素、机制、动力的生活和生活状态。
幸福(S)=幸福感(I)*时间(T)。
……
回过头来,再看看“幸福”二字的词源究竟是如何说的:东汉·许慎《说文解字》中说“幸,吉而免凶也”、“福,佑也”;在《小尔雅》中称“非分而得谓之幸”,古代人把富贵寿考等齐备称为福。因而古书中将“幸福”二字连用,是指祈望得福。比如清·魏源《默觚下·治篇》中就有“不幸福,斯无祸;不患得,斯无失”的说法。
到此,问题似乎还没有彻底明白。
偶然间,从一个朋友处,了解到这样一句话:
“祈望者,因为有祈望,所以幸福;而没有祈望者,因为幸福,所以不用祈望。同样,追求者,因为追求而幸福;没有追求者,因为幸福而不需要追求。”
显然,幸福常在。关键在于你能否感受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