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爱好变成了工作,然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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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热爱,所以努力,工作不是更轻松,而是压力更大了。

  但如果做不好,连爱好都没有了。

  作者:艾小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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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经常被在各种场合问到,你是怎样找到自己喜欢的工作?其实这中间颇多曲折,写作于我而言,也不是上天所赐的良缘。

  初出校门,我在国企工作,尝试过很多兼职。去广告公司做过文案策划,去IT公司打过工,学过外文考过研,还拉朋友做过简餐外卖,算创业,当然也包括写作,这些都是我有兴趣去做的。

  那几年,我像活在马戏团里。别人下班就没事了,我的工作才真正开始。父母埋怨我定不下来,心浮气躁。我不知道怎么反驳。我当然希望自己能像他们期待的那样,安心地大企业做一辈子行政工作,可是,我虽然不知道自己喜欢的是什么,但我非常明确,那种生活、那份工作,非我所喜。

  所以,你看到了,想要找到自己喜欢的工作,首先要多多尝试,度过一段颠沛流离的青春。

  有运气与悟性在20岁用喜欢的事情谋生的人,太少了。

  大多数人是与我一样,在不断的试错中,找到了喜欢并且能够胜任的工作。而那些永远在问如何找到自己喜欢的工作,或者根本不知道喜欢什么的人,身上往往有一个共性:想得多,做得少。

  希望找到答案再去做,就永远也找不到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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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尝试的另外一个好处是,明白自己的能力所在。

  “兴趣是最好的老师”,但不意味着喜欢就能做好。在几件都不讨厌,但喜好程度有差异的事情中,最终被选择当成工作的,其实是与你的天赋或者说先天条件最契合的。

  喜欢只是一种初始状态,要达到“爱你所做,做你所爱”的境界,需要成就感的支撑。

  当初与我一起写作的小伙伴,有一个比我更爱文学。我三天写一篇的时候,她就一天写三篇。当我的第一篇文章被晚报副刊刊载,她说你运气真好,语气中有一丝忿忿不平。

  的确,她不仅比我更喜欢写作,且比我更努力地写作。

  我在尝试各行业跨界的时候,她只做了一件事,就是不停地写。

  可是,经历对于一个写作者来说,是巨大的财富。她缩在那个大企业的仓库里,看着熟悉的风景与熟悉的人,写着自己熟悉的事,一日日,一年年,当初的热爱因为收获不到成就感而日益陈旧破碎。

  最近见到她,已经做了全职太太,按理说是很合适把写作当成第二职业,问她是否还在坚持,她却意兴阑珊地说,长文写了也没人看,倒是经常发发朋友圈,“在朋友圈里,我文笔最好,很多人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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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其实并没有想象的那么坚强,可以不求回报地爱一份工作,仅仅因为最初它是自己喜欢的。

  最爱,有可能变得不那么爱,最喜欢,也有可能变得不那么喜欢,如果你做这件事的成就感,远远无法抵消挫败感的话。

  黄渤在成为演员之前,最喜欢的工作并不是表演,而是唱歌与跳舞。他做过舞蹈老师,跑过歌厅,签过唱片公司,公司倒没签错,捧红了毛宁与杨钰莹,却打击了黄渤,让他明白颜值对歌手有多重要。

  无论跑歌厅还是教舞蹈,某种程度上,他的确把喜欢的事情发展成了工作,但因为一直做得不算好,心理有落差,慢慢就懈怠了。

  最落魄的时候,他回山东老家开过工厂、做过实业,成了一个务实的胖子。这段经历,却让他明白了什么是自己不喜欢的工作,就是做实业:一见客户就喝酒,每天夹着公文包。

  重回舞台的黄渤,对自己的喜好做了微调,选择配音专业,后来终于以演员的身份大放异彩。

  喜欢的事情,未必能做好,但你能够做好的事情,一定不是你讨厌的;排在第二第三位的喜欢,在成就感的促进下,可能成为第一喜欢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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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过度崇拜那些把兴趣爱好发展成工作的人,觉得他们的人生一马平川,万事如意;觉得只要是做自己喜欢的事情,就意味着没压力,没瓶颈,没烦恼。

  这个我真要举手反对。我爱文学,以写作为生,在瓶颈期还不是焦虑的要死,另一位写作的朋友甚至告诉我,她觉得写篇自己满意的文章跟生个孩子差不多。

  已故苹果CEO乔布斯爱IT业,爱自己创造的产品,算是很早就知道自己喜欢做什么的大神,然而他的传记给我留下最深的印象是,这是一个经常在工作中痛哭流涕的家伙。他敏感脆弱、害怕压力。

  瓶颈期不会放过任何一个想要做成一件事的人,就像厌倦期不会放过任何一对曾经情深似海的伴侣。因为瓶颈、压力,暂时的不顺,就怀疑自己入错行,这样的人永远找不到喜欢的工作。

  任何喜欢的事情一旦变成工作,只有意志力才能主宰你原有的天赋。天赋再强,没有意志力,也会倒在你曾经喜欢的事情上。

  满心欢喜地投入,做着做着就不喜欢了,是人生最悲哀的事,愿我们与自己喜欢的工作在一起,即使被它折磨,依然不忘初心。

  找寻喜欢的工作,是一个逐梦的过程;坚持做喜欢的工作,却必须接受现实。无论多么喜欢,终究有它的局限,没有哪一份工作是没有痛苦的,如果喜欢就是你的全部,你终将败给枯燥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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