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不知从何时起,课间跳绳、跳房子、踢毽子、打弹珠等儿童游戏在校园内消失了,除了体育课,操场上看不到学生跑跳的身影,不少学校课间10分钟鸦雀无声。“学生课间活动的最大半径:教室外的过道”“比体育老师更卑微的,是没有课间10分钟的孩子”“孩子在教室里一坐一整天,见不到阳光”……家长们呼吁:把课间10分钟还给孩子,让他们能出教学楼玩耍。(据4月12日《半月谈》)
“一张一弛,文武之道”“玩耍是孩子的天性”……曾经的课间10分钟是令人回味的,那个时候的校园是喧嚣的、沸腾的,也是美好的。
然而,不知从何时开始,课间10分钟由喧闹变成宁静,学生自由活动变成“圈养”。活泼好动的孩子,在课间竟然不能下楼“撒个欢”,这样的“文明圈养”,和将孩子们困在“牢笼”里,实在没有多大区别。
如此做,学校自然是“有苦难言”。尚未成年的孩子天性活泼好动,但对力量控制能力弱,磕磕碰碰是常事。如果默许孩子们在课间嬉戏打闹,无疑将大大增加意外发生的可能。一旦有孩子在课间10分钟内出现意外,学校会惹上很大的麻烦,会分散过多教育教学精力去处理。再加上,许多学校活动场地本身就狭小,作为管理者当然不鼓励孩子们甚至只能禁止孩子们在有限的空间嬉戏玩闹。
将孩子们有效管束住,让他们安安静静在教室坐着,让意外减少,同时,也给孩子们的身体健康带来不小的副作用。毕竟,活泼好动是这个年龄段孩子身体生长所需要的,只有在嬉戏、流汗中,他们的运动能力才能得到锻炼,身体素质才能得到提高,他们才能一直散发蓬勃的活力。
让课间10分钟释放孩子们的天性,让他们在欢声笑语中“动”起来,不仅是家长的诉求,更是教育理念的必要重构。必须明确的是,教育是一项系统性工程,需要社会各方面的努力和家长的积极配合。政府部门不仅要在教育资源方面持续扩面,更需要积极推动教育资源均衡发展,力争提升每所学校的生均活动面积,给孩子们一个能自由活动的空间,这是其一。
其次,学校要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摒弃“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教条思维,鼓励学生走出教室“动起来”,不能因噎废食,因个别安全事故就剥夺孩子们玩耍的权利。在鼓励孩子们嬉戏玩耍的同时,学校和教师必须对他们加大安全教育,让孩子们在玩耍和安全方面形成一个“最大公约数”。
目前,北京、上海、湖北等多地出台了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条例,从法律层面对事故各方责任进行了严格界定,为校方管理松了绑。这样的事故处理条例也应该更多一些。有了这样的条例,一旦有孩子在课间10分钟活动时出现磕磕碰碰等意外,各方都有了处理的依据和程序,家长们也不应过分苛责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