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家事”更加有规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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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民政部日前发布消息,经地方申报、实地调研、综合评估等工作环节,民政部同意将河北省河间市,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乌兰察布市集宁区,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吉林省永吉县等15个地区确认为全国婚俗改革实验区,实验时间为期三年。(据新华网报道)

  为了进一步推进移风易俗,加强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形成良好社会风尚,促进婚姻幸福、家庭和谐,早在去年5月,民政部就印发了《关于开展婚俗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意见》提出要引导鼓励试点地区围绕试点任务先行先试、大胆创新,探索形成一批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和制度创新成果,并及时将成熟的经验做法上升为长效机制。

  如今,经过地方申报、实地调研、综合评估等工作环节,试点地区已经确定,接下来就是如何落好地,确保试点有序开展。

  婚俗,往往能够成为一面镜子,照出一座乡村、一个地方的文明程度。近些年来,不少家庭深受不良婚俗之扰,特别是在广大农村,这种烦扰和负担更是压得人们喘不过气。有的家庭不堪重负,因为天价彩礼、“红色**”而导致返贫;有的婚礼因为野蛮低俗的恶性婚闹,导致喜剧变悲剧……诸如此类,都成为人民群众美好生活路上的“绊脚石”。民心所盼,政之所施。推动婚俗改革、推进移风易俗,不仅合民心顺民意,更是社会文明发展的大势所趋。

  试点先行,是科学施政之举。我国地域辽阔,各地的历史人文、风俗习惯、民风乡风等都存在较大差异。婚俗作为一种传统的民间习俗,有着较强的地域特色,也有着根深蒂固的历史渊源,方法上不可能简单化地“一刀切”,效果上也不可能立竿见影。必须结合地方实际,有步骤分阶段地推进,在循序渐进中革除陋习、深耕文明。

  从婚俗改革入手推进移风易俗,无异于一场从思想到行动的革命,有难度也有挑战。但在这一过程中,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强化组织领导,形成层层抓试点、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以坚持不懈、久久为功的决心和毅力,推进婚姻领域移风易俗,遏制婚俗不正之风,为推进婚俗改革提供鲜活样板。

  在喜事新办中树新风,在移风易俗中惠民生。把“家事”管好做好打理好,让“家事”更加有规矩,才能不断提升全社会的文明程度和群众的精神风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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