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以前——在我们这个不大的城市,为数不多的高楼,还不属于寻常百姓家的时候,到处都是矮房小院。父亲在政府机关工作,其工作单位为职工在城市的边缘地带建了一些家属宿舍,由于城市边缘的土地比城市中心的宽裕一些,所以在门前可圈起一个不大不小的院子,这些院子可以为居住者提供一些对城里人来说颇为珍贵的蔬菜,这对于我家来说也不例外,然而,为了使院中这不大的土地更充分地展示大自然的丰富与瑰丽,父亲还在院子过道边和醒目处种了一些花卉。院中盛开的鲜花,使我们的小院增添了许多亮色,我家的邻居有人哂笑——这在“吃”是中国人第一要务的时代,这种作法无疑是一种“骄奢”之举。但哂笑归哂笑,小院里红红火火的气氛还是引起了人们的赞叹、羡慕。小院里的灿烂,从夏天一直持续到秋天。第二年,其他人家的小院,也蝶影翩翩,绽放出灿烂的花朵。那时,寻常百姓家之间有一种现在说来不知是好还是坏的习气:凡事只要一家开了头,别的人家就纷纷效仿。
父亲在院子里种花,母亲也在屋里窗台上的花盆里养起了花——别人效仿父亲,母亲效仿别人:那时,邻居很多人家在窗台上养起了花,而且养的多是月季。母亲从别人的花盆中剪下几条月季的枝叉,在我家的花盆里养了起来,新长成的月季枝茁叶茂,花如锦团,引得那些养花的邻居反倒来我们家参观。
后来父亲调到另一个城市工作,将家也迁到那个城市,居室由砖瓦房变成了楼房(这时,各个城市楼房逐渐取代瓦房)。母亲仍然在楼房的阳台上养花,这时养的不是月季,而是杜鹃花和别的花卉(这是入乡随俗,也是因地制宜),杜鹃花在我家的阳台上仍然开得红红火火,盈尺之间,春色灿然。后来,她的身体不行了,连行走都很困难,也要每天由人搀扶着到窗前的花前站一会,她是把花当成了自己的朋友,当成了生命中的伙伴。
到了新的地方,父亲不再养花了,至少他不亲手养花了,似乎楼房的居室之中,已经没有了他的用武之地。其实,这只是我们的一种错觉:他没有养花,是因为他忙于工作,他调到新的地方,整个工作系统都是新组建的,这当然要占去他很多的精力。当他退休的时候,他也养起花来,他养了一种自己喜爱的花,也就是兰花。这是很不好养的花,她有一副娇容,更有一副贵骨,对土质、花盆都有独特的讲究,何时浇水,何时施肥,都有独特的要求,偶有怠慢,则青纱藏面,不肯一露真容。在父亲的精心照料下,家中的三盆兰花次第开放,幽香满室。
父亲家的斗室之春,一直持续到母亲的去世,母亲去世后,母亲养的那些花也渐渐凋零了,而父亲养的几盆兰花,也从窗台上消形匿迹了……
我总有一总感觉:花与人之间,有一种天然的默契与暗合。母亲性格温柔,善良平和,心中充满了阳光,所以善养那些色彩鲜艳,丰富饱满的品类,父亲为人正直,做事认真,不论是人品还是工作能力,都受到了解他的人和单位同事的认同和称赞,所以养起花来,也类有所择,品有所宜。
父母搬走后,我和妻子留在了原来的城市居住,我们也加入了在室内养花者的行列,这不是因为我们对养花有特殊的爱好,而是承袭了城市居民普遍的居住习惯与规则:住在城里的,没有人家不在室内养几盆花的。
妻子养了一盆蟹爪兰,后来从一盆发展到四盆,开花时满盆红艳,红红火火,来过我家的人,无不咂舌称赞,这使妻子颇感自豪。
我也想选择一种植物,放在我的书房中,作为我在这个狭小空间的生命伴侣,但我无论养什么,都收不到好的效果,最终,一株芦荟,在这间陋室背向阳光的窗台上定居下来。
一次,我和妻子谈论养花,这是一次另类的“煮酒论英雄”。我对妻子说:“咱家会养花的,当首推咱的老爸老妈,其次是你,而我,只能甘落后尘了!”妻子颔首一笑,回复了六个字:“此论还算公正!”
我养的芦荟无花无果,甚至也没有什么观赏价值,它的最大好处是不用照料,极耐干旱,多日不浇水也其绿葱葱,而且其叶有消炎之功用,身体有伤*处,涂上一点汁液,立收奇效,被我视为绿色的药匣子,说实话,我真的就离不开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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