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棵玫瑰在心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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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棵玫瑰在心田

作者:刘德良

情人节快到了,想起的还是妻。按照较流行的说法,一等男人情人围着转,二等男人围着情人转,三等男人围着妻子转。无疑的,我就是那最末等的男人了。因我最爱的,就是围着妻子转。即使没什么事,也爱粘在她身边。每天下班后,和她在一起,就是我一天中最快乐的时候。

走在街上,看到花店大朵的玫瑰,突然想起,从恋爱到现在,十多年了,我还从来没给妻买过一支玫瑰。有一种买一束的冲动,可还未上前,看看那些买花的小青年,又退了回来——我已过了那些浪漫的年龄。妻子和我一样,考虑最多的是如何节俭,早日还清房债。没有买玫瑰,回想起十多年来与妻在一起的点滴,心中却盛开了大朵大朵的玫瑰。

年轻时,妻是当之无愧的校花,我在众多追求者中脱颖而出追到妻,只花了五角钱,做了一件举手之劳的事。那是一个很冷的冬天,我到妻子的宿舍聊天,看到炉上的水开了,就上去把水灌进暖瓶,看到妻手上有点冻伤,就花五角钱给妻买了一支冻疮膏。就这样,我从追求队伍的末尾一下子以绝对优势冲上了第一名,并最终得到了妻的芳心。当时,不但那些竞争者不明白妻怎么会选上我,就是我自己,很长时间也不敢相信自己会有如此幸运。婚后,当妻子告诉我这个原因时,我觉得那是我一生中做得最值得骄傲的一件事!只发了五角钱就中了一个让我一生幸福的大奖,这种骄傲是可想而知的。只是可惜了那些比我英俊多才财的竞争者,他们要是知道自己竟输在五角钱上,该不会气得吐血。

妻对我极宠,不管什么,都把我的感受放在最前头。我现在还记得恋爱的时候,她用筷子擀面,包饺子给我吃的事。妻嫁给我,从世俗的观点是一种错误,我没有使她富也没有使她贵。当初不管是哪个参与竞争的混蛋都会比我更能使她富贵。让我感动的是,不管再艰难,妻没为嫁给我有一丝怨意。只是一心一意的,用她的美丽和善良无怨无悔的驱走我天空所有的阴霾,为我营建了一个小小的天堂。不光对我,即使是我的兄弟姐妹,甚至一般的亲戚,妻都是那样的贤德,我从未看到那个人能像妻这样,能得到所有与之交往的人由衷的赞扬。妻就像春日的阳光,让所有走近她的人感到温暖。从妻的身上,我看到了品德完美的人。和妻在一起,让我对生命倍加依恋。

曾经有那么一段时间,我离开了妻,独在外地,那段时间,我感到自己的世界没有一丝彩色。离开了妻,就离开了快乐。我知道自己不是一个大丈夫,我不能志在四方,我不能拿得起放得下,我就想平平静静的待在妻子身旁。万分偶然中有了妻,我就要珍惜此生在一起的每一分。因为我不知道,来生我是否还有如此幸运拥有如此好的人。因为,我一无所有,唯有的,就是对妻不变的一腔痴情,我不知道,来生,妻还能否被我的五角钱的冻疮膏感动。

看到小青年们手中的玫瑰,突然想到,要为妻种棵玫瑰。就种在我的心田,就用我的心血去浇灌。那样,只要我一息尚存,只有我血液流动,这株玫瑰就不会枯萎。当我张开双眼,看到妻,我的玫瑰就会开放,从我的整个的心里,向着妻香,向着妻笑。如果有一天,我要离开这个世界,我也一定用心细细裹住这株玫瑰的根茎,等到来生,我还要为她开放,还要让她陶醉在我的心香。只是那时,我希望上天能赐给自己男人所能具有的一切成功与完美,不为什么,只为能更好的,让我自己为她开放。 

(责任编辑:副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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