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了,就别再来找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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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长一段时间,我对两性关系的处理相当困惑。    亲密时,“你是我的唯一”,除此之外的万物都可以舍弃,“山无棱,天地合,乃敢与君绝”。还有什么比这更美好的?但是,太美好的事物总是经不起时间的考验,“泰坦尼克号”之所以美,就美在他们的故事终止在了最美好的时刻,没有机会让美好被柴米油盐磨灭。    时间是最无情的刽子手,往往把美好扼杀于无形中。所以,就有了背叛,就有了分道扬镳。    离婚后,曾经爱过又彼此伤害过的人该如何相处?    有人说了一段很经典的话:分手后,我们不能做朋友,因为彼此伤害过;我们也不能做仇人,因为曾经深爱过,我们,只能是茫茫人海中最熟悉的陌生人。我想,这就是所谓的相忘于江湖吧!    如果能彼此相忘于江湖,是件多么幸福的事情,所有的好与不好都交给了过去,前面铺开的是一条全新的路。    可是,一旦有了孩子,事情就变得复杂起来,想忘不能忘,血浓于水的亲情给了双方最理直气壮的理由。所以,离婚了,纠缠仍然如影随形,影响着各自的人生,无法做到轻装上路。    这是个深深困惑着单亲妈妈的问题。    且不说婚姻中的对错,既然离了,对错已经不重要,那些过往,都应该打入记忆库,记它慢慢被岁月风干。    可是,因为孩子,因为抚养费,因为探视权,分开后的双方又有了千丝万缕的联系。正是这些联系,让原本单纯的关系变得复杂,真是斩不断,剪还乱啊!    如此,又何谈开始新生活?又何谈追求新幸福?    如此看来,似乎离比不离更惨,更没有出路,我们走进了“前有狼后有虎”的死胡同。    真的是死胡同吗?这会是个无解的死结吗?    果真如此,我们的命运将何等悲摧,单妈的人生将是怎样的悲剧?    生活往往是这样,喜欢和我们捉迷藏,不给我们一条明显的康庄大道,但总有一条暗道是通往光明的。    悲剧,是因为我们在离婚大战中迷失了自己,从而为自己设置了一层迷雾,一重障碍。  这层迷雾是什么?是什么障碍阻挡了我们的智慧?    窃以为,是我们虽然离婚了,但离的只是身,而不是心。真正能让我们止步不前的,往往是心魔,而不是那些身外之物。    何以见得?其实很简单,稍加分析就可以得之。    先问问自己:为什么要离?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理由:小三哪、性格不合哪、经济困难哪等等不一而足。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但所有种种,都可以归纳为一点:两个人在一起过不下去了,唯有分开才能解脱,唯有分开才有出路!    什么是分开?我发现多数人把“分开”定义为“把红本本换成绿本本”,殊不知这仅仅是法律意义上的分开,并非真正的分开。法律给我们的,只是“名”,所谓“名不正则言不顺”。但,真正影响我们的,难道就是这个“名”吗?    有人说:有了离婚证,我就可以去相亲,可以寻找幸福。看上去是没错的,没有这个证,相亲行为是不道德的,是会被千夫所指的。但,有了这个证,真的就能安安心心地去相亲吗?    通常情况下,答案是否定的。因为孩子,因为那份无法斩断的孩子。    于是,没有及时得到抚养费,会让你想起他;到了探视日,会让你想起他;孩子有个风吹草动,会让你想起他。想起他也是正常的,无可厚非,问题就在于:你是以何种方式想起他?    此时的他,在你心里,是什么角色?处于什么地位?是你爱过的人?是伤害过你的人?是有过很多共同回忆的人?是让你一想起就银牙紧咬的人?    如果是这些角色,只能说明一点:你们并没有真正分开!他还长驻在你心里,时不是迸出来挠挠你,让你又痒又痛。    那么,怎样做才算是真正地分开?    其实很简单,离婚后,他只有了一个角色定位:孩子他爸!    孩子他爸!认真体会下这四个字,这四个字的真正含义是:在你心里,他已经是第三人称了!    什么才是正在意义上的“孩子他爸”?    比如:邻居家的孩子托你照顾几天,完了后他爸来接孩子,你会礼节性地接待他,他也会礼节性地向你道谢,你们的语言都是客气的,你们最有可能的身体接触是握手。你们不可能有白眼,不可能有愤恨,不可能有抱怨,更不可能有谩骂。    这,就是“孩子他爸”!    这个时候的你们,才是真正分开了,你们才能真正放下包袱,寻找新的幸福。此时的你,不会因为听到他的消息而失眠,不会因为他再婚而不平,不会因为他幸福而愤恨!    离婚了,就别来找我!只有如此,才能重新打开幸福之门。    你们仍然会有来往,你们不会成为最熟悉的陌生人,因为他是孩子他爸。也正因为他是孩子他爸,是与你无关的第三人,你可以平和地对待他,温柔地接待他,就像接待同事或邻居。其实,他只不过是与你无关的一个男人而已。    也唯有如此,孩子才不至于生活在水深火热中。孩子幸福了,我们也就幸福了。新的彼岸也就不远了!    何况,不把心底的垃圾清理干净,新的营养又怎么进得来? (责任编辑:副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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