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的九月,都有那么几天,周遭、媒体,铺天盖地都是有关恩师的话题。受环境所染,忽然想起一位老师来。
这位老师姓于。八十年代初期,在我就读的一所中学教英语。
彼时,学校条件十分有限。学生住宿只能自己去校外找。极个别的,老师会安排在某个办公室。当年,我与几个住宿女生被安排在教导处。隔壁便是于老师的办公室兼宿舍。
那是一排座南朝北的老瓦房。一进门便是一条贯通东西的长长的走廊。然后一间挨一间的各科办公室。一到冬天,开放式的走廊冷风嗖嗖的。尤其晚上,校园里一片寂静。晚自习回来,摸黑经过走廊时如同遭遇封锁线似的,屏住呼吸的我们再也顾不上矜持,脚步顿时变得仓皇起来。然后,丝丝哈哈闪身入室。
室内的环境亦不容乐观。能散发热量的除了一个通炕的炉子便是那铺不大的火炕。房屋举架很高,四面透风。鼻子里进出的呼吸清清楚楚。
学校不设食堂。学生住校自己带米,然后再以计数的方式交与伙房。校方免费为学生煮饭。一年到头,全体师生清一色都是高粱米饭;副食一般都是从家带些咸菜下饭。与穷学生相比,老师多少强些。却也仅限于自做的一些简单菜肴。
初中阶段,我的英语成绩尚可(笔试)。只是所学竟是地地道道的哑巴英语。
受多方条件制约,成长中好多事情家长无力参与。一个偶然的机会,内心的纠结与于老师和盘托出:意在能补一补音标最好。我只是顺嘴说说,既未提及报酬更不涉及家长参与。没想到的是,于老师竟然爽快的答应下来。之后的日子里,每天晚饭后,都会准时出现在于老师的办公室,有效学习一会。其实,除了补课,还有一个小心思愿意过去:同是一趟老房子,于老师的宿舍比我们的暖和多了。有一天去得早,我便端详起同样简陋的房间里的不同来:只见一扇进出的木门沿着门边,从头至尾被于老师在里面钉了一层厚纸板。然后,又用报纸里外糊了一遍。这样一来,小屋严实多了。炉火生的正旺,劈啪作响。刚出锅的海米炖大豆腐呈暖白色映着油亮的红辣椒,还冒泡呢。虽是一道素菜,彼时却羡煞我们。暖融融的房间加上袅袅飘升的菜根香,让离家在外的我忽然感到有种生活的清甜在里面。
在于老师的帮助下,很快掌握了音标的拼读。也正是基于当年的功底,若干年后,未及女儿英语开课,我便“捷足先登”,买来教材与光碟,边学边教女儿。再到后来有道词典助力,英语与我终未走远。
一次偶然的出国经历,又一次让我正视了自己的外语实力。
师者,传道、授业、解惑也。设若没有一个恒久的坚持,我相信当年的补益算不了什么。不过,毕竟是引线,是源头。是盐在哪咸、醋再哪酸的根本。
那时的老师,责任感太纯粹了!
这么多年,不止一次的想起飞扬的青春和曾经的过往。只不过,本能的冲动一直未能抵御羞于表达的个性。从而让感念风干在了幽深的岁月里了。受环境蛊惑,一种暖念瞬间复燃,且越发激昂热烈,欲罢不能。
终于得到一个确切消息:于老师退休了。不过,私奔了……电话那头坚定的语气让我愣在原地。并且,脑海里疙疙瘩瘩的全是他。
甫识于老师时,中等身材的他方三十出头。相貌端庄、穿着朴雅、干净利落。一副干练的知识分子模样。在我初中的三年里,作为教学骨干的他一直都是三年部班主任。
毕业班的管理有别其他。当上半年将全部新课程结束后,下半年的大部时间基本就剩复习了。越到后来,自习课越多。每天下午,气温飙升,困意来袭的毕业班学生便仨一伙、俩一串各自拿本书,然后真真假假的或操场一角或大墙根下一呆一下午。而于老师带着全班学生一坐一节课。他的班级不仅成绩是一流的,即便上操,也能表现出与众不同来:步伐整齐、站姿优美,口号响亮的一定是于老师的队伍。流动红旗到了他们班就再也不曾流动过。
有一天早晨,好像是季节交替的当口,突然发生了一件事情。具体怎回事,我都忘记了。只记得“祸从心病起”的于老师与校领导(内亲)发生了一场不小的冲突。之后便一举搬离英语组,去了体育组办公。也正是因为那一天,他的前世今生又一次成为整个校园窃议的焦点,像对待功课一样,被人重新复习了一遍。
若干年前,刚刚参加工作的于老师属民办编制。他的积极、进取被许多人看好。转正当时,校领导为其介绍一个对象,身为农民的对方除了一个特殊的身份再无其他(领导至亲)。所有人都看出了其中的端倪。迫于压力,他答应下来,也如愿转为国家公办编制。
看似已经扯平的事情其实从未扯平过。决定只是片刻的事情,而为决定埋单的将是一个漫长与艰辛的付出。并且,被动滋生叛逆的定律适用任何人。
接下来的许多年里,于老师的那位内亲领导一直以铁腕政治掌控一方。同一个单位,每一次遇见,都似在伤口撒盐一样。怨,一次次被点燃。
有哲人说:“爱情是两个人的事,有人就是算不开这个帐”。所有的事情,一旦有了背景,原本简单的事情便不再简单。婚姻也是,红尘陌上,多少牵手背离了为爱出发的本质,为生存而舍弃了真正的生活?
前几年,于老师唯一的孩子在都市安了家。考虑亲家能力有限,便用自己的名字贷款帮孩子置下一套房产。
一个偶然的机会,电话里他告诉我:他现在很好,老伴在市里帮着照看孩子。他自己在家,种点地。他说:他喜欢农村,喜欢有点事做。我也时常听说,于老师种菜的技术,无人能出其右。
私奔,为什么?这(女)人干啥的能让人这么动心?既然去意已决,就在当地生活又如何?思绪稍停后,电话这头的我忽然想起了什么似的,补充着。这人也是附近的,都六十多岁了,还干啥呀,单身。个人条件还行。这不,一年一年的他也一个人,她也一个人,时间长了,就到一起了。这人原来的丈夫挺让人失望的。反正他俩都挺不幸的。也没人说啥,那也不得劲呗,老亲少故的。走有大半年了……
或许,如今的我早已为**、为人母。见惯了纷扰,稔熟了激烈。懂得了站在一个成人的角度思考问题。沉默有顷后忽然有悟:这似乎有别于一桩普通的滥情事件。人啊,谁都不容易,都有难处的!
两个没有起点的人,强扭在一起,生儿育女,到孩子立业成家,几十年韶光,到底真的不和谐抑或有太多的遗憾在里面,我们不得而知。不过,有一点是确定的:无论如何,在向全世界交出自己的那一刻,都是一场连皮带肉的撕扯。天知道,岁月漂染的白发里,曾经追问过怎样的人生秘密?一念决堤后,暗夜里自己与自己的争斗、撕扯、谈判与讲和……
人们总是习惯于只重结果,不问前因。中国人的传统观念:宁拆十座庙,不破一桩婚。如此想着,忽然一个念头明亮起来:在爱的季节里,每朵花都有盛开的权利。如果,站在人性的角度,对生命做一次积极的考量,是不也有让人同情的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