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三岁多的一天晚上,他玩累了,倚靠在沙发上无所事事。我正在收拾书架,恰巧翻出了王尔德童话《快乐王子》的全译本,便读给他听。我没指望着他能耐心听下去,因为这个全译本有太多艺术性的细节,我只是想让自己重温一下第一次读到这篇童话时的感动——那时,我上高一。燕子一趟趟往返于快乐王子与生病孩子的裁缝母亲、写剧本的年轻男子、卖火柴的小女孩和其他穷人之间,一次次地从快乐王子那里衔下剑柄上硕大的红色宝石、眼眶里明亮的印度蓝宝石,浑身足赤的黄金叶片……每天,燕子都说“我要去埃及了!”可快乐王子也一再挽留“你愿意陪我再过一夜吗?”故事在这样的重复中推进,夹杂着对环境的描述,对气氛的渲染,使本来并不复杂的故事显得有些庞杂,三岁多的儿子能听得懂吗?可是没想到,他居然听得很认真。我读得不快,六千字读下来总要二十多分钟吧,在这二十多分钟里,儿子自始至终全神贯注,而他还从来没有这样长时间地全神贯注过。故事临近结尾,燕子跌落在快乐王子的脚下死去,快乐王子的那颗铅做的心裂成两半。读到这里,我的声音情不自禁地发了颤,和初次读时那种强烈的感情竟毫无二致,并没有因为早就知道故事结局而有丝毫的麻木。我下意识地抬起头,突然发现,儿子的眼眶竟是湿润的,他几乎要掉下泪来!这绝不是他平时的那种哭,天真的孩子还不会这样哭,这是一种夹杂着伤心、失落、心疼的感动。那个时刻,我觉得很庆幸,庆幸儿子有了这样一次感动。 这感动是故事本身给他的吗?那时候,虽然他还不识字,但我可没少给他买书,也常常陪着他一同“亲子阅读”,他看过的比这个情节生动、复杂、紧张、刺激的故事多了去了,但是我却从来没有见过他这种发自内心的五味杂陈的情绪。是什么力量给了他第一次感动?应该说是文学的力量,是艺术的力量。所有的描述和细节都不是可有可无的,正因为它们的存在,这二十多分钟里,我和儿子被轻而易举地带入到了故事深处,就像是浸润在了王尔德精心营造的氛围之中,犹如身临其境,我们才被故事中蕴含的悲天悯人的人文情怀所感染,所感动,精神上得到了一次熏陶。试想,如果把这个故事精简一下、缩写一下,让六千字只剩下六百字,我想,把故事讲清楚、说明白是一点儿也不成问题的,或者说,故事会讲得更清楚、更明白,直截了当、一目了然,但是无论是当初十六岁的我,还是现在三岁的儿子,恐怕都是不会有丝毫触动的。这就好像把一棵枝繁叶茂的大树的树叶全部摘光,甚至还把一些枝枝桠桠也都砍掉,剩下那个泾渭分明的主干,树仿佛还是一棵树,可树已经不再是那棵树了。 打这以后,再给儿子买书,我就有意识地想给他买些原着本或者全译本。可每回去书店,我都是乘兴而去,却失望而归。书店里的儿童读物倒是不少,不敢说占据了半壁江山,也绝对是举足轻重。可是挑过来挑过去,想买的经典读本却是不见踪影。其实,书架上中外经典故事也不少,从《三国演义》《西游记》到《安徒生童话》《格林童话》,还有《爱丽丝漫游奇境》《木偶奇遇记》《绿野仙踪》《吹牛大王历险记》等等这些滋养过我心灵的书比比皆是。仔细再一看,虽然出版社不同,所属的丛书系列不同,却几乎清一色都是缩写本和美绘本,这些书印制得非常精良,大多都是铜板纸彩印,猛地拿起来,还真有点儿让人爱不释手。简写本就简写本吧,让那些经典人物形象在孩子的脑子中留下个初步印象,也可以让孩子提前领略一下经典的魅力。于是,便付钱买回几本。 等回到家里细细读来,却大呼上当。最好的情况是:一棵树无枝无叶,干巴巴无异于一棵枯树、死树,那些曼妙的词句,那些精彩的华章,那些生动的细节,全都去哪儿了?这还算是幸运的。更糟糕的情况是:文不通、字不顺,错别字连篇,特别是有的拼音读本,明明是为了尚在识字阶段的孩子读起来没有障碍,却出了许多拼音错误,尤其是多音字,也不管三七二十一,一律自动生成,这不是给孩子的阅读造成了更大的障碍吗?更有甚者,有些缩写者、改编者自以为比古人高明,随随便便地改动故事原貌,还冠冕堂皇地说是什么“新编”、“新解”、“演义”。还有一例,装帧精美的硬皮封面上明明印着《安徒生童话》,里面却有一篇《白雪公主和七个小矮人》。孰不知,这个名篇是德国的雅各布·格林在1812年就写成发表的,故事取材于德国西部美茵河畔洛尔城的一个有名有姓的真实人物。这个名篇发表时,生于丹麦的安徒生刚刚七岁,他正和鞋匠父亲、洗衣妇母亲一同住在一间窄小的房子里,搭着玩具剧场玩木偶戏呢!安徒生后来也有一个名篇《白雪皇后》,名字差不多,说得却完全不是一码事儿。唉,如此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书才是最可怕的书。 经典尚且被演绎得如此,那些个青春校园、玄幻穿越、刀光剑影,就更不敢恭维了。这么说有些一概而论,好像是要举起棍子打击一大片,其实,儿童读物中确实有非常优秀的,可是这些闪闪发光的金子早就被淹没在数量的海洋之中。面对着琳琅满目的图书,我眼花缭乱,无力挑选,我总不可能一本本书翻过,更不可能把每一本书从头看到尾之后,再决定买与不买吧? 给儿子买书如此,给自己挑书,我也面临着同样的窘境。曾有一个时期,我是非要等一本书“过了时”,书店还摆在显眼的位置,媒体和评论还在叫好,街头还有人捧了读,我才肯掏钱买来。然而,就算这样,也越来越不靠谱。好些书,很畅销也很长销,出版社一印再印,嗅觉灵敏的盗版商们早就把盗版书摆得满大街都是,报纸、广播也连篇累牍不遗余力地推广介绍,真有点儿“洛阳纸贵”的架式,可买回来一看,却不是那么回事。当然,这和我个人的阅读兴趣相关,书再好,还得对自己的口味才行。这么一来二去,我发现了,那些风靡一时的书,往往都是些情节紧张刺激、悬念丛生、环环相扣、步步惊心的,或者是剑走偏锋,整一个谁也说不清楚、弄不明白的领域,反正是真是假你不知道他也不知道,作者怎么说就怎么是了,比如说一个从未有过正式工作的非要写“官场”,一个连股票都不敢买的非要写“商战”。 这样的书有一些不是不好。19世纪末的英国侦探小说家阿瑟·柯南·道尔塑造了才华横溢的侦探形象,历经一百余年,集侦探、悬疑、推理为一身的通俗小说《福尔摩斯全集》仍畅销不衰,已经成为了文学史上的经典之作。如果当今的某一部书也能如此经得起时间的检验,当然是一件好事。可问题的关键在于,这样的书不知不觉地成为了图书的主流,而且大有成为“独流”之势,狠不得除此之外,再没有其它的书了。出版社在通过选题时,大概首先想的就是有一个好的销路,好卖,才有更高的利润更高的回报,于是也就格外青睐那些“会讲故事”的作家和作品。
当阅读成为一种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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