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读后感的高二随笔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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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篇:艾米《三人行》读后感(高二随笔)

  在艾米的《三人行》刚刚上市,我就买来看了,因为,我知道,艾米的书一定很好看,这是我接触艾米的作品后的第一感想。许多人在说起艾米时,都会提到那棵一度撼动了国人泪神经,红透了文坛的的山楂树,而静秋和老三也成为了史上最纯洁爱恋的化身。如果说这一段干净透明的爱恋是一个永远的爱情传奇,那么这部由新华先锋策划的《三人行》,则更像一部全家人每晚一起守在电视机前等待的电视剧,一部年度的情感大戏。

  并非每一篇小说都可以像制作精良的电视剧一般引人入胜,《三人行》的成功在于,一个绝好的故事遇见了一个绝好的讲故事的人。艾米是个讲故事的高手,她的文字有一种质感和弹性,绝不拖泥带水,恰似一种精心雕琢出的漫不经心。如同一部好的照相机,恨不能分子级别的还原生活。有的作家潜意识里拒绝过于真实,总是忍不住加点彩在上面,艾米则彷佛从头到尾都在笑着说:这就是真实的生活,说中了你,你羞于看,也是真实。

  说到故事本身,《三人行》故事发生的场景被搬到了美国一所大学,因此整个故事不但变得有了校园风采,更被染上了一抹油画般的异国风情。且故事本身以单纯而可爱的女孩安洁为第一人称叙述,更是每句话都死死的抓住了女读者的心。像每个女孩一样,安洁在恋爱方面幻想过,也经历过一切荒诞不经,她暗恋过自己优秀的姐夫,又在开学时深爱上了潇洒而富有魅力的老师Dr.cang,她为了心里的虚荣,拼命想留住自己不爱的男生,无论出了什么事都要咨询自己专属的三个“狗头军师”。这使我不禁感叹原来女孩在成熟的路上,走出的印迹是如此惊人的相似。但是当她真正开始认真的恋爱时,便一切都不同了。她千方百计的接近Dr.cang,知道他离婚后仍是毫不后退,即使对他教的专业一无所知也敢破釜沉舟,为了能见到他而选修他的课程。天使般的安洁终于在一次意外后因祸得福,与Dr.cang获得了近距离接触的机会,如愿以偿的得到了他的爱。可是,从Dr.cang在感情中一次次的躲闪和后退中,我们已经可以预见到,故事开始变得有些沉重了,而其走向,我们无法猜测,也无法避免,艾米的故事,又一次让我们在文字中感受到了现实的力量:恐惧,也无法逃避;纯洁,却干不过真实。

  当我们发现故事的两个重要人物双双不能生育后,相信这种绝望远不能与安洁的绝望相比,她对Dr.cang的绝望并非来自不能生育,而是对他所经历那一切不幸的心疼,这一点,即使艾米没有明示,只要真爱过的人就定能感知。每当看到此处,我都会想起一句话:有些人苦苦追求一辈子的东西,是一些人生来就有的。想起《三人行》中为了孩子而苦苦挣扎的一个个人物,再看看周围有多少人选择不去生育,就会明白安洁所说的话:命运是随机的。没有规律可言,没有道理可言。原来圆一个一家三口的梦,对一些表面上光彩照人的夫妻来说,有多难。

  同艾米的其他故事一样,安洁的故事是真实的。不知是因为艾米的善良,还是安洁的纯洁真的撼动了命运,故事的结局仍是温暖的,一种刚刚冲破黑暗的温暖,如同夜晚过后的熹微晨光。

  读一部《三人行》,读出青春小说的心跳和懵懂,侦探小说的故事行进速度,伦理小说的深刻,以及爱情小说的荡气回肠。

  这就是艾米的三人行,一本好书,让我就像做了一场梦一般,如痴如醉。

  第二篇:《基督山伯爵》读后感(高二随笔)

  还是在初中的时候,我读了大仲马的《基督山伯爵》,那时还体会不到那些深层次的东西,只是觉得“恶有恶报,善有善报”,善良的人最终会是赢家,而坏人终将被惩罚,而这部小说讲述的故事,在复仇之外,还启发人们要学会感恩,于是,它的另一个名字叫做《基督山恩仇记》。小说的主人公十九岁的爱德蒙·唐泰斯,是个活力四射的年轻水手。他有慈爱的父亲、甜蜜的爱人,有光辉的前程、幸福的生活。善良乐观的天性,使得他对周遭的每个人都以礼相待,并且真挚热情。他清澈明亮的目光里,写满对未来幸福生活的期待与神往。可就在他的结婚典礼上,他遭人陷害而被投入大牢。一时间失去了一切,伴随他的只有伊夫堡阴森地牢里的黑暗及精神和肉体对他的双重折磨。可与此同时,有人正把快乐建筑在他的痛苦之上。他们害死了唐泰斯的父亲,夺走了他的爱人。在他最无助绝望想要自杀的时候,一个巧合使法里亚神甫走入了他的生活,给他绝望的世界带来了一束光。

  神甫把自己一生的知识传授给他,让他具有有渊博的知识、高雅的仪态,告诉他基督山岛宝藏无数的财富,并帮他成功越狱。此时,唐泰斯入狱已有十四年。十四年里,物是人非,唐泰斯也由一个懵懂青涩的青年变成一个家资巨万的伯爵,从一个小水手变成了上层社会的伯爵。他开始报恩亦开始报仇。昔日的船主莫雷尔有恩于他,伯爵首先把这位濒临破产的好人从绝望的路上救了回来。此后又始终照顾他的儿女,直至最后把基督山岛的宝窟送给他们。对唐格拉尔、费尔南和维尔福三个分别代表法国七月波旁王朝金融界、政界和司法界显要人物的仇人,基督山伯爵个个击破。最后,这三个人破产的破产、自杀的自杀、发疯的发疯,都得到了应有的报应。

  从唐泰斯身上,我们看到了一个光辉的形象,人性在他身上显现,在与仇人面对面复仇时,他没有被仇恨冲昏了头脑,他的良知从未泯灭,他的人格亦未扭曲,他始终保留高贵善良的心。当他帮助莫雷尔一家摆脱困境的时候,当他从一个该诅咒的家族中救出他的一个女儿的时候,当他答应梅尔塞苔丝不杀仇人之子的时候,这个高贵的心灵映出了金子般的光辉。基督山性格里贯穿始终的节制,即面对财富、美色、仇恨的不贪婪,亦让我印象深刻。在达成一生最大的心愿后,他悄然地放弃了原有的财富,只身远走他乡。

  爱也彻底,恨也彻底.报恩也彻底,复仇也彻底,大仲马把人性最真的一面还原在我们面前,让我们有机会去触摸自己的内心深处,让我们学会感恩,学会做人。

  第三篇:《朝花夕拾》的读后感(高二随笔)

  《朝花夕拾》,是一本我爸爸很喜欢看的散文书,小时候的我看过几次,觉得无趣,便没再去看了,直到后来我,因为有一次特别无聊,便再次找到这本《朝花夕拾》看起来。

  《朝花夕拾》,从目录,细细品读下去。鲁迅的文笔绵密细腻、真挚感人,犹如小桥流水,沁人心脾。它真实地纪录了鲁迅从幼年到青年时期的生活道路和经历,追忆那些难以忘怀的人和事,抒发了对往日亲友和师长的怀念之情,生动地描绘了清末民初的生活风俗画面。

  鲁迅与闰土的童年,可以说是人间比地狱。因为是当时社会的黑暗,政治的腐朽,使得平民老百姓的孩子从小就要受苦受难。而鲁迅正家境不错,所以过上了相对比较幸福的生活,但却不及闰土的生活有乡土乐趣。而今,我们生活的21世纪。再与鲁迅的生活相比,可谓是天上人间啊!生活条件好了,不用在下雪天受冻,有暖气;不用在大热天流汗,有空调。可以吃到很多鲁迅哪个时候有的人一辈子也无法吃到的东西。但想一想,比起《朝花夕拾》里百草园的生活,我们的生活真是毫无乐趣可言啊!没有端详过麻雀,不知道什么是叫天子,何首乌似乎听说过......被吓唬到的神话故事总算是听到过几个,但是却再也想不起来。至于雪天中的“拍人印”。更是连想都不敢想。即使有纷飞的大雪,也是不敢“妄想”的。我们南方现在是难得看到飘雪的。记得小时候,上海的某一年冬天,下过一场大雪,一场有积雪的大雪。能想象得到当时出家门的时候,一定是手上戴着手套,头上顶着帽子,裹得严严实实的。那年,抵抗不了上海的寒冷,生病了,要去医院。却似乎没有沾到半点雪。印象里是出租车窗外绿化带上的一层雪。还有初次见到的雪花,只是不能碰,刚快碰到就被一旁的大人拦下来。这是“不乖”的表现。回想起来,如果现在的我,仍能想起当年的冰凉,哪怕是透过手套得来的湿嗒嗒的冰凉,或许也能像鲁迅先生一样,成为落笔的资本。只是现在,倒宁愿忘记那场雪了呢,因为没有乐趣,只有被约束的难受!

  与我们的生活相比,《朝花夕拾》里的私塾里的生活,又或许要难过上许多倍。能在百草园烂漫多年,也许是好事,但是突然有一天,一天的大多时只能呆在书院里读书,会觉得多少的失落呢?其实,相对于以前的孩子,我们已经是站在金字塔的较上方了,无论是生活质量,还是思想品质。有朦胧的思想,看着实事的动荡,体味着生活给予我们的甘甜,我们的生命里也有无数的活力。又相对于那个封建的年代,现在生活是多么的宽松。可是,也不得不说,以孩子们当事人的眼光来看,中国的教育,仍然让人快乐不起来。我正接受,所谓更加“全面”的教育但没有一点兴趣,很累,很累。我不再能够体会,究竟什么才是我们的快乐。

  没想到一本普通的《朝花夕拾》,却能够在这么多生活中的小回忆引起我的反思,或许这就是平常生活中折射出的大道理吧。

  第四篇:《花季·雨季》读后感(高二随笔)

  一口气看完了《花季·雨季》这本书,尽管有些片段忽略了但是不影响我对这本书的深刻感悟小说中,我最喜欢刘夏,陈明,萧遥,这三个人物。

  刘夏,一个一头漂亮长发拉着小提琴的女生,敢爱敢恨,敢说敢做,豁达开朗,洒脱。因为父亲是音乐指挥家的缘故,刘夏天生具有音乐细胞,小提琴在她手中就不是凡间之物。在许多人的印象中,拉的一手好提琴的女孩子必是十分优雅,矜持,柔美的。但是刘夏不同,这就是她吸引我的地方。她能开玩笑,却也为一只毛毛虫吓的泣不成声。

  后来,刘夏放弃了音乐梦从而走上演员的道路,离开深圳九中去到上海是我意想不到的,这也许是一个遗憾,但对刘夏是一个新的开始。

  陈明,家中十分富裕,他十分看不起自己在商界中融会贯通却不知道“清华”的父亲,被自己孤立,把自己和别人分成等级,只是高一却把高三知识掌握的通透,什么事情在他手中都变得简单。他十分重视自己的时间,甚至和老师也不愿多谈,他说“时间就是生命,所以我不会闲谈。”他的优秀无法用言辞去形容,连出类拔萃这样的词形容他显然都不够分量。也正因为他的优秀,整个世界好像只有他一人,他把自己封锁,无论何时都埋头做自己的学业。所以我一开始不喜欢这个人物,孤僻,冷漠,让我改观的是他为自己讨厌的“照顾生”余发辩解,甚至在不明真相的情况下为他“顶罪”。在后来的学校“交谊舞会”上,一向孤僻陈明穿着一身很合的潮流装参加了,这简直“太阳从西边出来了”。同学们开始一对一对地跳起来。林晓旭站在队伍的前头。一副腼腆娇柔的样子。陈明站在队伍的后头。一副不知所措的样子。终于陈明穿过人群,走到队伍前面:“林晓旭,我请你跳舞好吗?”陈明的突然问话,把林晓旭给吓了一跳,她没想到陈明会请她跳舞。“我。我不是很会跳。晓旭说。“我也不会跳。在优雅温柔的乐曲中,陈明不禁注意他的舞伴:白皙的皮肤。细长的眼睛,小巧的嘴巴,有种古典美。不过,陈明已经不再激动。他知道自己一言:一行的分量。陈明同样需要友谊和理解。

  萧遥,高一4的班长,因为别具一格的潇洒和才华透露出来的那份魄力和帅气令我折服。一开始,我并不看好这人物,在小说的“知识竞赛”这一镜头中,我真正感受他人如其名散发出来的那份潇洒和魄力。他和别的学校的一个对手打成平手,最后一关中,对手选b组题答错后被倒扣20分,4号选手的失败,引起全场哗然。同时观众的眼睛就像聚光灯似的集中到6号身上。轮到萧遥了。萧遥一站起来,今场寂静下来,大家注视着这位“冠军”。因为前面5位选手的分数已经全部排列出来,这一选择至关重要。选c组题最有保障,无论答对答错,都是“冠军”;选b组题答对固然好,加20,就是190分,遥遥领先,答错,扣20分,还是可以与4号打成平手。但是萧遥最后选择了A组题,哗,全场轰动,这样一来,他夺冠的几率也会随之减小。当主持人不解的问他的时候,他说:“选c组或b组,大部分人会离开大厅的。”顿时掌声四起,而且时间长达数分钟。萧遥懂得掌声的含义,他知道这会儿全场的人都在注视自己,更感受到4号的掌声和火辣辣的目光。这次萧遥不屑了。他很有绅士风度地向大家点点头。这就是他的魄力所在。

  我很喜欢这本书,我觉得慢慢品味真的很有味道。不仅仅是情节和吸引人,作者的措辞言语等都很有风格,很吸引人。建议大家也去看看。

  第五篇:《一百条裙子》读后感(高二随笔)

  最近喜欢上了一本书,叫《一百条裙子》,故事讲了在孩子小学时代的故事,是因为漠视而细腻的展示了三个女孩内心变化的故事,让人读了很受感动,给孩子在今后的为人处事中有个很好的警告。旺达,一个没有妈妈,和哥哥爸爸住在波金斯山上的女孩,据说波金斯山上不适合居住,虽然夏天可以上去采几朵野花,可是在路过老斯文森的房子时需要捂鼻快跑,因为那里有生锈的罐头罐子,破鞋等垃圾。旺达每天从这山上来到十三班上课,沾了一脚的泥,所以她的座位在十三班最靠里一排倒数第二个位置,这里本是学习成绩最差,举止粗鲁的男生坐的,可她并不粗鲁,也不爱叫爱闹。因为她两脚的泥巴就让这穿脏鞋子的孩子坐角落里吧,或许梅森老师是这么想的。

  一个晴朗的一天,一个因为好天气让人忘记烦恼愉快的一天,每个人脸上都洋溢着愉快的笑容,塞西莉今天穿了一条新裙子,鲜红色的,再有配套的帽子和短袜,美丽极了!女孩儿们都围过来,欣赏着,评论着,说着自己的漂亮的裙子!在这个好天气里,即使是旺达也显得很美丽,虽然她经常穿一件褪了色的,晒得变了形的,从没好好烫过的蓝裙子。她也围拢过来,可是却没有人注意到她的存在,她没有什么朋友,可是她想融入进这些女孩子中去,她在盘算着自己该说什么:我有一百条裙子!

  她的这句话从此成为同学们捉弄的话题连同她的名字旺达·佩特罗斯基,佩琪总是主导者,她会带领大家取笑旺达,一百条裙子?可是却不能穿着来上学?佩琪是最受大家欢迎的女孩,因为她漂亮,而且有许多好看的衣服,还留着一头褐色的鬈发。玛蒂埃是佩琪的好朋友,她也很穷,但她没住在波金斯山上。

  可是几天没见旺达来上学了,玛蒂埃忽然想起对旺达的捉弄很内疚,她想告诉佩琪以后我们不要再取笑她了,可是玛蒂埃怕以后她会成为大家取笑的对象,因为佩琪的朋友很多,于是玛蒂埃退缩了。

  时装画画展评比要揭晓了,佩琪的画很好,得奖的可能性很大,她自己也这么想。

  大家惊呆了,就是那个坐在角落里,不被人看到想起的旺达,竟然画出这么美的画!

  大家期待她来领奖,一同分享她的快乐,可是她爸爸寄来一封信:以后旺达不会再到你们学校上学了,她的哥哥也不再去了,我们搬到大城市去了,不会再有人问,怎么会有这么好笑的名字?在大城市里,有趣的名字多的是。

  玛蒂埃很痛恨自己的懦弱,应该早告诉佩琪不要捉弄旺达,旺达是那么可爱聪明!

  佩琪也是想,一直以为她迟钝的要命,没想到旺达会觉察到她们的捉弄,而且她的画画的那么好,自己还以为自己画的不错。

  她们多么后悔自己以前做的傻事,她们多想旺达再回来,回到十三班,谁要是欺负她,佩琪,玛蒂埃一定不让!可是旺达走了,再也不回来了,去了大城市。但是,旺达来信了,她没有记恨她们,把最漂亮的“裙子”送给了佩琪,玛蒂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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