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0万美元罚款 镁光晋华联电纠纷尘埃落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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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联电、镁光、晋华知识产权纠纷有了新进展,加州北部地区法院旧金山分院判决结果显示,联电向美国司法部提出和解解决方案,以期在最短时间内结束本案。联电提出的建议量刑状书包含:请求法院处以轻便的罪名,以及原被告双方协商的罚金美金6000万美元。解决方案尚待法院批准。如果该案件能够以6000万美元的代价结案,那么,对于处于休克状态的晋华而言无疑是好消息,以6000万美元换取晋华“复活”,是可以尝试一下的选择。

  事情起因是联电和镁光之间的知识产权纠纷

  本次晋华被北美商务部制裁,其直接原因要属联电和镁光之间的知识产权纠纷。

  数年前,联电从华亚科挖人,而华亚科是镁光在中国台湾地区的合资公司。镁光宣称,跳槽的员工通过闪存盘盗取了公司的技术资料,然后交给了新东家联华电子公司的高管,属于“带枪叛逃”。随即镁光在当年2月和9月分别在中国台湾省和北美对联电提起诉讼。

  那镁光和联电之间的知识产权纠纷又是怎么牵扯到晋华的呢?

  由于晋华在存储芯片上缺乏技术积累,选择了与联电合作的技术引进道路,由晋华出资,委托联电开发 DRAM 相关技术。根据中国台湾省“地检署”公布的资料,晋华提供三亿美元资金采购研发设备,并依进度陆续支付联电四亿美元,开发出的技术成果双方共有,整体技术完成后,再转移到晋华进行量产。

  由于晋华和联电的这种关系,使镁光和联电的纠纷波及到晋华。对此,联电和晋华在自然也不会坐以待毙。

  联电先是否认了镁光科技的指控,表示并未侵犯第三方公司的知识产权。随后联电在中国发起对镁光的诉讼进行反击,也就是在2018年1月,联电和晋华在大陆对镁光发起的诉讼,联电和晋华认为,包括镁光MX500系列的2TB、1TB、500GB、250GB 2.5英寸的固态硬盘的数款产品存在侵权行为。

  随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了一个非常有智慧的裁定,要求镁光立即停止销售、进口十余款英睿达固态硬盘、内存条及相关芯片,并删除其网站中关于上述产品的宣传广告、购买链接等信息。

  这里说明一下,裁定仅用于解决程序性问题,也就是说,法院并没有认定镁光的数款产品存在侵权行为。该裁定只是为了防止在诉讼审理期间,镁光在中国内地销售产品、开展业务的活动可能会对联电和晋华造成的利益损失。由于知识产权诉讼一般都非常冗长,这就会导致官司如果打5年,镁光的这些产品就要禁售5年,如果演变成微软、苹果、施乐之间的那种世纪连环诉讼,那镁光的一些产品基本就无缘中国市场了。这种裁定虽然没有就实体部门做出任何裁决,但起到的作用和镁光败诉的效果没两样,这就使镁光非常难受。

  事实上,利用专利诉讼搞死搞残竞争对手的做法在硅谷屡见不鲜,比如当年Intel起诉全美达,虽然最后全美达打赢了官司,但因为存在知识产权纠纷,生意受到极大影响,被诉讼活活拖死了。

  由于中国大陆市场的销售额占到镁光销售总额的比例很高,失去中国大陆市场对于镁光影响很大,这使得镁光必然进行反击。而在当前“懂王”高举贸易保护主义大旗和炒作中国**的大背景下,镁光必然会借势北美当下的大环境,游说北美政府使用反制措施,北美政府中对将中国视为最大竞争对手的精英人士必然借势把矛头对准和联电有合作关系的晋华。因为,这样一来,既可以打击中国发展半导体产业,对中国实现存储芯片国产化替代造成负面作用,又能杀鸡儆猴警告联电,起到一箭双雕的效果。

  联电“秒认怂”晋华其实是给联电背锅挡枪

  2018年10月29日,北美商务部宣布,对福建晋华集成电路有限公司实施禁售令,禁止北美企业向后者出售技术和产品,将其加入到了禁售清单。北美商务部还表示,福建晋华涉及违反北美国家安全利益的行为,给北美带来了严重风险。

  随后,联电开始撤出技术骨干,并中止了和晋华的技术合作。同时,欧美半导体设备厂商也撤走了为晋华提供技术支持的员工,晋华重金从西方采购的半导体设备只能堆在厂房里积灰尘。联电和西方半导体设备厂商的举动直接导致晋华研发陷入停摆。

  2019年1月下旬,晋华向北美商务部最终用户审查委员会提交信函,要求移出北美商务部出口管制实体清单。声明接下来的几个月中,晋华希望澄清公司并不存在危害北美国家安全的风险,并说明公司始终一以贯之地遵守北美法律。

  从事件的前因后果来看,本次晋华实际上是给联电挡枪,因为与镁光存在知识产权纠纷的是联电,而不是晋华。晋华只不过是出钱委托联电研发技术,然后通过技术转让的方式,获得联电研发的技术成果,联电在研发DRAM技术过程中,是否存在侵犯知识产权的情况,这与晋华无关。

  即便镁光和联电存在知识产权纠纷,那也应该由镁光和联电这对当事人之间解决,不应该由案外第三人晋华来承担负面后果。在整个事件中,即便要找责任承担者,也应该是联电,而不是晋华,晋华只不过找合作伙伴的时候遇人不淑,纯属躺着中枪。

  整个事件中,镁光、联电、晋华都是输家:

  晋华因镁光制裁处于停摆状态;

  镁光的数款产品在中国大陆市场被福州中院裁定禁售;

  联电则因福建晋华事件导致的律师费等各种费用支出为2300 万美元(根据联电的 2018 年第四季度财报),以及两周前被台湾省法院裁定支付340万美元罚款(由于联电上诉,这笔罚款需要等二审后才能尘埃落定)。

  技术依赖联电 研发中心设在境外是败笔

  目前,长江存储、福建晋华、合肥长鑫是中国存储芯片的三驾马车,其中,晋华集成电路已纳入"十三五"集成电路重大生产力布局规划。在三驾马车中,以长江存储的表现最好,2019年量产64层128Gb的3D NAND,不久前,长存发布了128层3D NAND产品。

  紫光之所以能够做的比较好,就是因为紫光在海外收购碰壁的同时,在在走自主技术的路线,一方面整合了国内武汉新芯和西安华芯这些有一定基础的内资企业,同时大肆从海外挖人,比如高薪聘请了在中国台湾有“存储教父”之称的高启全。在整合海内外力量之后,形成了自己的研发能力和研发队伍,因而可以避开海外大厂的专利。

  这与晋华在技术上高度依赖联电形成鲜明对比——在晋华被制裁之后,联电马上撤出了上百名技术骨干,直接导致晋华研发工资停摆。

  把研发中心设置在境外,也是晋华的一大败笔。因为如果把研发中心放在中国大陆,那么,国外大厂要调查取证会比较麻烦,而晋华和联电合作的研发中心恰恰设在中国台湾省的南科厂区,这让镁光很容易狙击联电和晋华。

  既然如此,那么为何当初晋华和联电不把研发中心放在境内?

  首先,台商不愿意。一直以来,台商在与大陆厂商技术合作中都是非常保守的,在技术上可谓严防死守。像台积电在大陆独资开设晶圆厂,也是保持N-1/N-2代技术代差。

  其次,研发中心放台湾也更省钱。因为办公大楼、研发设备、研发人员全部迁移到中国大陆,是一笔不小的开支,特别是如今中国大陆一线大城市房价、地价节节、生活成本攀升的情况下,研发中心放在中国大陆,成本优势已经没有了,反而还要额外支付一比搬迁费用。

  而在整个过程中,晋华是纯资本,缺乏一个有经验的技术团队,因而即便资料全部给过来,晋华也消化不了,因而联电才是项目研发的实际主导者,话语权掌握在联电手里,对于联电来说,无论从经济性,还是从技术保密性的角度看,放在台湾地区的南科厂区,显然对自己更有利。

  支付6000万美元罚款是一个备选项

  相对于国内的知识产权案件处罚力度,美国在这方面的处罚非常严厉。更何况该案件原本是刑事案件。根据美国司法部和商务部公开的信息,福建晋华涉及违反美国国家安全利益的行为,给美国带来了严重风险。晋华总经理陈正坤等被起诉的人将面临经济间谍罪最重15年徒刑及500万美元罚款。此前,联电三名涉案员工被台湾地区法院判处4年半到6年半徒刑,并处以罚金,联电被判罚金1亿元新台币,陈正坤目前另案进行调查。

  镁光则宣称其被窃取的营业秘密估计约为4亿到87亿美元,因此将面临最高逾200亿美元罚款。从200亿美元的罚款协商道6000万美元,这个数额对于联电和晋华而言都是一个可以接受的数字。

  如果和解协议获得了法院的批准那么,只要联电和晋华支付了额6000万美元罚款,晋华就有望“复活”。相对于休克的代价而言,与联电共同支付6000万元罚款是一个可以接受的选择。

  不过,美国盛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高焕勇从法律角度对此提出不同见解。他表示,联电与司法部协商,事实上是认罪认罚,相当于国内的坦白从宽,协议中“承诺协助”的条款就是同意以后配合调查,此举基本断绝了晋华脱罪的可能,窃取商业秘密的罪名进一步坐实,晋华摆脱实体清单的可能性变得更加渺茫。在案件没有进一步发展之前,晋华将何去何从或许尚无定论,不过,就本案而言,距离尘埃落定可能为时尚早。美国司法部会否继续追究联电以外的其他被告?因刑事诉讼而暂停的民事诉讼又会有怎样的发展?仍是未知数。  

  切忌死斗硬抗 注意斗争方法

  对于一些问题,不要动不动就沸腾体,当下,放狠话、唱高调只会带来副作用,争一时意气,无助于解决问题,反而会招来川普的注视,惹祸上身。

  本次事件最初并不涉及晋华,原本只是联电和镁光的知识产权纠纷,晋华却主动卷进去,还在大陆和北美同时起诉美国,大陆法院还裁定对镁光数款存在知识产权纠纷产品禁售。虽然晋华的做法很多人看起来很爽,很解气,但没有相应的实力做后盾,就是自找苦头。美国商务部反手一个巴掌把晋华打成休克。

  诚然,美国找我国科技企业的麻烦是迟早的事情,但如果没有晋华主动凑上去,美国未必会在当时就找晋华的麻烦。事实上,国内搞存储芯片的还有长江存储和合肥长鑫,两家公司做的都比晋华好,而且都比较低调,对外发声也很软,从来不唱高调,甚至长江存储在对外发布消息时,还专门点一下与外商的技术差距,显得自己“纯良无害”。

  必须说明的是,斗争要讲究方式方法,一个劲的硬怼只会适得其反,根据自身实力审时度势才是正途,伟人收回苏联在东北的特权就是典范。

  晋华之劫充分说明了必须自力更生自主研发

  本次事件充分说明了,靠人人跑,靠山山倒,对外技术依赖有多强,你的基础就有多脆弱。

  事实上,随着近年来中国大力发展集成电路产业,各级政府都对发展集成电路产业非常关注,并大开绿灯,而且在国家资源的调配上,比较倾向于技术引进,对自主研发的扶持严重不足,比如HGJ 01专项的钱几十亿的给引进X86和ARM的公司,却对自主CPU极度吝啬。这直接导致技术引进企业可以拿公款拿到手抽经,自主研发企业却要实现自己造血,自收自支。

  同时,外商一看拿一些三流、二流的技术,或是在国际市场根本不具备竞争力的技术,居然都能从中国政府手里拿到这么多钱,于是纷纷来华合资或技术合作。而从结果上看,这些技术合作或合资项目不少都是大坑。

  比如高通和某地方政府合资成立华芯通,整个项目地方投资3亿美元左右,结果昇龙CPU仅仅是高通服务器CPU的马甲芯片,由于ARM服务器商业前景糟糕,在全球退潮,连高通自己都放弃这项业务了,华芯通最后已关门告终。

  还有IBM和苏州宏芯的技术合作,宏芯成立仅2年就爆出欠薪事件。

  GF在成都与地方政府合资,GF出技术和设备,地方政府投资的工厂也是一地鸡毛。最近终于找到了接盘侠,至于能否盘活就只能交给时间了。

  ARM来华成立合资公司也是为了上市收割韭菜,ARM前中国区总裁谭军博士就表示ARM中国所谓的“自主可控”是雾里看花,水中望月,公司不可能摆脱北美的制约。最近还闹出“换帅”罗生门。

  Intel和国内某公司的合作就更绝了,直接把Intel的X86内核与一个ASIC模块封装在一起,Intel的CPU转眼就摇身一变,成了“国产”。

  ......

  本次晋华和联电的合作也是类似,晋华走的是技术引进道路,本身并不具备研发能力,根据公开消息,晋华提供三亿美元资金采购研发设备,并依进度陆续支付联电四亿美元,开发出的技术成果双方共有,整体技术完成后,再转移到晋华进行量产。

  然而,这种模式一旦联电爽约,晋华就悲剧了。

  总而言之,靠人人跑,靠山山倒,关键还是要靠自己。在“懂王”一意孤行,中美脱钩已然是大势所趋的环境下,“融入国际主流”已经被实践证明是歧路,应当放弃幻想,独立自主,另起炉灶,自力更生。

(责任编辑:副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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