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消费的乡村, 为何成为都市中产的“新租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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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中产对乡村精神和文化的挪用和占有,很多时候是按照自己的意愿对乡村进行了理想化和景观化处理 ,呈现出两种社会想象:一种将乡村当做都市“飞地”,来抵御都市价值的侵蚀与令人窒息的都市空间,然而建造者无意真正从根本上改造乡村的经济、社会、文化关系,乡村成为“新的租界”,进而促成一个被割裂的、被一块块城市飞地所占领的乡村;另一种则是试图对抗现代主义与理性对于生活的宰制,在建设者的明星效应、政策推动和旅游

  ✪ 潘佼佼 | 北京大学新媒体研究院

  [修远基金会导读]新世纪以来,越来越多人士进入乡村,共同塑造乡村的空间愿景。其中尤为媒体所渲染的,是都市中产阶级“回乡”“下乡”的故事;而本应作为主体的农民,对于乡村建设的实践和看法却不能见之于媒体。本文指出,城市中产对乡村精神和文化的挪用和占有,很多时候是按照自己的意愿对乡村进行了理想化和景观化处理 ,呈现出两种社会想象:一种将乡村当做都市“飞地”,来抵御都市价值的侵蚀与令人窒息的都市空间,然而建造者无意真正从根本上改造乡村的经济、社会、文化关系,乡村成为“新的租界”,进而促成一个被割裂的、被一块块城市飞地所占领的乡村;另一种则是试图对抗现代主义与理性对于生活的宰制,在建设者的明星效应、政策推动和旅游经济蛊惑中实现对乡村物质空间的改造。然而这种以文化启蒙者自居而对乡村所做的器物性改造,只能打捞出文化余脉作为奇观存活于“乡愁经济”之中,更丰富的乡村想象则戛然而止。

  文章原载《文化纵横》2016年第6期,仅代表作者观点,特此编发,供诸君思考。

  20世纪中国的现代化、工业化进程以城市为核心,大量农村劳动力进入城市,中国农民被外向型经济卷入世界经济链条之中,成为第二、第三产业的从业人员,“留不下的城市,回不去的乡村”,成为乡村研究者与乡建实践者对新时代“三农”问题的准确观察 。乡村与城市的“边缘-中心”关系一直存在,乡村被嵌入以城市为核心的全球资本主义体系之中,一方面在精神和文化层面作为城市的对立面要被抛弃,另一方面,乡村精神和文化被挪用和占有,城市对乡村进行了理想化和景观化的处理 。

  正因为乡村-城市的这一关系,使学者多聚焦于“城市空间生产的知识”,城市(尤其是大城市)研究、消费空间研究著作颇丰,但乡村空间,既在城乡关系中处于边缘的位置,又远离了当今众多农民的日常生活,成为了一个被遗弃的场域。

  虽然中国有6.19亿农村户籍人口,但媒介话语中的乡村却经常被“边缘化”,农民作为文化主体也处于缺失状态。因而在媒体中,在地农民自身的乡村空间实践再现颇少。而与此相映成趣的是,关于都市中产阶级“回乡”“下乡”的故事却愈来愈多。以中产阶级为主体的城市居民通过“回乡”“下乡”等方式参与到乡村空间的建设或改造之中,无论是个体自发地、有意识地、无意识地回到乡村重新建筑乡村空间,还是在政府或其他组织、机构的主导下进行的乡村改造,都对乡村空间及其内在的社会关系、历史叙事进行了重构与想象。

  ▍逃离北京”的叙事狂欢

  2015年,一篇名为《逃离北京五十多公里,她让女儿拥有了最美的家园》的文章开始出现在微信朋友圈中,并被大量转载,成为“逃离北上广”主题的一场叙事狂欢,也成为城市中产阶级改造乡村空间的一例范本。

  故事主人公苏燕是一名杂志主编,其丈夫是一名建筑师,俩人有一个女儿,这是典型的都市中产阶级三口之家。他们逃离了“北京”,在北京市昌平区的一个村庄建设了自己的新家。尽管自1956年昌平县从河北省划归北京后,无论从行政管理还是从地理意义上来说,已经是北京市的一部分。但很显然,苏燕一家三口心目中的北京并不包括“北京昌平的村庄”,形成了一种心理空间与地理空间错位的荒诞感。

  苏燕可以作为一个现代城市中产阶级的典型代表,在他们心目中,北京的城市空间具有特殊定义,真正的北京,是作为绝对中心的北京,即作为民族国家首都和全球都市的北京。作为历史古都的北京,在城市建设与建筑的表现形式上也依从历史的秩序逻辑,故宫代表着城市永恒的中心,中轴线与环路的道路设置则规定着建筑的秩序。作为全球都市的北京由精心规划的产业区、使馆区、商业中心为代表,孕育着多元多变、令人眩晕的都市性。

  对秩序的追求以及对多元的肯定,成为北京的两种空间发展逻辑,它们并行存在并互相争论:一方面,北京正在有计划地进行“人口疏导”:通过城管执法驱除地下室住户、群租住户、街头游商;通过产业规划将城市农贸市场、批发市场整体解散搬迁。另一方面,在喧嚣的车水马龙中,城市的最高建筑不断被刷新,金融中心、商业中心不停地崛起。在这场空间发展逻辑的拉锯战中,先是客观上精准地驱赶了城市中经济最脆弱的群体,而对于都市中产阶级来说,工作时间他们多被困于写字楼中,随着住宅的郊区化,工作和居住地点更加分离,工作之外的很大一部分时间都花在路上了。

  苏燕决定将家搬到乡村,直接原因是担心雾霾影响家人健康。苏燕与丈夫建造的乡间院落开阔敞亮,传统村舍室内的吊顶被除去,露出了原始的木制屋顶,普通瓦房正面的小窗户改成了落地窗,与旧式农村建筑不同,新建的厨房是一个兼具餐厅、儿童游戏房等功能的开放空间。大落地窗外,宽敞的院落中种着各种蔬菜植物。而位于客厅的中间位置,是一个白色的壁炉⋯⋯传统村舍在他们的改造下,俨然成为了一个独具特色的、苏燕想象中的“乡村空间”。

  与上述案例中个体主动选择“逃离北京”不同,王澍作为2012年度普利兹克建筑奖的得主,在浙江富阳文村的乡村改造实践是浙江省“美丽乡村”计划的一部分。这个由政府主导的乡村建设实践,正如其名称所指,意在探索乡村的美好未来。王澍选择文村作为建筑理念的实践地是经过深思熟虑的,因为在他眼中,“中国文化在整个中国的城市中,已经彻底崩溃了,只剩下一点渣滓”,重回乡村是遵循一种传统。文村之所以被选中,是因为这个古村里还有不到一半的老房子,有改造的可能性。王澍认可浙江古村建筑的审美水平,并将老村群落中新建的房子比喻成“癌细胞”,“新建筑缺乏文化脉络,甚至可以说一个比一个丑”。

  对文村的空间设计改造,主要围绕着延续文化脉络进行,老村的新房子采取就地重建或深度改造的方式,使其材质、结构、外观与老村舍保持一致,在古民居聚落外的文村新村则建设新的民居房。在媒体对古村改造的再现中,建筑材料是被着重强调的部分,如夯土墙、抹泥墙、杭灰石墙、斩假石外立面这些老房子曾使用的建筑工艺,材料则多源自在江南较容易获得的杭灰石、黄黏土和楠竹等。而“瓷砖”等 “癌细胞”房子上的材料则要被去掉,但实际上无论中国南北,现代乡村建筑上贴瓷砖是个普遍的现象,瓷碗干净整洁易于打理,而王澍对于这种现代乡村的建筑风格是拒斥的,他形容自己的建筑“都是有点脏的”, “只有这类有点脏的东西,它和自然才是真正可以融合的”。重建古村的实践者有自己对于乡村空间的想象,文村新建民居以灰、黄、白三色为基调,古老材料与建筑工艺被重新使用,作为经过王澍之手的改造物与创造物,毫无罅隙地与前工业文明时代的产物融为一体。

  空间与居住其中的人之间有着相互塑造的关系,这一点王澍毫不回避,甚至有意识地构筑着他心中的乡村价值和乡村生活方式。在文村新村,本来农民们在这里规划了15栋乡村别墅,但王澍认为这一块聚居区应该“像在老村上自然生长出来的一样”,如“逼仄的巷道”的存在体现了前人珍惜土地的生态意识,应该予以继承,最终王澍在这块地上规划了24座房子,并安装了光伏发电装置。由于宅基地的面积有限,农民出于对房屋建筑面积的追求,往往会牺牲掉院落。在传统的房屋之中,堂屋位于房屋的核心位置,这里是承载神佛祖先符号的所在之处,而现代农民自建的住宅更加世俗化、个体化,神圣的堂屋很多时候被日常的客厅所取代。村民心中的“有用”和“无用”,与王澍心中对乡村生活的构想有着明显不同,他坚持所建的房子里必须要有院子和堂屋,堂屋用于供奉祖宗,“这是我们中国人的一个宗教,一个信仰”。

  这些房子的厨房空间很大,王澍希望这个空间设置,能够让农家恢复使用土灶的习惯。同时,也给农村家庭代际之间安排了合适的空间位置:大部分农居都有贯穿三楼的天井,一楼屋内没有楼梯,只能通过屋外的楼梯上二、三楼。这样就有三层较为独立的空间,如果每一层楼住一代人,那么他们之间的生活方式可以互不干扰,而天井又可以使他们有声音上的交流。可以看到,王澍设计的空间是一种理想状态的象征,它严密地规定了乡村应该保留什么或摒弃什么——使用本土化的建筑材料,遵循古老的空间利用方式,建造守望相助的邻里关系,将神圣的空间放置在核心位置,用空间隔断营造一个相对平等的代际关系。人与自然的关系、人与人的关系、人与历史的关系,被安放在设计的空间中,通往一个建筑师心中理想的未来乡村,按他的话说,这是“一种‘隐形城市化’的状态,有生态的环境,有传统的历史,有现代化的生活”。

  在媒体对乡村空间的再现中,建筑师成为召唤中产阶级对于乡村空间想象的一个重要群体,作为一种力量的隐喻,表征着城市与乡村的一种新型关系。追溯历史,建筑师这个群体与城市空间的建设紧密相关。在建国之后,建筑师作为城市规划专家参与到社会主义革命性空间的生产实践之中,20世纪50年代从苏联传入的“社会浓缩器”理念在中国得到了最广泛的实践,建筑师们用单位大院之类的空间形式将生产、工人阶级文化和社会日常生活结合在独立的集体空间中。

  改革开放后,中国城市的国有土地制度使得中国成为了建筑规划最活跃的市场,但投资主体由国家向开发商转移,国内市场对国际的开放,使得从国家规划之中“脱身”的中国建筑师又陷入了另一种状况中,一方面设计逻辑被商业逻辑所压制,开发商的利润至上、速度至上造成了城市的千篇一律;另一方面,中国高端、大型、有影响力的规划设计几乎由国外建筑设计公司和设计师包揽。在全球资本主义的经济秩序中,“中国建筑师的影响力和话语权越来越小”。

  因而建筑师下乡、进入乡村空间的实践与改造中,一方面是因为在城市的房地产经济的挤压之下,作为个体的建筑师或者更广泛意义上的中产阶级,难以摆脱资本逻辑之下的居住空间设置,而乡村在中国特有的城乡二元土地制度之下,并没有进入商品土地的定价体系之中,给建筑师带来空间规划的可能性,成为其重新探讨空间与人的关系的实践场所。另一方面,则与肇始于2005年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关,“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乡村”的战略转变,是对中国发展阶段考量所做的决策,“只要是有小农经济或小农场、而且传统村庄还存在的国家,在工业化进入中期阶段时,都有农村综合建设的客观过程”。新农村建设不仅是为了解决乡村治理问题,更是全局之下将农村作为战略要素,缓冲与解决面临的经济问题,包括解决“劳动力过剩、资本流动性过剩、一般制造业产能过剩”,应对人口环境关系的极限紧张状态,弱化国际经济体系的周期性波动对中国的冲击等。

  乡村空间的建设又一次被摆在历史叙事的重要位置,农村继上个世纪五六十年代的人民公社运动之后,再一次被纳入国家层面的空间规划之中。不同于人民公社运动的是,这一次的农村空间建设价值主体不再是党政机构(政社合一)和社员群众,而成为政府、市场和公众。进入到乡村空间建设的主体更加多元,资本、都市中产阶级、农民、政府,将共同塑造乡村未来的空间愿景。

  前述的中产阶级的乡村空间建设呈现出了两种社会想象。一种是将乡村空间当做都市“飞地”,通过理想的家庭秩序、敞亮的家庭空间来抵御都市价值的侵蚀与令人窒息的都市空间,通过高速公路与社交关系保持与城市资源的无缝对接,以此实现理想的城市-乡村共同生活的状况。另一种则是试图对抗现代主义与理性对于生活的宰制,在建设者的明星效应、政策的推动和旅游经济的蛊惑中实现了对乡村物质空间的改造。

  然而,在前者的乡村空间想象中,空间的建造者无意去触碰乡村的经济社会关系与文化建设,城市与乡村的中心-外围关系牢牢存在,乡村空间成为城市中产阶级建立的“新的租界”,这种想象只会促成一个被割裂的,被一块块城市飞地所占领的乡村。后者试图以文化启蒙者的身份唤醒乡村的中国性,重构村民和自然、历史的关系,然而对乡村空间所做的器物性改造,只能打捞出文化余脉作为奇观存活于“乡愁经济”之中,更丰富的乡村想象则戛然而止。

(责任编辑:副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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