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然七日读书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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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忽然七日读书随笔【第一篇:《忽然七日》读书笔记】

  “年少时候的张扬与轻狂,往往会变成生命中的错与伤。”

  “我们平凡而可贵的人生,错了不会再重来。”

  一个多月,我读完了死亡与重生的七日、幻想与追溯的七日、醒悟与成长的七日。这是美国高中生生活的真实写照。

  十七岁的萨曼莎·艾米丽·金斯敦是美丽开朗的女孩,带着青春年少的自信张扬,以为生活中处处是阳光与欢笑。她在丘比特日奶油色的晨光中醒来,满怀着对浪漫的一天的期待,然而忽然注入她生命的那七日,扭转了她的生命。

  她发现:身边讨厌她的人甚至比喜欢她的还要多,还有很多简单而重要的事等着自己去。她明白:自己曾经历的过往,那些自以为是的无知行为、自私恣意的选择给周围的人带去了怎样的伤害,由此寻找隐匿其中的真相和秘密,重拾人生的美好,改变曾经做错的事情。

  第一日,她遭遇了可能是最糟糕的问题,时间的倒退。

  第二日,她尝试去幻想:或者问题根本就没发生,所以她逃避。

  第三日,她尝试去改变问题,阻止已经发生的过去,做所有无力的挣扎。

  第四日,她承认了现实,但是无力无助,一片迷茫,所以干脆自暴自弃,放弃一切,沦陷深渊。

  第五日,她开始感恩思考,到底自己需要的是什么,不可改变的已经可以坦然接受,并重新开始思考,自己要做什么,自己需要的生活,继续自己的旅程。

  第六日,她开始发现自己的旅程中,并非只有自己,还有爱我们以及我们所爱的人那些最纯粹最本质最原始最简单的感情,那些最初的梦想,突然都会回归到自己的心中。她开始坦然看待人性的弱,人性的强,开始学会控制自己。

  第七日,她发现爱,争取爱,得到爱,分享爱。既然发生的不可改变,至少自己可以去做我能做的一切,不让自己后悔更多。

  很难想像萨曼莎身处这样一个时间怪圈中的绝望,知道自己会死却无能为力,于是开始转换视角,如何让这一天过得更有价值。生命往复,循环不息,而且,后一个总是比前一个更新,更深刻。

  我一直记得书中的这样一个场景:第五日,萨曼莎跨过房门的界限主动拥抱母亲,在一座小山顶上与小妹妹伊奇分享记忆中的那片土地,太阳透过薄雾射出金光,所有的树叶似乎挂上一圈光晕,不时有小鸟突然飞起,大片大片绿茸茸的苔藓出现在脚下。记忆中的小溪,一条冻住的暗色河流,冰上有很多裂纹,一步就能跨过去,远处的小山柔和地起伏。

  她找到了曾经见过的最大的岩石,它微微上翘,而且伸出来开一点,好似一艘大腹便便的轮船的船身。想起自己躺在那块石头上,望着粉色和紫色交织而成,好像狂欢节的太妃糖一样的天空,好几百只野天鹅飞过,排成完美的人字形。一片羽毛从空中飘下,直接落在她的手边。她将自己藏在石后的那根羽毛和项链送给伊奇,感受到伊奇的惊讶和喜悦,她感到很幸福。

  他们说,当你死的时候,你的一生都会在眼前闪现。死亡的时刻充满了声音、温暖和光明,那么多的光线注入身体,吸走灵魂,就像歌唱的感觉,宛若微笑,萨曼莎最后是带着满足离开的,亦不畏惧死亡。她找到了真爱,那个她曾经不屑一顾的前男友,使她愿意将这样的一日不停的循环下去,一遍又一遍,直到时间停止,宇宙终结。

  她救了朱丽叶,那个她从前感到万分厌恶唾弃的女孩,让她意识到时间并不重要,某些特定的时刻会永远继续,倒带播放,直至永恒。

  它们就是一切,它们无处不在,它们就是意义。

  《忽然七日》深深吸引着我的不仅仅是译者的文字,更是文字背后的情感和思想。也许你经得起等待,也许对我们来说,还有一个明天,或者有一千个明天,甚至三千个,一万个,有这么多的时间供我们驱遣,它们好像手中玩着的硬币,有那么多可供浪费。

  但是,对于我们中的某些人来说,只有今天。而且事实是,我们永远不会真的知道自己是否属于这类人。

  我们的生命不是缺少传奇,而是缺少踏实行走的步履。我们的生活平凡可贵,逝者如斯,它像幕布一样落下,也许,幕布后面还有更为壮美的风景。

  忽然七日读书随笔【第二篇:《忽然七日》读书笔记】

  起初,只是因为这本书的名字很好听,封面很特别才买下的,但这本书却教会了我很多东西。

  它教会我做人。人要诚、承、撑。诚是诚实守信,表里如一;承是承担,做个有责任心的人;撑是支撑,不会轻言放弃。

  它教会我看待这个世界上的是与非。不是因为我俩关系有多好,就相信对方,而是要以客观的态度来看待对方,这样彼此才能互帮互助,共同进步。

  它教会我百善孝为先。女主人公对她妈妈不是很好,等到死后重生才明白自己的荒唐之举有多可笑。的确,身在福中的我们总是不能感激那些对我们好的人,可突然的某一天,回首想要感恩的时候,她们,已经是乌有。

  从现在起,做想做的事。生命很短,意义很大。任何生命都需要尊重与被尊重,你是如此,我亦如此。

  对自己好一点,快乐一点,生活不似《忽然七日》,怎能重来。

  忽然七日读书随笔【第三篇:《忽然七日》读书笔记】

  “我们平凡却可贵的人生,错了就不会再重来。”书的主题就是这样,关于平凡,可贵,重来。

  一个十七岁的女孩在美好的“丘比特日”遭遇不幸,却在她死后,仿佛复生一样的过了七个“丘比特日”。这是一个关于救赎与觉醒的故事。没有烂俗的情节,华丽的文字,只是生生的写着一个让人想要流泪的故事。

  “时间并不重要,某些特定的时刻会永远继续。即使一切结束之后,它们也不会结束,即使你死了,而且进入坟墓,那些时刻也依然存在,倒带、播放、直至永恒。它们就是一切,它们无处不在。它们就是意义。”在这部小说里,大概衡量生命的不是时间,而是灵魂的解放与思想的高度。

  能够解救自己的人,永远只是自己。

  在你活着的时候,你可以去爱,可以去感知,可以去经历,你甚至可以去错,因为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因为还有明天。可是这也不是说,就可以浪费。

  可是真的浪费,大概也不是就像此刻说出来的两个字这样简单。很纠结,我是说,不是普通意义上的那种浪费,比如虚度人生的很多种同义词,打游戏,**,过着糜烂的生活。在这里,应该不是浪费,除非你没有去感知。

  生命应该是有生命的,你会感受到那种痛,甚至麻木。麻木也是一种感觉,如果你能意识的到的话。我敬畏生命,乐于去感知。我相信这是正确的事。

  看完这本书,应该会很想要每一天当做生命的最后一天来过,因为可能就没有明天了。但我也猜,也许不只是这样,或者我看到的,读到的,不只是这样。

  生命不会重来的,如果它要过去,终究是要过去,珍惜也不是死死的抓住那一秒怕它流走。而是,去体会吧!像是书里说的:第一次张嘴舔到天上落下来的雪花,第一次意识到回家的路还亮着不灭的灯,当然,还有美好的第一次接吻。这些都是会过去的东西,因为第一次就是不能重来的东西。

  再努力的想要抓住也会流走,不管你是不是愿意。可是,有记忆,这些东西就会留在某一个你想要留的地方。当你回来,它仍旧在这里。

  我想把我的思想阐述明白,可我发现这其实很难,因为我写的跟不上我想的。那么,记下一丁点记忆也是好的。我看过很多书,而我今天突然想到,也许我可以记下来这些看完之后的感想,然后我终有一天再读,也会是一个轮回。我会看到如今的自己,我也一定会喜欢如今的自己。

  我想这是一件奇妙的事,我在心情不好的时候看到这样一本书。然后我突然懂的某些道理。一切都没那么糟,因为我至少还有明天,我不会一睡着就失去所有。我想,大概最糟糕的就是我们自己误以为这有多糟糕了……

  忽然七日读书随笔【第四篇:读《忽然七日》有感】

  这本书的名字并没有明确地表明书中的内容,当你看到这个标题的时候,你联想到的是什么呢?

  不瞒你说,当一开始看到这个书名时,我的眼里充满了不屑与厌恶,心想着,这指不定又是哪个矫情的小作家写的风花雪月、故作惆怅的无聊小说。却未曾想到,读完小说后再读此题,它带给我的除了回味,还有深思与震撼。

  “人们说,当你死的时候,你的一生会在眼前闪现,你会冷静地思考许多事……可是,这一切并没有发生在我身上。”开头以一句萨曼莎的思考引出了一场因年少张扬与轻狂而引起的车祸。你希望怎样死去,又希望完结你生命的那一天是怎样的?在这个忙碌与真实的城市中,你可有真正的考虑过这件事情?不因某件事而想,不是为了励志而想,只是冷静的,客观而真实的想想,自己平凡而可贵的生命,你希望以什么结束?

  十七岁的萨曼莎与同龄人一般充实、张扬、疯狂的生活,她有四个亲人般的朋友,她以为生活中处处都是阳光和欢笑。她喜欢逗弄她胖嘟嘟的小妹妹,喜欢跟母亲拌嘴,喜欢跟好友一起去吃冰激凌还有中国菜,喜欢恶作剧,喜欢下课,喜欢被别人关注与嫉妒,喜欢着年轻美好的生活。

  她在二月十二号的早晨醒来,闹钟刚响,晨曦美丽,亲人的喧哗温暖。她踏着高跟鞋,意兴风发的离家,却没想到,十几个小时以后,她的生命会在一道白光中戛然而止。

  然而,现实并不像看上去那么美,讨厌萨曼莎的人也许比喜欢她的人还要多。有一些简单而重要的事要她去做,有一些真相要她去发现,甚至还有一段命运,要她去改变。可直到她死后,萨曼莎才知道这一切。

  车祸过后,萨曼莎醒来,发现这天仍是二月十二号,她仍过了与昨日一样的一天,只是她开始改变自己的决定,避免一些曾犯过的错误,了解一些自己从不了解的人和事。这样日复一日,时间被定格在二月十二日,而她却不再是以前的她。日子每天一样,可有些细节却因她的改变而改变着,直到她重视到一些她不曾重视的重要的事:她的家庭,她忽视的朋友,她儿时纯真质朴的快乐。

  “人们说,当你死的时候,你的一生会在眼前闪现,你会冷静地思考许多事……可是,这一切并没有发生在我身上。我只看到了自己最精彩的时刻。那些我希望记住的事,还有我希望人们借以记住我的事情。”

  终于,时间开始流动“我并不畏惧,如果这是你想知道的:死亡的时刻,充满了声音,温暖和光明。如果唱歌是一种感觉,那么,就是这种感觉,就是这道光,这种升腾,宛 如微笑......”

  怎样?重读书名,你又想到了什么呢?忽然七日,就浓缩了萨曼莎一生的态度,面对重复的时光,改变的结果,她选择了改变,你呢?是否同我一样,急着想去了解,还有多少是被我们忽略的,多少是你我要去发现的,多少是你我要去改变的?是否发现自己还有好多事要做?可有开始冷静、客观而真实的考虑自己的结束?有的时候,我们会在不经意间因年少轻狂而伤害到别人,我们会去追寻同时也会忽略,但是没关系,我们还有时间去发现,去改变。所以,请你客观地审视自己……

  忽然七日读书随笔【第五篇:《忽然七日》读书笔记】

  人只有在死去时才能看透一切。这是一种事实,也是一种嘲讽。是么?的确,不错的,如今世界上太多的伪装,以致让我们面对清澈的友情也麻木了,已经分辨不清何时友好,何是伪装。

  在《忽然七日》里,主人公萨曼莎在一场突如其来的车祸中失去了生命,至此徘徊在时间的边缘,一次又一次的过着同样的一天――她出车祸的那天,也正是打算和男友约会的那天。

  可是在轮回的七日中,她渐渐地发现自己的男友是多么不值得自己去爱,而一直围绕在她身边默默为她付出和关心的肯特才是真正爱自己的人;她又发现原来自己亲密的朋友是多么的罪恶,而被自己一直称之为“疯子”的女孩才是真正的善良;她做了件大胆的事,向一直敬爱的老师袒露心扉,却发现老师是多么的丑陋与肮脏……

  这一切的一切都是伪装,霎时间,自己仿佛也带上了一个面具,人们都戴着面具生活,用假笑脸面对生活。

  那么,透过面具看到外面景象的眼睛也是假的,看到的世界也是假的。

  难道我们必须要这样伪装,像蚕作茧自缚般把内心隐藏起来吗?难道要外表在笑,内心却在哭泣吗?不,不要!这个世界还有**,我不要让自己的内心慢慢被黑暗渗透,渐渐染黑!既然别人都戴上了面具,那我便要摘掉这伪装,用阳光的笑脸告诉人们:

  用真正的脸感受到的阳光才是最美好的!

(责任编辑:副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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