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人说,人是有原罪的,一旦出生心灵就充满邪恶,必须用一生的时间不断地赎罪,才能修成正果,变得正直高尚纯洁。中国人的传统文化则认为,“人之初,性本善”,人刚生出来都是善良的,一切恶习都是后天沾染上的,所以强**育的防微杜渐,美好事物的潜移默化。两者的观点如此对立,却都表明了同样一个事实,即人的心灵是可以受环境的影响而发生改变的,要么变好,要么变坏。正因为这种改变的存在,文学艺术才有了它存在的价值——用美的事物去感染人的心灵并使之变得美好。如果能达到这样的效果,便是好的文学作品,否则就是文字垃圾。是制造精神食粮还是制造文字垃圾,是每一个作家首先必须面对的价值选择。你是愿意用一生的心血去揭示你的心灵所能体悟到的至真至善的美好,还是用迎合的姿态为欲望的浊流推波助澜?选择的结果亦即你的作品,就会检验出一个写作者的高下优劣。
但在现实的环境里,评判一个作家的价值往往掺杂更多的社会因素。比如某名人能得到西方人颁发的最高荣誉的文学大奖,依然不能掩饰他是一个垃圾的事实,因为只要你一读他的作品,作品的内容就会出卖他的灵魂。在他的作品里,读者很难体会到那种感动心灵的美感,反而在阅读的过程中,像驱车于坎坷不平的砂石路上,饱受龌龊亵渎的颠簸。因为他取得了太大的名声,自然不乏太多的拥趸,面对灵魂的拷问,辩护者只说他对魔幻现实主义这种体裁的创新。这就像我们指责一个**犯的残暴,他的律师却说他的刀法不错。在这里,我无意对一个徒有虚名的“至尊”进行解读,还是回到前面对于文学心灵的剖析吧。既然人类对于自身心灵原点的解释是相左的,那么,我们不妨用朴素唯物主义的观点来和一下稀泥:人的心灵是天使和魔鬼的综合体,它一方面表现为对正直、公正、善良和美好的追求,另一方面又潜藏着维护个体私利的本能。然而这种两面性并不矛盾。在自然界,当条件适宜时,种子就会发芽;在人的心田,受到外界不同信息的触发,就会滋生相应的意念,激活心灵的某种属性,进而通过生物电流对行动进行指挥。当一个普通人行走在路上,偶遇一个小孩跌倒在地上,他也许会不加思索地上前扯扶;但下一分钟,在无人看见的情况下,面前出现一个有价值的无主物,他的心间不免产生据为已有或揩油拿一点的冲动。至于是否实行,一看环境,二看其自律的能力和后天修为的程度,但那种“于已有利”的念头是绝对会在一瞬间暴发的。
人类进化于动物,禀性就保持着深刻到骨子里的动物属性——自私,为了生存而排他甚至消灭对手。据现在科学论证,在一场轰轰烈烈的造人运动中,肉炮兴奋至极的时候,射出数以亿计的子孙,这数以亿计的小家伙们一出膛口就必须沿着崎岖的隧道没命地向前奔跑,只有跑到最前面的那一个才有机会与卵子结果,完成生物学意义上的使命,化身胚胎,进而孕育为人,其余的都将不可避免地成为牺牲品。这样的发现不由令人瞠目结舌,真是“一将功成万骨枯”啊!无论在微观的层面,还是在宏观的社会环境中,原来人一直是在按照丛林规则行事,优胜劣汰,强者通吃。所谓的“道德”,是否只是一个美好的景愿,一个为了维持社会有序运行的束缚,进而成为掩饰罪恶和丑陋的新衣?
当然,动物除了兽性,还有“善良”的一面,所有的动物都表现出对后代无微不至的养育关爱的天性,大部分动物有同类群居合作的习惯。进化到金字塔顶端的人类,毕竟是更有感情更有理想的高级动物,更懂得群体间相互合作才能更好生存的道理;也只有这样的合作,才有了人类社会的发展,才有了纷繁复杂文化现象。
既然普通人的心灵有着善恶共生的双重属性,作为“人类灵魂工程师”的作家和诗人当然也不例外。他们首先得作为普通人的一员,深刻体会人类社会的变迁和人类情感的波澜,然后才能解剖和设计人类的心灵。窥视灵魂不是作家的错,如何表达则是作家的责任。一位文友曾经坦言,在他的电脑收藏夹里隐藏着两个连接:一个是《高清大胆国模美女人体艺术摄影专业图片》,一个是《XX论坛精彩贴图美女图区》。每当他荷尔蒙泛滥的时候,或者看书倦怠的时候,就会悄悄打开这两个网页中的一个看一阵,静静体验那种令人颤栗的感觉。直白地说吧,前者是那种高清得可以看见毫毛的美女扳穴的图片。这种毫无保留的对女性私密的展露,对观者心灵的震撼源于两个方面:第一种感觉,脱胎于传统文化三从四德的中国女性的某部分,不知何时已经开放到或者说坠落到为了赚钱竟然可以做出如此龌龊行为的程度!一直以来,女人的*处就是男人的精神家园,是人类最为美好情感的归宿,带着神秘的面纱,连上帝都不忍直视,在结构设计上就于阜头栽植一丛丝茅进行遮蔽。这些所谓艺术家倒好,像盗挖矿藏的老板,开着挖机在山坡上挖出一道深沟,将表土翻开,令润泽的玉石那么直接,那么干脆地袒露出来,不需要曲经通幽,不需要情感铺垫,一步搞定贪婪的目光。第二种感觉,就是瞬间激活个体的欲望了,把持不住的人也许会打手枪,或者萌生出门嫖妓的冲动。因为道德感的存在,这种“阅读”常常带有一种负罪感,只能悄悄地进村,一旦风吹草动,立刻隐匿潜逃,转换网页,扮成正人君子。唉,没办法,人都是要脸面的,谁愿意在人前表现出自己不光彩的一面呢!
后者则是那种穿着衣服的美丽女人。因为光和影的适当运用而凸显出来的女人玲珑的身材和精致面孔的曲线,明目善睐的顾盼生辉,我见犹怜的阴柔纯净,宁静致远的遐思远眺,无不表现出一种纯净的美丽,映入眼帘便有一种令人心颤的陶冶。这是真正的美作用于心灵的悸动,像月夜的清风,掠过鲜花的蝴蝶;像阳光在绿叶上波动,游鱼戏游于涟漪间;像湛蓝天幕上悠扬的白云,轻盈地拂过阅者的心田,一扫世俗的烦闷,带给人一份沉醉,一份遐想,一份感动。
同样是女人的影像,扳穴的图片却只能激起兽性的欲望,又何来美感可言?这种源于同一心灵冰火两重天的情感体验,推而广之,也是社会生活作用于写作者心灵体验的缩影。纷繁的社会生活从审美的角度来讲,无非是美感和欲望,形诸作家的笔端,就是两种截然不同的作品。一种传达给读者的是触及心灵的感动,一种激发的只能是原始的欲望。当然,不是说不能在作品中表现欲望,那只是塑造人物的需要,如果单纯只是写作者对自我欲望的描摹,就必然显得猥琐,显得下流。什么是艺术,什么是垃圾,从这一点去观察,就立见分晓。
另一方面,作品呈现的还有写作者本身的思想、境界、修养和人格。是称得上受人尊敬的作家或诗人呢,还是一个只制造龌龊欲望的文字专业户,在这种标准面前就得以明辨,任何粉饰、吹嘘、标榜都是苍白的,也是自欺欺人的。因为哪怕一个没有多少文学修养的读者,他的心里也是敞亮的,都有一把测量好坏的标尺。
我相信,任何一个爱好文学的人,不管他目前的艺术水平如何,他的写作动机和写作方向如何,当初必定是受到了文学艺术至纯美感的熏陶,从而走上这趟孤独的没有终点的精神之旅。多少个寂静的夜晚,当你在阅读或写作的时候突然被某种情愫感动,暗暗告勉自己献身于纯粹的艺术,执着于美的追求,不受名利的束缚,不刻意迎合某种主义,某种流派,只愿按自己的方式揭示心灵中曾经或正在感动自己的事物,揭示那种以心灵为器,以生活为料酿造的密汁和甘醇,揭示那种潜藏心底的最柔软最动人的关于美的叙说。但是一觉醒来,更多的人往往成为世俗的奴隶,一切表达都发生了扭曲,以致文坛并非高雅的所在,而是一个缩小了的世俗的版图。然而一个以写作为毕生精神追求的人,怎甘如此浑浑噩噩?在这个异彩纷呈的时代,还是悠着点,多写点真的、善的、美的东西,多张扬一点正能量,莫让你的作品本身亵渎了你的初衷……还有人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