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小时候,书籍是个十分稀缺的东西,那时也没有幼儿园,所以启蒙教育几乎为零。八岁那年,我背上哥哥的旧军挎,里面装着铅笔小刀和本子,去上学。因为我生日小,第一节课就被退回了家,父亲只好在家教我认字。用铅笔在本子上的每一行开头写一个字,然后教我读写。认识了几个字后,我就捧起父亲拿回家的“人民日报”开始装模作样地读。可实在不认识,那时家里有一部收音机,比铝饭盒大些,算是当时极珍贵的家用电器了,我就摆弄着打开来听。当时的新闻和报纸的内容差不太多,这样边猜边蒙,就认识了些字,枯燥的报纸也看得津津有味。
哥哥有几本珍藏的小人书,我偷偷地拿出来读,至今已没有什么印象。这时哥哥有了工作,开始买回书来读。记忆最深的就是一部芬兰的民族史诗《卡勒瓦拉》,至今仍摆在我的书架上。那时也看不懂,字也认不全,只是喜欢得不行,天天捧着。还有几本史书《宋史》《辽史》《新五代史》等等,全是繁体字,对我来说简直如同天书一般晦涩。
上中学后,父亲每天早晨会给我些钱,在外面吃早饭,我的兜里开始有钱了。当时早餐里吃油条最贵,连豆浆在内要一块钱。父亲给我钱的时候总会先问我吃什么,我总是回答“油条”,天天不变。时间长了父亲也觉出不对了,因为冬天没人会出小摊炸油条,可我嘴犟,“怎么没有?就在我学校门口!”
拿到钱,我什么都不吃,钱揣好,饿着肚子上学,等周末,就去新华书店买书。那时书的种类少,没有教铺材料,也没有网络小说,全是文学书和工具书,还很便宜。我买的一部最超值的书是一套简装的《资本论》,五本一套五块四毛钱,可惜至今没看懂,在书架上充门面,装博学。有朋友来做客,见了此书,十分惊讶,对我表示叹服,我亦微笑回应,以示谦虚谨慎,不骄不躁。当时我迷巴金,《家》《春》《秋》一套买齐,饿了三周,后来全都借丢了,颇为遗憾。
初三那年,姨家的书痴四表哥复员了,带回来近千本书,这在当时很令人震惊。我周末就会跑去,一起逛书店;一起读书;一起讨论书中的人物与性格,四哥爱好广泛,书法、围棋、读书,全是高雅的东西,和他在一起,我学到了很多,受益终生,不但是兄长,更是良师益如!
年纪愈长书价愈贵,经济上的窘迫令我不能再随意的去书店了,只好去旧书摊上流连。十几年下来,也混了个脸熟,卖旧书的全认识我,有什么我感兴趣的书,会为我留着。卧室的一面墙全是书柜,书满了,年龄也大了,面对着饿着肚子攒下来的精神财富,竟然静不下心来读了“业未就,身躯倦,鬓已秋!”我还没到躺在摇椅上打瞌睡的年纪,妻子鼓励我走上网络,知道我不会打字,就买了个平板,下载了搜狗,用手写输入。先是在同学圈子里用文字骚扰一下大家,然后挨个拉人点赞,后来认识的人多了,开始真正走向网络文字的圈子,将自己一些极不成熟的作品发给各大文学网站,以此沾沾自喜!好也罢、坏也罢,写写总不是坏事,人到中年,读了几十年的书,总会有那么一点点对人生并不透彻的感悟,写下来,与人评说,终不负满室书香半腹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