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城市出现。旧的城市消失。有些人曾记得它的旧模样,有些人还记得一点点,有些人将完全不知道。下面是美文阅读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有关城市的随感散文作品,供大家欣赏。
有关城市的随感散文作品:旷野与城市
城市是一粒粒精致的银扣,缀在旷野的墨绿色大氅上,不分昼夜地熠熠闪光。
我所说的旷野,泛指崇山峻岭,河流海洋,湖泊森林,戈壁荒漠……一切人烟罕至保存原始风貌的地方。
旷野和城市,从根本上讲,是对立的。
人们多以为和城市相对应的那个词,是乡村。比如常说“城乡差别”、“城里人乡下人”,其实乡村不过是城市发育的低级阶段。再简陋的乡村,也是城市的一脉兄长。
唯有旷野与城市永无声息地对峙着。城市侵袭了旷野昔日的领地,驱散了旷野原有的驻民,破坏了旷野古老的风景,越来越多地以井然有序的繁华,取代我行我素的自然风光。
城市是人类所有伟大发明的需求地、展览厅、比赛场、评判台。如果有一双慧眼从宇宙观看夜晚的地球,他一定被城市不灭的光芒所震撼。旷野是舒缓的,城市是激烈的。旷野是宁静的,城市喧嚣不已。旷野对万物具有强大的包容性,城市几乎是人的一统天下……
人们为了从一个城市越来越快地到达另一个城市,发明了各色各样的交通工具。人们用最先进的通讯手段联结一座座城市,使整个地球成为无所不包的网络。可以说,人们离开广义上的城市已无法生存。我读过一则登山报道,一位成功地攀上了珠穆朗玛峰的勇敢者,在返回营地的途中,遭遇暴风雪,被困,且无法营救。人们只能通过卫星,接通了他与家人的无线电话。冰暴中,他与遥距万里的城市内的妻子,讨论即将出生的孩子的姓名,飓风为诀别的谈话伴奏。几小时后,电话再次接通主峰,回答城市呼唤的是旷野永恒的沉默。
我以为这凄壮的一幕,具有几分城市和旷野的象征,城市是人们用智慧和心血,勇气和时间,一代又一代堆积起来的庞然大物。在城市里,到处文明的痕迹,迟到于后来的人们,几乎以为自己被甲执兵,无坚不摧。但在城市以外的广袤大地,旷野无声地统治着苍穹,傲视人寰。
人们把城市像巨钉一样,楔入旷野,并以此为据点,顽强地繁衍着后代,创造出溢光流彩的文明。旷野在最初,漠然置之,甚至是温文尔雅地接受着。但旷野一旦反扑,人就一筹莫展了。尼雅古城,庞贝古城……一系列历史上辉煌的城郭名字,湮灭在大地的皱褶里。
人们建造了越来越多越来越大的城市,以满足种种需要,旷野日益退缩着。但人们不应忽略旷野,漠视旷野,而要寻觅出与其相亲相守的最佳间隙。善待旷野就是善待人类自身。要知道,人类永远不可能以城市战胜旷野,旷野是大自然的肌肤。
皮之不存,毛将焉附?!
有关城市的随感散文作品:山里与都市
在山里,有时,太过寂静了,让人寂寞的心慌。而排遣寂寞的方式,也许就是喝酒,打牌。或者偷鸡摸狗,鸡鸣狗盗都是快乐。在这样的寂静里,呆久了,会让人感到压抑,沉闷,感到人活着,似乎除了死亡,再没有任何的事情了,想着,让人感到害怕,绝望的。
尽管,春天的脚步,姗姗而来,天气晴好的日子,能够驱散寒冷,在温暖中,去山野里散步,看到路旁盛开的旺盛的桃花,钻出地面的小草,盛开的油菜花,和默默流淌的小河,会让人感受到生机,和一时的新意,而忘却了那份沉默,寂寞,单调。但是,看着静默的山,头上狭窄的天空,每天一成不变的日子,村庄里的空荡,苍老,让人依旧感到沉闷,后怕。
于是,周末的时候,我如果没有能挽留住我,让我感到快乐的人和事情,我都总是愿意离开村庄,去都市里。
都市里,不仅仅是纵横交错的街道,林立的高楼,精彩,热闹,那大得让人找寻不到边际的地方。主要的是,在都市里,就像原始的森林一样,物种都自然,而齐全的生长,有老人,有壮年人,有中年人,有青年人,有少年,孩子,儿童,和婴儿。各自在各自的生活,和空间里生长,又互相瞩望,缠绕,于是,在都市里,虽然有苍老,死亡的气息,但是,却有出生,有新鲜成长的生命。不但生命是新鲜的,生命里,一样有新鲜的思想,梦想,而不像村庄里,除了物语,就是苍老,死亡,让人感到僵硬而冰冷。不仅仅是人像原始森林一样,物种齐全,充满了生机的生长。就连各种人和事情,也都一样是像原始森林一样,保持着物种的齐全,和茁长生长的生命力。一个地方,如果过一些日子不去,就会有新鲜的事情发生,就会有新鲜的景色出现。
在都市里,最繁华,热闹的小寨,尽管春天,姗姗来迟,那些白杨树,静静挺立,枝头还没有芽儿。花坛里,也没有什么花儿。但是,街道上,满是青春的生命,充满了朝气,活力,他们穿的衣服,他们脸上的笑容,已经让人看到了春天。而在一家商场前,虽然是人工做出的樱花,但是,却与真的樱花一样,粉红色的,开的那样的旺盛,带给了人浓浓的春意,吸引着人们纷纷驻足欣赏,拍照。让那些情侣,更是找到了浪漫,留下了幸福的时刻。
都市的日子,与山里的日子,是相反的,是充满了喧闹,精彩的,就像流淌的水一样,是鲜活的,流动的,充满了生命力的。呆在都市,不仅仅让人感受到热闹,欣赏到精彩,那流动的生活,把人裹挟其中,让人忘却了流淌的时间,苍老,生死。看着那些充满朝气,青春的生命,感受那流动充满生命力的生活,让人也变得年轻,充满了活力起来。
不过,都市里,人都各自生活在各自的空间,生活里,不是亲人,或者内心有共同追求的人,虽然共同生活在一个城市里,哪怕是一座楼上,都是熟悉的陌生人,谁也不认识谁,也不知道谁的内心,生活的久了,就会让人感到孤独,寂寞。面对那喧闹,精彩,反而感到聒噪,冷漠,渴望内心的温暖,和宁静。
这时,逃离都市,来到村庄。看着村庄头上的天空,天底下静静立着的群山,流淌的河水,河边的田地,村庄,听着鸡鸣,狗叫,会让人的内心,瞬间变得宁静,温暖起来,仿佛找到了家园,归宿。就连那苍老,生老病死的话语,都是美丽。而也让人更加感到满足,生活在都市里的优越。
只是,如果呆久了,看着不变的狭窄的天空,静静立着的群山,田地,村庄,一成不变的日子,日出而作,日落而栖。再面对生老病死的话语,鸡毛蒜皮的事情,就影响了人的心境,让人感到活着,除了死就没有内容,而让人感到绝望。而在鸡毛蒜皮的事情,让人感到人活着再没有了梦想,就像动物一样,越发让人感到绝望的。于是,就向往都市,像逃一样,要离开村庄。
也许,对于自己来说,是在村庄里出生,成长,然后,一直又在村庄里工作,生活。在进入中年之后,才能在都市里有了落脚的地方,进入都市生活。也许,真的是进入不了的都市,回不去的村庄。就像无家可归的游子,在流浪,漂泊,寻找肉体和灵魂的归宿。
也许,这样的归宿,在不远的路途上,也许,永远都无法找到。
有关城市的随感散文作品:城市的声音
城市的主声调是那种莫名的嗡嗡声,持续不断,恒定不变,嗡——像一支不停歇的哨子。这会给初来乍到的偏远乡下人带来困惑,觉得耳朵受了虐。但也无需为他们担心,过不了几天,他们也就全习惯了,因为喧嚣的工厂、汹涌的街头会带给他们更大的震动,以至于连心肝都要失控般地颤抖着微微疼痛起来。不过还是无需担心,为了生存,为了渺小如夜晚萤火般美丽的梦想,他们会选择忍耐,会学会选择性失聪。
所有的城中人,不都是这样的么?
若是你还心存好奇,而且愿意细心聆听,你也很容易就发现这种嗡嗡声来自远远近近的马路,或大或小或尖利或低沉的声音,由汽车发动机的轰鸣,轮胎与路面的摩擦,以及车身划破空气幕墙带来的冲击,一起汇集融合成这如夏日蝇群般的嗡鸣,无孔不入,天地充盈。与此相较,塞北如狼嚎般最最凌厉的寒风也恰如交响乐一样动人了。更不用说黄河水浪击打堤岸的无聊声音了,那该是多么和谐的节拍啊。
当然,你也不能指望在每个清晨由雄鸡的哓鸣来唤醒你那沉沉的睡梦,有这个期待本身就像一个梦。
今天早上我倒是被几声鸡鸣唤醒了,朦胧中还是很快就肯定了下来,要不,我是做梦,要不,是谁设了这个手机铃声,要不,要不,也许这只鸡是某个城里人乡下亲戚的偶尔进贡,因为乡下的鸡鸣绝不是这样的,晨有清露,暮有晚炊,那接连不断相呼应的鸡鸣也自浸有乡土的味道,忙碌,但心地安闲。
连鸟儿肯栖身在城市中的也不多,常见的依然是自古以来就习惯与人类杂居的或被驯养的。秋末春初,时时有迁徙的鸟群从城市的高空中飞过,低哑有力的鸣叫声也能传递到我们的耳朵中。可要想细睹它们的姿容,你恐怕只有到动物园里看囚徒们痴呆模样了。公园虽也似乎很美丽,它们却从不肯驻足片刻;荒僻的水泊才是最佳的歇息地,它们也只肯将自己舒展的歌声奉献在这里;这里,还有大自然母亲的温存和怜惜。
楼谷中最易见的是鸽群翱翔,像一群小型的轰炸机,拖着尖利的鸽哨,一圈圈的表演着特技。悠忽的坠下去,然后不见了,那便是回了基地。小小的麻雀偶尔会落在我的窗台上,隔着玻璃与我互相打量,“喳”它说;我微微一笑;它不好意思了,振动翅膀扑棱棱飞远了。
过年节时,有邻居家聚会,欢笑,唱歌,从中午一直唱到晚上,山曲儿,流行歌谣,一曲曲的来,有独唱,有合唱:“上河里的鸭子下河鹅,一对对毛眼眼眊哥哥……”一个女声脆亮。
每天晚上八点,无论冬夏,卖自酿酸奶的准时在楼下喊:“酸——奶!——鲜牛奶!”音色宏亮,一声三转,十八层楼上都听得如在耳边。从窗边往下看,他的车灯正在前楼门口闪烁,走下楼去,刚好又到我家楼门口。“好声音哪!”接过酸奶,我夸赞道:“够亮的。会唱山曲儿不?能参加电视比赛了。”他嘿嘿一笑:“也就那样。声音小了人家也听不见哪。”
即使是深夜,这小城也不是足够的安静。嗡嗡声一直都在伴随着。夜风倒是更会抒情一些,在窗外时断时续的温柔低吟着,缠绵的长歌着。这很好,我喜欢;如果再有滴答的雨声,虽然未免萧寒落寞了些,可更有助于心情安定以至于清凉了。
很难想象那些打小在城里长大的人是如何看待这城市的音调的。我,却曾是一个实打实的乡下孩子。所以,烦躁时,我会怀念远方的那个小村落,那片寂静的田野,不,它又何尝寂静?总有无数或说得出或说不出名字的虫儿鸟雀在树梢天空在草丛地洞在明媚水岸边在最绿浓隐秘处鸣叫,与风相随,伴水成歌。可我竟不能留驻,竟不得不像大雁为了觅食远远的迁徙,只是落脚处在最“繁华”的地方。这地方,生来就被大自然所憎恶,也被我们曾经的大多数邻居们视作禁区。这地方,只有“我们”才会爱如乐园,是的,囚徒的乐园,背着诅咒的幸福之地。我们背弃了上天许诺的奶源与流蜜的蛮荒,然后堆起沙山称之为伟大。
可怜的人们。可怜的我,也正跻身在狂欢的人流中难以自拔。麻醉,其实有时真是一味好药。
实在难以忍受这城市浪潮的淹埋时,我偶尔会选择放逐自己片刻,很可怜地,只将自己置身在尚能望见楼群影子的野地里,听听风掠动树梢草尖的声响,虫鸣,鸟雀清亮的歌声。我不希冀借此获得绝对的欢喜,也不忧伤。
轰隆隆的车轮早已碾遍这个星球,过去的必将尘封,未来的还在雾锁的方向。历史的车轮,谁又能阻挡得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