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人物的经典散文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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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散文应该是美文,不仅是写什么,而还要怎么写。有人将散文当作写小说前的训练,或应景之作,敷衍成篇糟蹋散文的面目。下面是美文阅读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关于人物的经典散文随笔,供大家欣赏。

  关于人物的经典散文随笔:丑哥

  丑哥姓任,名学义,乳名丑。因父辈们都呼他这个外甥叫丑,我们这些当老表的,也不耐烦称他的大号,就都叫他丑哥。

  丑哥其实不丑。在我的记忆中,丑哥眉目舒朗,腮下留几绺长须,总是戴一副老花眼镜,捧一部线装的古书在读。一副很有学问,抑或乡村老学究和私塾先生的摸样。

  丑哥爱看书,而且爱看纸页泛黄,特别是线装的古书。那时候农村能阅读的书是极少的,流传最广的也无非是《铁道游记队》、《烈火金刚》、《野火春风斗古城》之类的三类小说,因此丑哥读书颇有些饥不择食,能借到什么便看什么。有时候他为借一本书会在大雪天里,一边佝偻着腰身,一边连咳带喘地跑上几个村子。丑哥最引以为自豪的,是他有一部线装的《聊斋》。那时没有电,一盏青灯下,丑哥摇头晃脑,在红椿沟的泥瓦屋里,将一篇《画皮》讲得添油加醋,恐怖至极,听得我们一群小老表毛骨悚然。而他则不时地把老花眼镜取下来哈几口热气,用一小块干净布片擦擦,向我们神秘的眨眨眼睛后,复又戴上。

  我那时高中毕业回乡务农,与表哥有同样嗜书如命的癖好。我记得表哥借给我最好的一本书,是王实甫的《西厢记》,当然不是原版的剧本,而是一种被什么人改编了的通俗小说。其书纸页发黄,自然是线装的。表哥从南庵村来到我家,将那本书从一片极干净的布片里拿出来,非常郑重地递到我手里,并说:“只准你一个人看,谁也不准借,看完了就还给我,这是我从南庵庙上张老先生那里借的。”也就从丑哥借给我的那本书起,我方知道了中国文化的博大精深,也才读到了“碧云天,黄花地,西风紧,北雁南飞”那么精彩的诗句。但丑哥虽然读书颇多,却读的很杂乱,对中国历史知之甚少,甚至连哪朝哪代的顺序也说不清楚。自然,更没读过《史记》,抑或《战国策》之类的经典史书。

  记得那是一个冬夜,在红椿沟我那简陋的草堂中,我与丑哥抵足而眠,窗外寒风阵阵,大雪飘飘,而屋内我却与丑哥为三国在汉朝前,抑或三国在汉朝末年而争论得红脖子胀脸,最后丑哥争不过我,竟狠狠的蹬了我两脚。冬夜长长,我将油灯点亮,又用脚将丑哥蹬起来,找他说话,丑哥竟生气的一夜不理睬我。

  据丑哥说:他曾是山阳这个小县解放后的第一批高材生,而才解放那阵,最缺的是教师,因此丑哥竟当了教书先生。也许丑哥自恃才高八斗,学富五车吧,因此自我感觉良好,便常常在教书之余与同行高谈阔论,吟诗作赋,使得一群冬烘先生对他非常妒恨。亦因此,他与一位女教师风流浪漫的故事便闹得满城风雨,被人传播得沸沸扬扬。而那年月,男女有些作风问题,是比阶级斗争还要危险的问题,任何人遇到那档子事,重则丢官弃职,最轻的也闹你个灰头土脸。尽管丑哥在学校领导面前,百般表白,据理以争,但男女之间那种事,越说越纠缠不清,越辩解证明你越有问题。于是,颇为自负的丑哥竟为一件莫须有的风流韵事而毁了他的一生,再也不能为人师表了。丑哥“弃甲归田”后郁郁寡欢,忧郁成疾,便常年有病,常年药罐子不离。我看到丑哥的情况总是他斜躺在床头上,戴一副老花眼镜,在读着一本什么连封面和封底都没有的破书,且时不时的咳嗽一声。而床头的桌子上,则必定放着大包小包的药物,还有一瓶酒是必不可少的。有时候丑哥咳嗽得喘不过气来,眼泪流了满脸,表嫂便将酒瓶扭开盖儿,递到他嘴边,丑哥仰脖儿咕嘟了两口酒,方又恢复了常态。表哥常说,这一辈子多亏了表嫂,要不是的话,他坟上的草怕长多高了。而粗手大脚,常常在菜园里劳作的表嫂则说:“你丑哥那病歪身子,我不伺候能行吗?他虽然干不了啥农活,可却是这一家人的主心骨呀!”

  丑哥在竹林下看书看得累了,看妻子在菜园里耕作的久了,便站起身,将书往怀里一揣,便一摇一晃地到红椿沟去。红椿沟是他的外爷家,虽然外祖父外祖母早已仙逝,但一沟都是姓程的,他有叫不完的舅父,认不清的老表。于是丑哥便背抄着手,到这家的田里看看,到那家的院里转转,相见无杂言,只问桑麻事,老表们便将他捧为上宾,好酒好饭招待。丑哥喝得多了,舌头有些发硬,便将老花眼镜取下来,哈了再擦,擦了再哈,颇有些孟浩然先生过故人庄的情景。

  忽一日,丑哥一改往日病病恹恹,佝偻腰身的神态,且脸喝得发红,兴冲冲地跑到我当时任职的林业局,见了我,便一把抓住我的手,喷着满嘴的酒气说:“老表,哥今高兴得很,我要到你屋里去喝酒!”我见丑哥如此兴奋,实在难得,便忙出去买了两盘卤菜,一瓶好酒,与丑哥坐喝。喝酒过程中,丑哥突然说:“老表,你要给我写个材料,替我翻案!”我问翻啥案?丑哥说:“老表,你昨天晚上看电视没?《杨乃武与小白菜》,那么大的冤案都翻了,我就不相信我的案翻不了?!我当年教书那阵,与那位女教师根本没啥关系吗,甚至连一回手都没有拉过,只是那一天傍晚夕阳满天,学校门前小河边的杨柳树林风景很美,我与那位女教师在杨柳树林子散了一次步,可就为了这么一点提不上串的事,竟因此丢了职,窝了一辈子的气。因此,老表,我这个案非翻不可!”我劝丑哥说:“人家杨乃武与小白菜,那是多么大的案子,你那点陈年旧事,值得再翻腾吗?”丑哥听了我这番话,他那只端酒杯的手突然停顿在空中,双眼的目光也顿时黯淡了下来,一副茫然若失的神态。“老表,你说我这案子不值得翻?”丑哥一脸的悲壮苍凉。我见丑哥如此严肃,如此动容,只好用开玩笑的语气搪塞他。

  “丑哥,你不亏是南庵人,南庵,难安也。想想看,你为了一件微不足道的男女情事,痛苦了一辈子,仇恨了一辈子,一辈子都难以心境平和,难以安宁,因此得了几十年的病。其实说穿了,不就是丢了一份教书的工作吗?你现在都快六十岁的人了,就是把那件莫须有的桃色新闻再翻个个儿,又能怎么样呢?你还能再去教书吗?你怎么想不开呢?”

  丑哥颓然无力地跌坐在沙发上,半天不发一句言语,渐渐的,有一滴两滴老泪,从他瘦削的脸颊上滚落下来。好久好久,丑哥方长长的叹了口气说:“真的,我咋就这么容易冲动呢?人常说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如今我是土都快掩到脖子上了,看了杨乃武与小白菜,竟再也坐不住,就想着咋能把我当年的那件冤案澄清。唉!老表,你说我一辈子看了那么多的书,是不是白看了?罢了,罢了,还是回家务我的菜园子,种我的花去!”

  送走了表哥,我突然想:丑哥已经大彻大悟了。

  从此丑哥淡泊宁静如水,病也突然好了许多,见了老表们,脸上总是笑笑的,就是对我这个玩世不恭的小表弟,也变得宽容了许多,总是说:“年轻人嘛,谁不出点差错!”因此丑哥很有一段日子过得挺悠闲,挺惬意的,又在他的院落广种青竹桃李,栽种奇花异草,并饲养鸡鸭猫狗多种动物,将一个本来已破败不堪的农舍,装点得有了一股很田园很古典的氛围。

  那是我所见表哥的一生中最为舒心的日子。

  但时隔不久,却突然传来消息说,丑哥溘然长逝了。安葬丑哥那天,茫茫的大雪将山也凝了,水也止了,满世界只有一片肃穆的宁静,肃穆的空白。我想,丑哥已在白茫茫的天地间,一步一步的远离我们去了。逝者如斯夫,丑哥在临死前已将名利得失看得如同无物,他是平静的离开这个烦恼尘世的,还有什么遗憾吗?

  表嫂流着眼泪,捧着那套厚厚的线装《聊斋》说:“小老表,你丑哥生前与你最要好,他临死时说,让我把这套书送给你,说也许你是程家后辈中最有出息的一个。”

  我本来无悲无哀,但捧着丑哥送给我的那套线装的《聊斋》,听着丑哥给我的留言,竟再也控制不住自己,一任眼泪流了满腮满脸。

  丑哥,如今你的家园仍然竹林幽幽,菊花黄黄,而我的书橱也渐渐丰满了起来,并且珍藏了许多你经常念叨没有读过的好书。丑哥,你还来借吗?

  关于人物的经典散文随笔:玉树

  玉树,程姓,是我老蔫伯的大儿子,在我们程氏家族居住的红椿树沟里,论辈分,他还是我的一位堂哥。

  在我们红椿树沟,人一到三十岁便要早早的给自己准备死后之事,并开始为自己选择墓地,自掘墓地。墓坑掘好了,必用红砖砌起,鼓圆,还要装饰墓前的牌坊、拜台,少则数千元,装饰豪华的则多至万元,二万元不等。墓成之日,还要大宴宾朋,以示庆贺死有葬身之地。此风日盛,遂成乡俗,到三十岁至四十岁不自掘墓者,则必遭族人唾骂。

  我堂兄玉树,时年三十二岁。因父母早亡,从十五岁就下地干活。三十二年,就有十七个年头在红椿树沟里的土地上劳作。自然也娶了妻子,生了孩子,但一辈子去得最远的地方,除了五里外的县城,就是到村后那高高的南山顶上砍过椽子,割过竹子,挖过草药。也自然积攒了千把块钱,因此只得按乡俗,让阴阳先生给看了个地方。因为有的是力气,他也不请人帮忙,就自己一个人甩开膀子,掘开了墓穴。累了,就从墓坑里爬出来,伸展手脚,在墓穴旁躺成一个大字。

  正二月间,太阳暖洋洋的,他就那么躺着,渐渐的便有了一丝睡意,朦朦胧胧的,他似乎看到自己死了,年轻的妻子和幼小的儿子正跪在灵前哀哀哭泣。然后,他又看到他被村人七手八脚的放进棺材,脸上蒙了一张火纸,被十六个人抬着放进了他自己掘好的墓穴……

  “玉树,咋睡着啦?”

  来给他送饭的妻子摇他,唤他,他一咕碌从地上爬起来,看到的是妻子那张粗糙的脸,和眼前山沟里那一片永远的老风景。他才突然明白,原来刚才是自己做了个梦。可梦虽然醒了,他却眼泪花花的。妻子问他怎么啦?他狠狠的吐了口唾沫,说:“日他娘,我年轻轻的就给自己掘墓坑,就梦见自己死了。这样活着,真他娘的窝囊!”

  他想到自己活了半辈子,都没有离开过这红椿沟,都只会种个庄稼,连西安市都没去过一趟,连火车都没有坐过一回,甚至没有看过一次滑冰,没有住过一晚旅馆……可现在却早早的给自己准备死后之事,自己给自个儿掘墓坑了。一辈子挖土巴,连死都要埋进这深深的土坑里。这样活着有啥意思?有啥价值?

  玉树哥从墓坑边蓦地站起来,粗声野气的说:“不掘墓坑了,掘他娘个脚!”

  我那个堂嫂吃惊地望着他,以为堂哥发了疯。玉树也不给他多作啥解释,只吩咐她赶快给自己收拾一身干净体面些的衣裳,把那一千多块钱从村业务站取回来,他要出一趟远门。堂嫂问他:

  “墓不鼓啦?”

  “不鼓了,鼓他娘个球!”

  然后,他便匆匆忙忙的吃完饭,跑到自留山里,连跟拔了一棵小树来,将那棵树载进墓坑里,又一锨一镢地将掘了一半地墓坑填了。

  玉树哥一边栽树,一边喃喃自语:“他娘的,何处黄土不埋人?我为啥偏偏要死在这个鬼地方?我就像这棵树一样,得挪个地方,换一种活法,还要活几十年哩!”

  栽树好了,玉树哥突然直起腰,把那被生活重压压得微驼的脊梁往起一挺,然后,便在我那些程氏家族族人们诧异的眼神里,背着简陋的行囊,离家出走了。

  玉树哥这一出走就是五年。据堂嫂说,堂哥先在西安用那一千元本钱收破烂,后来摊子渐渐滚得大了,他就当了老板,手下请了四五个人;再后来,他竟携款数万元,到西藏、新疆等地做生意,发货都用集装箱,一拉就是半个火车皮。再后来,玉树哥在西安买了一套单元楼,把堂嫂和孩子都接到西安常住了。

  去年过春节的时候,玉树哥和堂嫂带着孩子回老家了,且专程引着妻子儿女去看自己当年掘的那个墓坑,去看当年离家出走前在墓坑里栽植的那棵树。那是一株山杨树,已长得有碗口粗了,树冠笔直笔直的刺向蓝天。玉树哥在那棵树下站了很久很久,也思索了很久很久。

  我问他:“玉树哥,这几年都去了哪些地方?”

  玉树哥说:“我到过西藏的拉萨、云南的大理、新疆的阿尔泰、海南的海口……长江、黄河也都见了,现在唯一遗憾的是我没有出过国门,明年,我想到俄罗斯走一趟,听说那边的生意好做。”玉树哥还说:“咱红椿树沟这人没死就掘墓的风俗不好,是陋俗!为啥人还没死哩,就要给自己掘墓?这算那门子道理?要不是我自个儿当初觉醒,有咋能到外边见那么大的世面?兄弟,你当律师,也是见过大世面的,你说哥的这些想法对吗?”

  村里那些老人们,听着玉树哥的那席话,竟不再声色俱厉的反驳。因为,他们每一个人的家里,都有玉树哥送的几瓶好酒,几条好烟。

  玉树哥在他的老房子里大宴亲朋,将我们红椿树沟所有程氏家族的人都请去大吃大喝了一回,然后,又悄然地回西安去了,村里的老人们还对他的那段话议论不休。从此,老人们再不逼迫孩子们早早的给自己掘墓坑了。

  那个年轻轻的就要自掘墓穴的陋习,因了玉树哥的反叛,从此成了一个传说。

  我也是个鄙视乡村陋俗的叛逆者,今年都五十有六的人了,却从未想过给自己选择墓地的事情。我想:人活着,只要活的有尊严、有价值,这就行了。至于死后之事,要儿孙们干什么呢!

  关于人物的经典散文随笔:生意人白先生

  我家隔壁住着一位白先生,精瘦精瘦的,花白的头发打着卷儿,身上总罩着件黑色的唐装,他看人看物时眼镜就滑到鼻头上,两只油亮油亮的核桃总在他手掌里咕咕的转着。

  白先生每天起得很早,他不打太极,不练剑,也不爬山,而是去潘家园古玩市场倒腾些古玩字画,每次回来都有些小的收获。平日里白先生摆弄着他那些瓶瓶罐罐,不和邻居走动,见了面挺直了腰板,从不寒暄,只是擦肩而过。

  一天下午,我从学校回来,见白先生在我家门口徘徊。见到我,他和声细语地说:“赵同学能否帮我个忙?”我心里想一向傲慢的他怎么会来找我呢?我顺势答应了他。他伸直左手邀我进了他的屋,一股霉味夹杂着土腥味扑面而来。四壁挂满了字画,木架上堆满了坛坛罐罐,大部分是做功精致镶嵌着金丝花纹的,也有些是土灰色残缺不全的,我好像置身在被开发的古墓中。白先生用毛毯掸了掸桌椅,让我坐下,从怀中掏出一个信封,指了指信封收件人地址的空白处:“我不懂英文,劳您驾在上面替我写个英文地址。”我写完后又核对了几遍,生怕写错误了他的事。我起身要走,白先生说:“等一下”,他转身取来一个盒子,从几个鸡蛋大小的石头中拿出一只在窗前照了照,又换了一只,塞到我手里:“这是件小玩意,请不要推辞。”我扭不过他,我谢了他。白先生送我出了屋,很客气地说:“有空来坐。”打那起我对白先生有了与众不同的印象。

  一次,有人来找白先生买东西,他极力向人推荐着字画,说得更是锦上添花,买主觉得脸上挂不住,只好买下了。白先生乐呵呵地送走了买主,回了屋他一声比一声高地哼起了京剧。几天以后,买主恼凶成怒地找上门来,白先生与他争辩着,一个嘴巴扇在白先生脸上,“这是张假画你坑了我这么多钱!”白先生成了缩头乌龟,捂着脸:“小声点,小声点好商量,我赔你就是了。”白先生赔了买主的钱,哄着买主送出了门。这时我突然想起了他送我的那块石头。

  过了不久,白先生牵了只狗回来,狗看上去不很精神,夹着尾巴,叫声也不洪亮。早上上学,见院门口贴着卖狗的告示,上面写着:有两岁狗一只,活波可爱、健康,还附着狗照片,联系人白先生。晚上,一对夫妇留下了钱,牵走了狗,白先生送出门嘴里念叨着:“它跟了我这么多年,我真舍不得卖给你们。”白先生回来在门口支起了小桌,喝起了小酒。嘴里哼唱着“冰糖葫芦酸,。。酸里面。。。”。一连几天他进进出出腰板更直了。一天放学回来,见邻居们正围在白先生门口议论着什么,我凑近一看,这不是那天买狗的那对夫妇吗?他们正与白先生争吵:“我花了那么多钱却买了您一只病狗?”白先生就是不肯退钱,那女人吐了白先生一脸口水,掏出手机要报警,白先生怕事闹大,留下了狗,退了钱。打那以后,好长时间白先生都猫在屋里,后来我得知那只病狗是他从郊外捡来的。

  这天,我收拾房间,无意间在角落的一个鞋盒里又看到了白先生送我的那块石头,捏起它凑到窗前。这时,白先生从我窗前走过,他嘴里没在哼唱那一声比一声高的京剧和冰糖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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