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上书,应该比爱上一个男孩要早得多。上了中学以后,我几乎没有一天离开过书。我想,这辈子能够与我一生相守、不离不弃的,除了爱人,就是书了。书比爱人更早一步走进我的世界,有着不可取代的地位。我与书朝夕相对,耳鬓厮磨,完全把书当成了亲密的伴侣。
上中学时,我第一次逛城里的书店。一下子看到那么多书,我简直像鸟儿飞到了丛林里一样,到处是美味,让我幸福得忘乎所以。茫茫书海,我寻找着自己喜欢的书。隐约感到,它早就等在那里,为了等你,它错过了多少寻找的眼睛。众里寻它千百度,蓦然回首,它就在书架的一角。
那是一本宋词,古色古香的封面,显出几分古雅。那本心爱的宋词,仿佛一位磊落洒脱的青衫先生,风神朗朗,踏着宋朝的月色款款而来。那一刻,真的有怦然心动的感觉。我扑过去,把书捧在手里。我感到了书的温度,闻到了书里的墨香。翻开来看,那些婉转的词句,拨动着心弦,让人沉醉不知归路。
因为爱书,所以千方百计想得到书。如今母亲还对我小时候买书的事津津乐道。我为了得到买书的钱,帮母亲在集市上卖鸡蛋,卖花生。我放下女孩的羞涩,大无畏地高声吆喝,所以母亲的生意总是特别好,她也乐得给我一些钱,让我去买书。有一年过年的时候,我对母亲说,新衣服,新鞋子,我都不要买了,把省下的钱留给我买书吧。我把书当成了心仪的情人,为了它可以放弃一切,甚至一无所有都在所不惜。
每每得到一本自己喜欢的书,我会反反复复读上几遍。我珍爱属于自己的书,与书共同度过一段柔情蜜意的时光。我每天把书捧在手里,放在床头,念在心上。书是我的知己,也是我的精神伴侣。读书有感时,我会写读书笔记,有时与书心有灵犀,我会直接写在书里。我读过的书,密密麻麻写满了我的所思所感。我与书,谈古论今,互相唱和,我们的交流酣畅淋漓。我读懂了它,它也读懂了我。书为我讲述悲欢离合的故事,带我领略江南和塞北的风光。我随着书,穿越古今,飞越重洋,捕捉着书中的智慧之光。书,博大,迷人,有海一样宽广的胸怀,丛林一样丰富的内涵,怎能不让我深爱?
与书相伴多年,几乎可以算得上相濡以沫了。书陪伴我走过风雨人生,带给我面对困境的勇气和智慧,也教给我得意时莫忘形的道理。多年里,我用书美容,让自己活得豁达而优雅。书告诉我生活的真谛,让我变得不功利,不贪恋,不急躁。书,就像我身边的爱人一样,多年以后,变成了最亲的亲人。我敬它,爱它,疼它,信守着一生不离不弃的诺言。
清代名士张心斋说:“少年读书,如隙中窥月;中年读书,如庭中赏月;老年读书,如台上望月。”每一个人生阶段,读书总是有不同的感悟的。少年读书,总是有一些东西不能彻悟。我希望多了阅历之后,再重新回味。
我能想到最浪漫的事,就是与书相伴,慢慢到老。老得哪儿都去不了的时候,坐在摇椅上,与书互诉衷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