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狗讨个公道的心情写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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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按:《为狗讨个公道》这篇文章讲述了对于狗的不同理解,作者借狗来写出了人类社会的界面,即使是人也有不同,不妨来看看作者是如何说的吧。

  我们在语言文字中对狗贬多于褒,现实生活中多数人却很爱狗。在人类豢养的宠物中,狗的数量就占了绝对优势。除去专门杀肉挤奶供人食用的家畜外,狗也是养得最多的家畜。

  人们爱狗,皆因它忠诚、乖巧和爱憎分明。

  狗的忠诚举世皆知,它不论贫富认主归一。它不会因为主人飞黄腾达而趋炎附势,一旦背时落寞就反目相向。所谓“儿不嫌母丑,狗不嫌家贫”,就是最好的褒扬。

  只要主人驱使,狗都会效犬马之劳。它们看家护院,替牧人照护牛羊,帮猎人追捕猎物,在天灾人祸中搜救失踪遇难者,还协助警察边防军追寻罪犯。凭着嗅觉灵敏的优势,好些警犬还荣获了功勋奖章。此外,供人们玩赏的宠物中,狗的品种尤为五花八门,珍奇的藏獒一度炒得比高档轿车还贵,哪个主人不由衷欢喜?新兴的宠物医院里,狗的业务独占鳌头。高寒地带的狗还能以羸弱之躯充任畜力,给人拉雪橇和爬犁。狗的乖巧由此可见。

  狗的爱憎分明随其忠诚而来。它对主人及其亲友无比温顺,对不受主人欢迎者则充满敌意,即使你浑身珠光宝气它也不屑眷顾。面对猛兽或强敌,它宁可为主人做生死抗争也绝不半途逃跑或背叛。

  人见兔则顾犬,兔死便狗烹甚至食肉寝皮,实在有愧于狗。人的奇怪在于对易得之物总嫌其尚存不足,却把得不到的镜花水月想象得天花乱坠。

  狗就是人嫌美中不足加以贬低的对象,但这贬低中含有以偏概全,或旧时情人互骂“冤家”、父母责备子女不争气的因素。如“狗尾续貂”就是嫌狗不够完美,尾巴的形象比不上貂尾,并没有整个狗比貂差的意思。又如骂某人为“哈巴狗”即讥讽哈巴狗的媚态状如其人,绝不会有哪个主人厌恶狗打躬作揖为之解颐。再如“狗眼看人低”,意思是狗瞧不起人的势利穷酸,此处被贬低的是人而非狗,叫狗不要小看自己即自吹自擂也。至于日常骂“狗日的”“狗娘养的”“猪狗不如”,绝非骂谁的父母是狗或猪,而是以“猪、狗”泛指所有禽兽,谴责此人禽兽不如。事实上,也有好多地方只骂“驴日的”“龟操的”。以“猪、狗”指代禽兽,实属我们的祖先阴差阳错地把它们排在12生肖之末所致。这种排列是否公平公正,想必人人心中有数,起码老鼠荣登榜首就得大受质疑。

  唐代韩愈在《送穷文》中创造的“蝇营狗苟”一词很不中听,但此文乃正话反说的范例。韩愈口头上说五个穷鬼(智穷、学穷、文穷、命穷、交穷)赖在他家,使他终身困顿,要一把火送走它们,但这五鬼“蝇营狗苟,驱去复还”,结果韩愈依然把它们请进家中待为上宾了。足见韩愈打心眼里喜欢同五鬼“臭味(实为志趣)相投”,其中的“蝇营”尚有唾弃蚊蝇附腥逐臭之贬义,“狗苟”实乃对主人不离不弃的首肯。

  或言鲁迅先生也爱骂狗,愚以为鲁迅骂狗并非信口开河。他主张“痛打落水狗”,乃以狗落水后湿淋淋瑟缩发抖的形象比喻失势恶人伪装的可怜相,提醒我们除恶务尽,千万别生怜悯之心。他要打的是恶人而非狗,这个比喻正好表明他对落水狗本身持有同情之心。他还嘲讽过“丧家的资本家的乏走狗”。从来就没有主子、想认贼作父又不得的疲弱之狗,无疑就是流浪狗了。先生其实无意痛斥流浪狗,而是以其形象讥刺那些想为资本家卖力而不得的堕落文人。

  即便“走狗”也是忠于主子的,丧家之犬另当别论。费解的倒是把“汉奸走狗”连在一起,汉奸朝秦暮楚能跟狗匹配吗?五四运动时,北大的梅思平带头游行“外争国权、内惩国贼”,亲手火烧赵家楼;日寇侵华后,他旋即投靠了新主子。这是狗的作为么?还有忝列中共一大代表名单的周佛海,国民党得势后转投国民党,后又出任日伪政府高官,抗战后期为了留后路还跟军统暗中勾搭,玩一仆二主、狡兔三窟的把戏。狗会如此背信弃义反复无常吗?把“汉奸”与“走狗”并列,实在是对狗的侮辱。

  狗年将至,我为狗说几句公道话,无意动员读者向狗看齐。纵然狗的忠诚可旌可表,但我们人类比狗进化了好多级台阶,理当有更高的操守和追求。只有梅思平、周佛海这些枉披人皮的败类,才能归入犬彘不若之列。

  作者|唐汇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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