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写作心得体会:会营销的人终究是这个时代的宠儿

浏览 5

  编者按:营销在这样一个微信微博互联网的时代里是个热门词,懂得营销产品的人能收获经济上的价值,懂得营销自我的人名利双收,现在我们来看看这篇《会营销的人终究是这个时代的宠儿》,也许对你有帮助哦!

  看到这个题目点进来的一瞬间,你们可能会觉得我做了个“标题党”。不过你们还是由于好奇,点进来看了这篇文章。

  这个标题,我在以前是不会去想也不会太重视的。因为谈到营销,基本上就会和销售扯上关系;而一谈到销售,就把这个门槛给拉低了。不仅一二线城市,还有三四线城市都会存在大量的销售人员。但是从商业社会的交易手段来理解,这个世界所有的商业活动都是买卖。正所谓“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

  以前我有个偏向技术方向的想法,一方面是因为自己以前比较内向,在公众面前说话会紧张甚至紧张到结巴,这让我对销售甚至营销感到无法胜任;另一方面,在以前人们都意识不到会说话的重要性,直到这几年会说话的能力慢慢被重视,现在比较火爆的综艺节目如《奇葩说》和《好好说话》就很好的证明了这一点。以前我经常有一个错误的观念,只要你把技术做好,不愁找不到工作。

  现在随着经历和阅历逐渐变多,我慢慢发现这个社会已经不是“酒香不怕巷子深”的那个年代了。在以前那个时代,我们的信息相对闭塞,出行也不太方便,科技也不太方便,所以以前一家老店的知名度是逐渐提高的,人们只是觉得好吃但口碑的传播速度毕竟有限,全国人也是慢慢知道的。这样想起来,以前的商店就算你没有开在一个繁华的商业集市,也会有人去光顾,慢慢地,酒香不怕巷子深就是这样来的。

  但是到了现在,互联的时代全面到来,只要有一个商业机会,人们发现这个东西可以赚钱,就会在许多城市的大型商业中心开许许多多这样的分店,渐渐地,稍微偏远一点的店就会慢慢变得冷清。因为这个时代是有共享精神的,很多东西也不是相对封闭的。并且更重要的是,这家店如果开在商业中心,知名度提高,人们一般也只会去商业中心逛街和吃喝玩乐,这家店的生意越来越好,进而花更多的钱在广告上,会形成一种类似“马太效应”的现象。

  拿现在这几年比较受欢迎的正新鸡排,还有手机厂商OPPO和VIVO,正是因为广告的营销作用,会带来更多的消费者。

  在商业社会如此,那么在我们个人成长领域里有没有什么类似的地方?我想了想了,在我自己生活的领域了,还是有点借鉴的地方。比如我们同时在一个地方工作,虽然老板可能会看重个人能力,但是如果你的口才更好一点,更会营销,在能力相差不大的时候,你可能会得到更大的机会和升值加薪。

  毕竟一个好的产品经理对技术会有更狂热的追求,几乎达到偏执狂的地步,但是在商业社会里,老板可能更多的看的还是业务,因为业务和销售量直接挂钩,如果产品做得再好,卖不出去,会影响库存,销售额提不上来,老板可能会相信销售经理一点,对只做事和只看重产品的人会放在一边,因为老板开公司和企业更多的还是带来盈利。

  前不久在网上看到一句话“你的表达能力,就是你的职场未来。”虽然在我们传统印象里,做事总是要比会说的人更加稳重一点,但是往往现在这个社会,会营销的人赚的钱会是只做技术的人好几倍。

  当然如果你掌握了核心科技那可以只靠技术生活。就像苹果的iphone手机因为好用的ios系统才能立于手机界老大的地位,当然它的广告也做的相当出色。现在在职场和学习生涯中,会说是一项对自己的进步与成长更好的能力。

  我现在也意识到了这项表达能力的重要性,能说会说就是一项优势,可以弥补其他地方的短板。不会表达的人,可能自己都没有意识到,错过了一次次成就自我的机会。会说话的成为焦点,不会说话的被无情冷落,Spenser在他的公共表达课程里这样谈到。

  如果你还要执意觉得营销和表达终究是肤浅,那么老罗的锤子手机刚开始出来的口号是“超越iPhone的国产手机”,对技术的追求并没有获得成功,反而营销做得好的oppo和vivo就算产品配置跟不上,一样卖得好。

  当然,老罗有句话“我做手机不为赚钱,只为了我的情怀。”那是因为他是老罗——罗永浩,一个会讲段子的英语老师,之前也是很能说的...................

本文为原创文章,版权归作者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作者:Edward(公众号 Edward的二次学习日记)


相关文章